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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假如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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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雪漫其人,好奇心强,好胜心更强,垂在身侧的手虚握成拳,指甲扣进手心。

他们站的地方是房子北面,凛冽北风打在裸露的肌肤上,似针尖戳刺。她迎着风看着樊凌宇,“你拆完线之后,马上走。”

说完,她转身走了。

愈合中的伤口突突跳着疼,樊凌宇伸手扣上帽子,看着眼前的炕洞,手伸进衣兜里,摸出一盒烟,站着抽了一会儿烟。

抽完烟,樊凌宇回到了房子里。

走到西屋,打开行李箱收拾了一些东西,放进背包,拿到东屋。

也不知是被冻的,还是气的,头还真疼了起来。

樊凌宇把书包挨着炕边放地下,脱掉外衣,面对着墙壁躺下了。

他收拾行李、脱衣服躺进被窝过程中,声音很大,甚至是故意弄出声响,可程雪漫看着电脑,头也没回。

她正在电脑上画图,新的设计已初具模型。但这几天忙着照顾樊凌宇,耽误了不少时间,她得加班加点赶进度。

忽然,身后没动静了,她倒是回头看了一眼。

樊凌宇整个人包在被窝里,只有被角撅出来一戳头毛,看着那几根头发,程雪漫嘴角勾了一下。

挺可爱的。

回过头,继续画图。

樊凌宇早上是装疼,此刻是真疼。可他不想说,程雪漫的逐客令伤到他了,他现在虚弱得只剩下呼吸的力气。

“喂,庄先生,您好,对,我画着呢。”程雪漫接通了庄毅伦打来的电话,樊凌宇睁开眼睛,听着他们说话。

居然还联系着呢。

不是说考公务员吗?原来是说着玩啊。

樊凌宇悄悄把被子往下拉,耳朵全部露出来。

屋子小,他们的距离不超过2米,所以隐约可以听到庄毅伦的声音。

程雪漫叫他庄先生,这个称呼让他心里一喜,原来两人关系这么疏远呢。可再听几句,就听到电话那头一声声的漫漫。

拳头抵在墙上,樊凌宇心里不舒服了。

漫漫也是你叫的?

程雪漫说了几句就挂断电话,又画了一张图,时间到了中午,她问樊凌宇想吃什么?

樊凌宇在她叫第二遍的时候,才装作刚醒来的样子,缓慢转过身,趴在被窝里看她。

“点菜吧,镇上就那几家餐厅,你也知道。”

“你买什么,我吃什么。”

程漫雪把饭买回来的时候,正是中午日光最盛的时候,她拎着饭菜走进房间,看到樊凌宇坐在她的椅子上,手里捧着经书,柜子上的木鱼也被拿了下来。

“你这是要出家?”

无比熟悉的人,对话直截了当。

程雪漫把饭放在窗台上,看着经书、木鱼,前些日子的经历,挟着无名的烦躁,翻滚而来。

想要获取成功,最可行的办法,就是复制成功人士的经验。所以她学着乔布斯出家,想去庙里住一段时间,在选择地点时,她首选就想到了家乡的寺庙。

或许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她曾经无比讨厌这里,渴望永远逃离。

可她曾经在这奋斗,并且成功了,所以她回来了,试图在这里找到更多的力量支撑。

回来后,她才发现,家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泥泞山路变成了柏油路,就连通往村子的小路都变成了水泥路。

她欣喜于家乡变化,按照计划,进了寺庙,从义工做起。

人是这样的,越是说不吃不吃,就越是满脑子大快朵颐的冲动。

程雪漫越是想要清净修为,一心向佛,内心就越是躁动不安。

居士的生活,每日早晚课,念佛诵经,持五戒,一不杀生,二不偷盗,三不邪淫,四不妄语,五不饮酒。

程雪漫觉得很简单啊,甚至认为这样的生活对她来说,是一次放松之旅。

可真正实践下来,才发现修行有多难。

白天,她上早课晚课念佛诵经,跟着义工们一起打扫卫生,整理经书。

夜里,躺在禅房床上,听着身旁义工姐姐们的呼噜声,深深地剖析自己,翻来覆去,最后都纠结在一个名字上——樊凌宇。

那时,一心向佛的她,将樊凌宇视为洪水猛兽,不得清净的万恶之源。

扪心自问,她也没做什么亏心事啊,怎么就得不到安宁?不就是分手了,一言不发把人拉黑,消失了吗?

她没有做任何对不起樊凌宇的事,却为何总是忘不了他?

尘缘未断,心烦意乱,加上做居士每天上课,要承担很多工作,还要参加集体活动,与她幻想的每天吃素发呆的生活完全不一样,程雪漫最后决定下山。

下山后,状况有所缓解,因为她把大部分心思都放在了设计上,每天跋山涉水,寻找灵感,万恶之源就不怎么翻滚了,只是在深夜,偶尔梦醒时分,还是会想起他。

“程雪漫?”樊凌宇敲了一下木鱼,看她眼神愣怔,他便又敲了两下。

程雪漫回过神,看向他手中经书。这才恍惚发觉,那天见到他之后,她便没翻过佛经。

饮食男女,难逃大劫。

“你怎么了?”

程雪漫走上前,拿走他手中经书,放回书架里,“别乱动我东西。”

樊凌宇讪讪地站起来,走到炕沿边坐下,看着布置文艺温馨的电脑桌和书柜,又看看买饭回来的程雪漫,忽然说:“对不起。”

他说得诚恳之至,态度软得堪比对林妹妹作揖骂自己变成大王八的贾宝玉。

万恶之源如此做小伏低,她反倒不好意思了。

屋子空间狭窄,樊凌宇没有躺在被窝里,存在感剧增,程雪漫坐下,打开电脑,木鱼摆在手边,她敲了两下,咚咚两声,没觉得清静,反而敲出很多妄想和杂念。

放下木槌,她回身拿起外套走了。

樊凌宇觉得莫名其妙,不是吧,脾气这么大,不就是动了你的经书,居然这么生气。

他走到窗边,看着程雪漫打开大门,骑着机车出去了,他立刻拿过手机,但只来得及拍个背影。

程雪漫会骑机车,真的很出乎他的意料,不过想想,骑着机车,漫山遍野放无人机玩,的确是一件非常酷的事。

樊凌宇垂下眼眸,他的漫漫,是一个很酷很飒风一样的女子。

什么时候学会开机车的?

程雪漫从山上下来后,就在镇子附近村庄租下房子。

山里交通不便,去哪都很远,她就去了二手车行,本打算买辆便宜的二手车,她不在乎性能外观,价格实惠,够她在这边开着,最后能开回深圳就行。

想到假期结束,她开个小破车自驾回深圳,就觉得很酷呢。

人生就是要酷啊。

于是更酷的黑色机车吸引了她的目光。

最后她以超出预算的价格骑走了那辆机车。

这之前,她只骑过电动车。机车的自重、速度、动力和操作方式都不同,她适应了两天,才驾驭自如。

骑着机车驰骋在绕山公路,那种飞驰的感觉,让程雪漫觉得人生没什么难跨越的。她能从这片大山飞出去,也能飞往更高更远的地方。

只是,人生境遇,多的是你不知道的惊喜。

那时她有多自信昂扬,此刻她就有多懊恼颓唐。

包里的手机嗡嗡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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