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勉勉强强算同病相怜吧。
一个人孤独久了,遇到和自己有过相似经历的人,总是忍不住亲近。
于是我让他留在这里,负责替我看家。
小荆的确很有用。
刚来的时候有不少地痞流氓以为我孤苦无依,半夜翻墙敲门的皆有,小荆一刀一个准,比我杀猪还快。
不愧是当杀手的,专业!
小荆砍掉第一颗头的时候着实吓了我一大跳,我的尖叫声也吓了他一大跳,险些引得邻居报官。
我问他为啥非要把头砍掉,他满脸无辜,反问我不是看上了这人脖子上的玉石项链吗?砍了头方便拿啊。
于是我便心虚地接过染血的玉石项链,次日跑到典当铺换钱。
再之后小荆动手前会捂住我的眼,要么直接敲晕了人抗到郊外再杀,方便埋尸。
……
我咽下松子糖,指了指博古架最上侧的一摞书,不用多说,小荆一伸手便拿到,递给我。
个子高的好处就在于此了。
我美滋滋翻开书继续看,这书叫《俏狐狸勾魂记》,讲一个狐狸精便化作英俊书生,夜夜跑进什么千金小姐梦里与人家缠绵,肉肥而不腻,通俗易懂,我爱看。
我津津有味地窝在榻上欣赏古代小簧书,小荆不知何时也钻进了被窝,凑近我的头。
“你每次看这个都很专注。”
废话,谁看小簧书不专注?
“这可是精神食粮!”
我没空搭理他,双脚已经自然而然并拢,从他的衣摆处往里伸。
习武之人的身子就是暖和!堪称人形烤炉。
而且小荆身材很好,踩在上面又软又弹,沟沟壑壑蹭着脚掌很舒服。
“啊、阿秋!”
我打了个喷嚏,小荆皱眉,握着我的肩膀揽紧他怀里,左手掌心捂在我的肚子上,热气腾腾的内力蒸得我浑身骨头都软的不像话。
冷不丁地,小荆突然开口道:“我快走了。”
“走?”
我放下书,握住他的手。
他的手细而长,骨节突出,盘踞着伤疤和老茧。
“不是说你唯一牵挂的人已经死了吗?为何还要走?”
小荆没有回答我,只是又问了一个问题。
“你是为了什么而活的?”
怎么突然变哲学频道了?
虽然疑惑,我仍老老实实地摇头。
我已经死了很多次了,却还是不知道自己活着的目的。
我活着,仅仅是因为不得不活,因为求生的本能,和命运之神对我开的永远无法长眠的玩笑。
“现在活着,总比死了后再睁眼发现自己的处境比上一辈子还惨要好。”
小荆笑了一声——虽然他的五官让他无论怎么笑都像是在看不起别人——拿起被我扔到一旁的话本子。
“我还以为你会说,是为了看这些才活。”
big胆!瞎说什么大实话!
见我生气,他的表情更舒展几分,一手握着我的脚掌往自己怀里送。
算了,看在他暖床的份上,就不斤斤计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