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而身材高而细瘦,像一束摇曳的芦苇。他戴着一顶圆形小礼帽,穿着深褐色的羊羔绒大衣,戴着光滑漂亮的丝绸手套,雪白的领巾和袖口一尘不染,脚下踩着一双擦的锃亮的布洛克皮鞋,显出一种跟周遭的穷酸肮脏格格不入的矜贵,以至于让席格以为他是个老师。
这个第一印象太过致命,孩子们很容易对体面的大人产生好感。这份好感持续到多年后,筛掉了长久以来对方的所有恶名。
因为太过割裂,即使他在电视里看见了这位“老师”在另一个城市的影像,也没办法承认荧屏上歇斯底里、又绿又白的疯子,和他记忆中学者般文雅的男人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见面时,他就对席格暗示了他的两面性:可以如长辈般温柔,可以比猛兽更残酷;嘴里说着犹如哲学家般理智的话语,却干着把年幼的孩子活活打死的疯狂行径;在深爱的同时,又憎恨得咬牙切齿。他的人生和情绪总是同时处在两个极端,完全找不到中间状态。
灿烂的阳光中,男人对他伸出了手。
但年幼的他还不清楚这一切,他只看见对方上半张惨白的脸沉在阴影中。那高大的影子将年幼的孩子笼罩,仿佛命运给予他的无声隐喻,席格终其一生都没能走出亲生父亲的阴影。
不论席格如何回忆,他能想起的只有对方意味深长的微笑。以及让他永世不忘的、恶咒般紧紧相随的话语:
“晚安,小鬼。好久不见,我是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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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在此时戛然而止,席格睁开了眼睛。
他从床上坐起来,大口喘息着,良久才平复自己的心情。
黄昏将至,金红色的光渐渐沉凝,又被窗棂切碎,一片一片的贴在地上、墙上,宛若轻盈的金箔。
他藏身在一间狭窄潮湿的阁楼中,这里临近大海,每到晨间和傍晚,都有汹涌起伏的波涛声远远传来,拍打着他的耳蜗和整夜的梦。
阁楼的屋顶上有个长方形窗户,席格喘息了一会儿,从床上爬起来,走到窗前,手脚并用地爬到屋顶上。
呈现在他眼前的是清晨的海洋,太阳正从东方缓缓升起,金色的光辉照耀着雪白的波浪,天边丝缀般的流云被添上一抹鹅黄,映照着碧蓝的海面如翠鸟的羽毛般光滑。
在西方,天边是令人心碎的冰蓝色,月亮像一颗珍珠,嵌在柔软的天鹅绒上。沙滩干净得像雪或盐堆,撞碎在礁石上的泡沫白如冰屑,偶尔有银色的飞鱼跃出,尾翼在如缎般的海面上留下一道伤痕。万事万物都笼罩在光晕中,仿佛蒙着一层金色的纱。
席格静坐了一会儿,将自己藏在灿烂的金光中,直到大海以它巴赫管弦乐般的美妙和厚重,安抚了他战栗不安的灵魂,他才在晨光中点了根烟,烟雾袅袅,将他的眼神模糊。
前世。上一生。上辈子。
席格上一次生命有很多种称呼。他很少去回忆,那段人生经历属实乏善可陈。
八岁前,他跟养父母共同生活在美国马萨诸塞州艾塞克斯郡的小镇,这座小镇从来没有发生过谋杀案。后来养父母不幸死亡,失去监护人的他因为严重的臆想症被送入当地的精神病院。
虽然同为精神病院,但这座疗养院籍籍无名,阿卡姆疯人院被戏称为犯罪之都的至高殿堂,而它只是普通的精神病收容所,以扎眼无比的高死亡率而闻名在外。
席格很小就知道他是小丑的儿子。
这个出身并未赋予他的人生任何传奇色彩。小丑不允许其他人插足他和蝙蝠侠的关系,所以席格终生都未能踏足哥谭市。
更多时候,他远远游离在父亲的人生之外,从老旧的报纸、杂志和人们的口口相传中,得到一丝来自遥远地方的破碎消息。消息中多半夹杂着疯癫的笑声和受害者的血泪,席格看着报纸上的文字和照片,钝钝地想着:照片上这个男人,是他的父亲。
他是个恶贯满盈、罄竹难书的人渣、败类、疯子,他应该被挂在绞刑架上风干,就算一百年后也会有人唾弃他的墓碑,可他是你父亲。
他的父亲是个在犯罪史上留名的可怕罪犯,但他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只拥有普通人的人生。
之后的整整二十年,他被抛弃在疯人院的黑暗处腐烂。直到一股奇特的力量将他带了回来。
席格叼着烟,深深地吸上一口,烟雾夹杂着焦油和烟草的味道,依次滚过喉咙、气管和肺叶,最后停留在血液中。熨平了他心中越发跌宕的痛苦、愤懑和一闪即逝的感伤。
只要今天——只要今天的计划成功,后面就是崭新的人生。
走吧。去见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