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难缠的病总有痊愈之时。
赵大哥和我都是平头百姓,成亲仪式比我从前在古书上看过的要简化不少。
“娘子,你我皆客居他乡,上无高堂,街坊邻里多看不起咱们,就不请他们……”
他的表情略显局促,方正的五官一反常态地透出了点犹豫之色。
我只是略一思考,便赞同了他的打算:“我不爱热闹,成亲只有你我二人便好。”
本就是围魏救赵,我把他当朋友看,对他更多的是一年来报团取暖、日渐增生的温情。
如果放到现代,俺俩这情况只用领个结婚证,连婚礼也不必办。
黄昏之时,斜阳将墙上的灰瓦照的昏黄,鲜红的盖头遮住了我的视线,目之所及,只能隐约看出点人影。
说不紧张是假的。
虽然这场婚礼没有观众,可毕竟是我死这么多次以来第一次和一个略有好感的男子确认关系。
早早起来换了嫁衣,头上的铜钗发髻还是小荆替我挽的,镜子里映照出一张平平无奇的面容,五官寡淡,眼神透出股被生活磋磨已久的平静。
但我知道,我的心跳得很快。
感受到了我的紧张,小荆停下绾发的动作,掌心揉了揉我的太阳穴。
粗粝温暖的指腹压在上面,抚平我内心深处的焦虑。
“若是后悔,我便出面让他撕毁婚书。”
“别瞎说!”
我立刻反驳,不知是心虚还是怎么。
“……只是,头一次成亲,有些紧张。”
“……”
小荆沉默着在发髻上插好最后一根发钗,黑衣身影在铜镜中如一座铁铸的嶙峋高山。
杀手擅长用剑,手艺居然比我还巧。
最后一步,是点妆。
我俩已经磨蹭了许久,慌张系腰间绳带,一时间有些手忙脚乱,而后唇畔上一阵温热,讶然抬头,小荆正拿着早些时候他替我选的石榴红唇脂,约莫是没有唇刷工具,干脆直接用另一手指腹沾了些,抹到我的唇上。
他惯常了大开大合的招式,此刻显得格外小心翼翼,短睫掩去了一半死灰色的眼瞳,形状锋利的唇紧紧抿起,指腹上的老茧摩挲着唇周,蹭得我有些发痒。
再照镜子,红妆一点,寡淡的面容也红润不少,喜庆又精神。
小荆依然维持着半蹲的姿势,眼神仔仔细细地检查我脸上的妆容。
他脸上的三条疤痕在这样的情境下也显得不那么可怖了。
我伸手摸了摸他脸上的伤疤,小荆的嘴角微微扯开,像是某种神经质的动作,而后主动将脸贴在了我的掌心中。
挺拔的鼻梁蹭过指缝,吐息溢出,干燥温热。
伤疤让他的面容不再属于英俊与丑陋,而别有一番诡谲的味道。
——像泥潭中爬出的,早已枯死的鬼。
也像条黑色的大狗,收敛了獠牙,乖乖替屋主看门的恶犬。
“以后我大概会搬过去住,这房子就交给你啦!”
我笑吟吟,捏了把他没多少肉的脸。
……
分明是不久之前的事,回忆起来却有些恍惚。
赵大哥牵着我的手,一步一步走进院落,鞭炮噼里啪啦的响声和迷雾中,我攥紧了他的手。
比城主的要更粗糙,比小荆更宽厚的手。
我会牵多久呢?
赵大哥是个老好人,说不定我们就先婚后爱,日久生情了,也许这一牵就是大半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