二叔于海宗是村里捕鱼一队的队长,与妻子杨素云育有三子,分别是十七岁的于杨、十五岁的于齐和四岁的于霖。
三叔于海耀是继奶奶与前夫的儿子,读过几年书,目前在担任会计一职。他的妻子吴彩霞是继奶奶远亲,两人唯一的儿子于富今年九岁。
于知乐才梳理完原主的家庭信息,就听见车轱辘碾过细沙的声音往这边而来。
堂屋再次传来泼辣女人的吐槽:“脚都瘸了,干不了活就算了,还摇着轮椅四处跑,脑子有包!”
于越没有说话,径直往于知乐的屋去,轮椅后跟着一个小尾巴。
“小越,你三婶这人就这样,嘴上说得不好听,但心底里是为你们好,怕你累着。”三叔于海耀语气透着浓浓的无奈。
于知乐手脚发软,全身无力,但并不妨碍她回想起三叔是个笑面虎,怕于越吃了亏,哑声喊道:“小越,我要喝水。”
喊完,她才发觉自己的嗓子生疼,应该是呛水的后遗症。
“让开。”于越清冷的声音落地。
于海耀显然没把于知乐放在眼里,继续拦着路,说:“小越,这些年大哥大嫂应该存了不少钱,也够你和小迟吃上好几年了,嗷——”
话还没讲完,他吃痛弹开,让出道路。
“小傻子!你从哪儿捡的虾姑壳?把你三叔的裤子都扎破了,这裤子才穿了一回!”吴彩霞气急败坏地大喊,想上手去打于迟,却被于海耀反手甩了一巴掌。
于海耀沉着脸剜了她一眼,低声咒骂:“蠢货。”
场面闹得僵,他不好继续刚才的话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于越和于迟进屋。
于越摇着轮椅到书桌旁,将她的搪瓷杯子搁在腿上,拿起暖瓶拔开塞子,水蒸汽徐徐上升。
他倒得有些急,水与杯壁碰撞,飞溅而出,洇得他的浅色裤子深一块浅一块。
于知乐看得胆战心惊,他却面不改色。
“掺过凉水,你慢慢喝。”于越递过杯子,又替她将枕头垫在后背。
于知乐小口汲水,温度恰好合适,又听见他说话。
“江大夫说他那里有祛疤的药膏,不会留疤的。”
“我已经和支书爷爷打过招呼,他让你彻底养好身子再上工。”
于越将方方面面的事情都安排妥当了。
恍惚间,于乐乐觉得他才是年纪较大、能照顾人的一方。
温热的水让她的身子也变暖了不少,于知乐从水杯中抬头,恰好与于越视线接触。
看着床边一大一小两身影,她开始发愁。
在现代,她在孤儿院长大,没有任何与至亲血脉相处的经验,不知日后如何是好。
正当她觉得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时,三婶吴彩霞挎着竹篮走进来。
吴彩霞的皮肤是渔村人少有的白皙,此时左边脸颊挂着清晰红色的大掌印,眼眶周围泛红。
她手里拿了两个生鸡蛋,放到桌上,嘴里骂骂咧咧:“一群讨债鬼,净知道惦记我家的东西。”
于知乐和于越不搭理她,于迟更是自顾自地玩着虾姑壳子,她自己骂了几句便离开。
转头,她便在院子里高声喊道:“小越,这是三婶攒了很久的鸡蛋,我平常都舍不得给你堂弟吃呢!你先吃着,不够三婶再给你拿!”
天色逐渐昏暗,于越在于知乐屋子里燃起油灯,姐弟三人一言不发,气氛却莫名的融洽。
忽然,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捧着大瓷碗侧身拱开虚掩的门,他的小臂上还挎着一个竹篮子。
一时间,三双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盯得他有些羞赧。
“姐,哥,我娘让我来送饭。”少年将东西放在桌上。
来人是二叔于海宗家的二儿子—于齐,他只比于越小几天,但身体很壮实。
于越笑了笑:“你替我谢谢二婶。”
“有什么好谢的,今天刚好轮到我娘做饭。”于齐抓抓后脑勺。
走到房门,他用力拍一下前额,转身说:“我娘说我爹去接后奶奶了,明天就回来,让你们做好准备。”
于越会意,点了点。
于齐送来的是一大碗海鲫鱼汤和几个黑乎乎的窝窝头。
汤里放了不少生姜,还撒了点酒。于知乐喝完后浑身发热,很快就被睡意侵袭。
意识迷迷糊糊时,她突然想起吴彩霞嘴里跳海一事。
原主性格乐观,家里出事后就下定决定要攒钱带母亲和弟弟去大城市看病,理应不会自寻短见的。
她尝试回想原主溺水前发生的事情,关于今天的各种画面飞速在脑海中划过,最终定格在一个身着粉色碎花布料的身影。
于知乐努力回忆那人的正脸,然而身体的劳累让她意识逐渐涣散,所有画面随之消散。
睡前又喝了一碗江大夫开的中药,她睡得还算安稳。
只是下半夜突然开始下大雨,风混着雨水从半开的窗子吹入室内。
于知乐发觉身体又开始发热,整个人好似置身火炉之内,迷糊间看见于越费力关窗的身影。
过了好一会,她发软的手臂被抬起,随后浓重的酒精味侵袭她的鼻息。
次日天微亮时,她又被一阵骂声拉回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