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格对自己的童年只保留着片段的记忆。
他依稀记得那是个低矮、狭窄的小屋子,一个客厅,两间卧室。厨房跟厕所蜷缩在一起,由于厨卫不分离,老旧的洗衣机上总是挂满油污,脏盘子堆满了整个水槽,凝固的油脂跟霉菌漂浮在水面上,色彩斑斓的一层。地板踩上去时吱呀作响,木质家具用了很多年,散发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时隔二十余年,席格已不再记得养父母的脸,对曾经的家更是毫无印象,但他却清晰的记得这股霉臭,那座肮脏、逼仄、潮湿的小房子,他人生的起点。
养父母并未给他太多的温情和疼爱,大人们连自己的生活都过得一团糟,自然顾不上小孩。
在席格的印象中,这对男女都以折磨枕边人为荣。他们三天两头为他不懂的事大吵大闹,因为生活的鸡毛蒜皮面红耳赤,哭闹、叱骂、拳脚相加,都是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事。
他们住在贫民区,门外有一条很长的土路,铁质防护栏杆布满锈迹,是乌沉沉的暗红色,好像干涸的血迹。
六岁之前,他唯一的乐趣就是在小路上疯跑,差点撞在路过司机的车轮上,后者拧着他的耳朵怒骂,养父点头哈腰还倒赔钱,火大得很,直接让他在门外罚站一夜,险些冻掉他的脚趾。此后他不得不放弃这项娱乐。
之后大多数空闲时间,他什么也不干,没有玩具可玩,也没有书读,更没有一起胡闹的朋友。席格曾经用养父藏在电视机下面的成人杂志折飞机,被劈头盖脸一顿毒打后,最终连这个娱乐项目也失去了。但即使这样乏味,小孩子也不会觉得无聊,他坐在栏杆上,眺望远方,就觉得十分有趣。
席格记得,他坐在小阁楼的窗户上,两条腿从窗台伸出去,在半空中晃荡。那好像是一个模糊的春天,又或者是刚刚来到的初夏。远方微冷的寒风裹挟着水汽和花香,如母亲的手般,温柔地轻抚着他们的腿和脸颊,带来一阵阵稀薄如宿雾般的寒冷。
彼时,席格看着远方的景色,心里冒出了一个想法: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看看。
很远很远,具体有多远?他不知道。
他从小就不算聪慧,对“远”这个词没有太具体的概念,在六岁不到的他眼里,“远”也只是几条街的距离。
席格很快开始了他的第一次尝试,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仅仅是一味地走着,也不去记周围的景色。走过半个城区之后,他被警察送回了家。养父母的责打并没有让他记住教训,他一次又一次地离开狭小的公寓,去往他眼中的远方,像狼一样孤独且固执。
他不害怕,这座小镇从来没有发生过命案,最多只是失踪。
离家出走的不良嗜好终结在六岁。因为六岁之后,他开始上学了。
学费全免的社区公立小学跟公寓一样破破烂烂,座椅上结着一块块成年累月的黑褐色污渍,用手一摸油腻腻的。
他还记得,教他数学的老师是个蓄着一把山羊胡的老头,走路颤颤巍巍,一瘸一拐,高年级的学生们常嘲笑老师行走如同企鹅一样滑稽。他很少教训那些调皮的大孩子,只是呼着气将他们驱赶开。
那位尽职尽责的普通老师,会为席格的好成绩表扬他,也会用满是厚茧和老年斑的手,温柔地抚摸席格的头。
可与他在数学上的天赋截然相反,英文、体育和社会学习让他头疼。尤其是英文,在席格看来,它们跟数学处在两个极端,累赘、含糊不清,难以理解。不能自洽。
他试图用更准确和简洁的语言来描述,但每当他开始说话,周围人就会自动散开。英语老师一遍遍地教导他:用更简单的词,不要突然过渡,多用比喻,控制话题长度,给别人说话的机会。
他改不了。久而久之,老师的耐心也被消耗殆尽,每当席格开口,英文老师就会用教鞭打他的头,把他从讲台和人群中心赶出去,“你说话太无聊了,这儿没人有空听你演讲”。
同学们哄堂大笑,只留席格一人默默被羞耻感炽烤。
虽然他的童年并不全是美好回忆,但如果以前所有,这就是他的人生,也不能称之为不幸。
虽然他的养父母贫穷、粗暴、没有耐心,并不温柔,但他们并不是坏人,还给了他很多爱。
养母先后孕育了四个孩子,全部在十二岁之前早逝。多次生育彻底损伤了她的身体,她无法再生孩子,席格是她捡回来的第五个孩子。她很爱他。她给他烙油饼,缝衬衣,洗头发,帮他把书包背好,还把他的小皮鞋擦得锃亮。
养父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摄影师,他拍的最多的就是孩子。上一个孩子死后他不再拍摄照片了,而是打短工勉强糊口。养父是这个家庭中学历最高的人,他上完了高中,教育孩子的唯一方式却是打骂。但是当席格把满分试卷递给他的时候,他还是会欣喜地把席格抱起来,让他坐在他的腿上。
在这个国家,生来像他一样贫穷的孩子很多,他们大多数都有着相似的命运:潦草的出生、不温柔的父母、窘迫的收入、糟糕的环境、孤独的童年。他们就像长在下水道里的野草,活得艰难却生机勃勃。
倘若千万人都在经历相同的不幸,那么这份不幸多多少少被稀释了,孩子的无知和迟钝有效保护了他们,加上时光如此迅疾,快到让人连自己正在经历痛苦都来不及觉察,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就这样打着滚的长大了。
席格本以为自己如老师一次次强调的一般,“不聪明”。未来的他也没办法去做轻松的脑力工作,而是会跟所有相同出身的男孩一样,会成为一个水手或码头工人,但他连这样人生都没能经历,上学带来的快乐如阳光下的肥皂泡,五彩斑斓,却连一阵风都经不住。
究其原因,只是因为,他来了。
就在一个平平无奇的下午。席格还记得那天的阳光,灿烂非常,明艳的光辉落在灰白的街道,照得一片凌乱的贫民区有了些颜色,不久前刚下过一场雨,路边的野花含着一腔露水,茎叶在晚风中湿淋淋的颤抖。
席格正躺在养父的床上,一向禁闭的公寓大门在某一天被人从外面打开,他抬起头,那个男人逆着光走来,漆黑的影子猛的撞进他的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