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掠过有别于城里的,像从土里自己长出来的自建小平房,还时不时被三轮车、小摩托挡住去路,只能小心翼翼地跟在它们的身后。在转过几个导航上都模棱两可的弯后,这部汽车终于消停在了某个村子村头的疑似曾是篮球场的空旷泥地上。
汽车的闯入除了在泥地上游荡的几只乌鸫,并没有惊扰这个村子多少。至少,村口一所正在修葺中的宅子里,正在午休歇凉的工人们就没有它多给一个眼神。
汽车门打开,一个留着络腮胡的粗壮汉子走了下来。他往嘴里叼了根烟,行到宅子外围,像是出于好奇地左看右看。
“你干什么的?”其中一名工人被他看得有点警惕,出口问道。
“大哥,我也是这附近的,不过一直在外地做生意,好多年没回来了。今天难得路过来看看,想不到村里变了那么多,我都快认不出来了。”说着,还殷勤地给各个工人散烟递水,气氛于是逐渐轻松起来。
“可不是嘛,这村里出了个大老板,一直帮村里修桥修路,你看,连村口的大水井都是他家出钱挖的,大善人咧!”
“咱们现在搞的这宅子,就是他们家的!”
工人们七嘴八舌地说开来。
“这么有钱的大老板,还打算回来村子里住啊?”男子一脸惊奇,这大大引起了这些日常生活枯燥的工人们的分享欲。
“不懂了吧。这里的人无论去到哪里,祠堂、祖屋、祖坟绝对不可以丢掉。忘了祖宗,有多少富贵都守不住的。人家为什么能做大老板?就是因为他即使出了国,都惦记着要给老宅子修修。”一位年长些的工人颇带点豪情地说。
男子眼睛几不能察地转了转,继续问道:“这宅子这么老了,不好弄吧?怕是地基都得挖开重打。”
“这倒不用。老板说挖开会坏风水,而且反正不是真的住人,就直接在原有基础上直接浇筑加固就好了,再把外墙粉刷一下,齐活。”听起来,还真是份不怎么麻烦的工作,怪不得工人们挺悠哉的。
男子点点头,随便再寒暄了几句,便借故离开。待到车开出了相当距离,连后视镜中都看不到一个人影的时候,男子停了车,往腮边摸索了一下,然后手上一撕拉,满脸的络腮胡被完整地撕了下来。他又掏出一张湿巾,往脸上使劲抹了抹,将厚厚的深色粉底液擦掉了大半,露出底下白皙的皮肤。此时。他才终于现出真容——竟是李雪徽。
他拿出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
“喂,阿瑛,这陆家村的情况我大概弄清楚了。”
陆家村不过是凤城市千百个村庄中最不起眼的那个,它唯一值得注意的,就是走出了曾经叱咤风云的大地产商陆乐山。但随着陆家的远走高飞,那些或煊赫或争议的都成过眼云烟,渐渐被人遗忘,即使在这故地翻新的时候被偶然记起,最后都不得不沦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李雪徽当然不是为了这一星半点的谈资才大费周章地乔装改扮——而且费的是吴思斯的周章又不是他的——他的文章,正是要从陆家遗留的各处房产做起。其中陆家村的陆家祖宅,产权清晰,有据可查,又远离都市,是最先被关注的。
“所以,陆灵兰果真在找她父母当时藏尸的地方!老李,你的判断是对的!”吴思斯兴奋地对李雪徽说道。他们四人的聚会都快变成例行公会了。
“与其说是‘找’,不如说是‘毁’。她可不想李丽丽的遗体重见天日。不过陆灵兰直奔地基去了,倒帮我们大大缩减了寻找的范围。”
“陆家当年明里暗里有多少直接拥有或者负责开工的物业谁都不知道。陆灵兰与她父母朝夕相处,即便故意隐瞒,也总比我们的信息多多了。只要将所有她认为的可能藏尸点全部无差别处理一遍,我们之前所做的一切努力就都白费了。”
“要是她运气好,比如尸体就藏在这个祖屋下面,那就除非有一天山崩地裂,不然谁都发现不了。”越瑛对此产生了新的担忧。
“未必。”李雪徽倒没那么悲观,他思索一会后说道,“当年陆家仓促出国,产业无人打理,谁都不知道现在变成了什么状况,要是已经被公家收归,她就未必能像处理祖屋那么顺当了。”
“不过跟在别人屁股后面跑,注定是不成的。要想掌握先机,就得反客为主,主动出击。”他嘴角微扬,眸里闪过一丝成竹在胸的光,然后看向越瑛。
越瑛略带疑惑地回望,却不防备地被摸了摸头毛。
“咱们越总啊,早就替我们想了好办法,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