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关于洛兰的一切都有些不同寻常,而至于那是温和的奇特,还是谴责性的奇怪,各人自有各人的见解。
维格确实觉得洛兰确实是奇怪的:譬如,难道洛兰的手和身体,温度不总是十分低?他们身边的住人因此都叫洛兰,“石头人”,因为他的身体坚硬且绝不爱说话,而也为着这身体的冰冷,洛兰总是能穿很长的袄子,好像不曾觉得热。此时,维格坐在马前,靠在洛兰的袄子里,迎面的风带着初夏的凉爽,但他的背上却捂出了一层薄汗,而周围白衣白发的行人,也不时有几个抬起头,睁着琥珀色的眼珠打量他们:因薇萨维亚斯确实是很排外的,洛兰的发色,长相,都显然是外地人,在一群白鸟中,好似渡鸦般突兀,然而维格问起,洛兰一定回答,他和这孩子一样,也是在北方出生,北方长大,就出生来看,也是纯正的诺德人。
维格避开行人的目光,问洛兰道:“这袄子十分厚啊,洛兰。你去了哪里?”洛兰并不低头,维格只能看见他的下巴,微微动了动,回答:“我去了北方。”维格问:“比薇萨维亚斯还北吗?”洛兰说:“是的。”他不会多说,维格因此得多问:去了哪?干了什么?什么时候回来的?而洛兰也一一回答,说:“沿着北部海岸,去了几个城市。商队贩卖明石,我负责巡逻,搬运货物。今天清晨刚到。”他不怎寻常地补了一句,低下了头,维格便看见了他的眼睛,一片深绿。洛兰说:“因为听说你要毕业了,幸好赶上。”
维格不禁眉开眼笑。他这么笑是不同寻常的:他通常来说是个格外机灵,懂得何时该笑,何时不该笑的孩子,因为命运过早剥夺家庭而抹平了心的性情。维格出生时,母亲便难产而亡了,父亲则早不知所踪,他从来就少哭闹,乖巧听话,众人却总说他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使人不愿与之亲近,因为太成熟反而显得怪异,贫民区的教会女士愿意支持他的学业,但未必愿意爱他,过路的行商都笑他这样被对待,成年后虽然一定聪明,却不是可造之才,因为感情是虚幻飘渺却不可或缺的。没人否认——所幸他给自己找了个监护人,洛兰。
“谢谢你,”维格笑着,抱住洛兰的手臂,“谢谢你,洛兰。我真高兴你来了。”他暂时还没考虑将他要放弃学业的事告诉洛兰,仿佛毕业这件事和未来的进路毫无关系,而洛兰来接他倒是头等大事。洛兰,另一方面,没有回应。他的手没抱着维格,他的嘴唇也没有笑意——啊,维格忘记提了:洛兰是这么冰冷,不止是他的皮肤。他很确定洛兰的心,如果能摸着,也一定是冷的,冒着阵阵寒气,就像他的眼睛一样。洛兰的绿眼睛冻人心魂,像永夜时薇萨维亚斯天空飘荡的绸缎极光。
“我应该做的。”过了会,洛兰回答。马已经走过了街道,进了通往郊外的小路,圣山的草地在城市的另一端了,他们面前的这处草地,颜色更苍凉,排布也稀疏些,在深灰的绿色下裸露出深黑色的土地来,而头顶的太阳也消失了,掩盖在苍穹中漂浮的厚重层云背后,而远处,团云散成轻薄的纱,落入无光之海。他们在马抽气的声音中,听见北海碎浪的呼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