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有腰带的学生大都在为自己的军训裤子着想,毕竟谁也不想在训练期间露屁股蛋儿,没有点外卖的路将宁只好选择一个长绳代替裤腰带,在腰部周围打死结。
意外没有出现在训练期间,庆幸也没有出现在训练期间,而是发生在厕所门口。
军训场地位于西部操场区域,与教学楼离着两个篮球场,位置稍远,学生们去厕所一般都选择憋着鼻子去操场北部的茅厕。那天两个班正好同时休息,想上厕所的麦望安没有放过坐在阴凉处打瞌睡的人,偷溜到路将宁的身后,拽着他的胳膊就把人往北面的茅厕里带,他就那样浑浑噩噩地走了过去,陪着麦望安进入厕所,又退了出来。
或许他是真的累了,累得已经没有意识到裤腰上的绳子系错了地方。路将宁那日穿的短袖下摆耷拉着几根类似于麻花绳的长绳子装饰,与当前裤腰带的料子摸起来不说相仿,简直可称为一模一样,他就那么稀里糊涂地交叉位置,放下手,吊着裤子往外走。
也就是人刚走到茅厕出口的瞬间,他的裤腰上未被牵线的腰带的另一端气恼到化成一根面条,从他腰间的裤袢中滑溜地朝另一侧跑去,直至腰带离开裤子,裤子离开细腰。
麦望安就紧跟在他后面,见状,不由自主地目瞪口呆,而后紧急给他把裤子兜起!
所幸路将宁嫌弃裤子太肥,里面套着一层短裤,而周围人不多,也不至于被笑话。
如今这件事情再一回想,明明发生在路将宁的身上,尴尬的人却好像就是他一样。
——
当晚讲座的主题为最常见的感恩父母。
起初,因为好奇与期待,在座的学生们无一不挺直腰板,聚精会神地倾听,目光如炬般观望着台上教官以及主持人的身影。
可随着高月西斜,时间逐渐流逝在无意义的说教与鸡汤中,学生的眼光就像天上越来越暗淡的群星,窃窃私语从最开始的稀疏,到后来愈发不掩盖的稠密,台上台下渐趋割裂。
苦练一天的麦望安也逃不过打盹,他的手臂交错抱在胸前,抵在腿上,头却因为没有支撑点而慢慢地下垂。
这几日的操练说起来还是重复初中那一套罢了,不难,但架不住教官总想着法子折腾所有学生。饭点比其他班级晚一些也就算了,最起码有饭吃,午休或者是晚休后不久的突击检查着实让人吃不消,梦里惊魂似的被哨子吵醒,足以让人留下后遗症。
平时的麦望安不会像今日这般疲倦,他本就是一个觉少的人,只不过马上临近汇演,又加上最近的训练加强,偶尔觉也睡不好,饭也吃不香,外加上主持人开口便是一顿情感输出,配上合适的催情音乐,台上的声音过于催眠,致使他不得不眯眼享受着。
“路将宁都睡起来了,你还睡!”杨延年坐在他身边观摩,“你俩越来越像了。”
麦望安仰面,左右扭动着,好舒展一会儿发酸僵硬的颈部:“五年级就玩儿呢。”
杨延年若有所思:“这可是好几年的友谊。那你除了他就没有其他朋友在这儿?”
“大概……”麦望安挺身远眺,视线缓缓扫过众人黑压压的头颅,“没有了吧。”
杨延年的话让他想到了沈从意,好像从沈从意转校,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对方,连联系都联系不到的人,想要见面又谈何容易。
犹记得沈从意说的话,就像几座绵延起伏的高山,横亘在他的脑海之中。
分开的那几晚,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沈从意的话在他的大脑中好像是翻炒青菜一样,被他思来想去,想得焦头烂额。后来,他虽知道他有充分的理由把自己的行为合理化,不过他会站在沈从意的位置上思考,去认真对待,却发现他那段时候对路将宁偏心毋庸置疑。
他从没有过拿谁当最好的朋友,所有事物在他这里都没有最高级之分,这样的性格应该是延续了之前的老样子。之前的他就是活得淡而小心,谁对他好谁就好,不存在特别好或者是顶尖好,他的朋友就是好朋友。
现在想想,他有这种想法,或许是因为当时与他交心的朋友,只有沈从意一人吧。
所以他会想,他现在那样的做法,是不是另一种时空意义里的,对沈从意的背叛?
“你人这么好,朋友肯定不少。”无知的杨延年还在戳他心窝子,“你的其他朋友都去哪里上学了?隔壁的一中,或市里?”
麦望安目光如晦,惨淡地笑着摇摇头。
他连沈从意转去哪所学校都不了解,何谈沈从意又会去哪所高中就读呢。
杨延年穷追不舍:“就没有联系过?”
“联系了,”麦望安看向前方,灯光耀到他的眸子里面,才让他有精神,“有读职高的,有上文华的,隔壁一中也有,本校的估计也不会少。但就是我在意的那个……”
他忍住要哭的冲动,深吸,努力压制着泛滥成灾的悲伤情绪,禁闭着嘴摇了摇头。
他还是觉得有点儿遗憾的。两人的缘分就如此浅薄吗?之前因为他的怯懦而闹得不欢,如今又因为他的偏心而再次痛失,归根究底,这一切都是他的错。
不论无意与有意,都是他亲手斩断的。
场面一度纷纷籍籍,主持人温和的劝讲早已失去作用,总教官的怒喝让在场的所有学生全都闭口噤声,纷纷把注意力投上台。
接下来的迎来讲座的最后一个环节,由教官推选出的一名优秀学生代表朗诵文稿。
灯光打下的那一刻,麦望安注意到上台演讲的是个个子高挑的女生。
她扎着标准的高马尾,马尾辫足足有及腰那么长。她一开口,声音既有像山涧溪流那般缓和清亮,又有着像空中响雷那般的穿透,每个字都掷地有声、清晰可辨,完全地覆盖住台下众人的嘈杂纷扰,形成一道引人注目的天然亮色。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二十七班的宋寄梅,很高兴能代表全体同学参与演讲。”
麦望安在嘴里翻滚一遍这个名字,蓦然瞪大双眼,企图看清台上的姑娘,是否是他记忆中那个曾做过一段时间同桌的女孩儿。可惜灯光太亮,又太闪,两者之间离得又太远,任凭麦望安把脖子伸断,也不可能看得清楚,何况他发现自己有点儿近视了。
这一闹,非但没能看清楚人,反而让身边的杨延年察觉他的异样,也跟着看一眼。
“难道台上那个是你的好朋友?”
麦望安不置可否:“我在五年级有一个叫这个名字的同桌,也不知道是不是她。”
杨延年目不转睛地端详片刻:“她长得很漂亮啊,很有个性,个子也很高。听她介绍,她好像是重点班的学生,学习很好。”
相比于已经大体确认台上的宋寄梅就是所认识的那个女生,麦望安更惊奇身边的杨延年离着演讲台那么远,竟然看得如此清。
对此,杨延年笑哈哈地说:“从小我的视力就高于旁人,有人还让我去当兵呢!”
瞧着杨延年现有的活力,也不像是病怏怏,说倒就倒的模样,无论是她的视力还是外表,都符合当兵的条件,而从她这几日军训的状态来看,不知疲倦,是块当兵的料。
“路将宁看你呢。”杨延年示意他。
当麦望安扭过头去,路将宁刚正过头。
这怎么看也不像是看他,与其说是在偷瞄他,倒不如说是刚好对视上杨延年。且路将宁没有理由偷看他,他也没什么好看的。
他转头看向杨延年,杨延年收回观察路将宁的视线与他汇视,两人面面相觑,看似谁都有话说,但好像谁卡在嗓间都说不出。
终于,杨延年率先开口:“你干嘛?”
“你和路将宁从小就住在一起吗?”他斟酌一二,“我是说你和他从小就认识?”
杨延年想了想:“也可以这么说吧。”
“那你们是青梅竹马啊。”
其实青梅竹马这个词,本意并不局限于爱情,它指的是一种纯洁无瑕的情谊。但现在这个大环境下,无论是书籍还是影视,麦望安见过的似乎都发展为爱情,所以在他心中,这个词闪现在脑海中的一瞬间,好像就是代表着爱情,即便现在不是,也会发展。
“青梅竹马是什么?”杨延年问得小心翼翼,笑中带着好奇,“我很少上网的。”
麦望安含糊道:“就是你们从小无忧无虑地玩耍在一起,又成长在一起的关系。”
杨延年似懂非懂地点头:“这样啊。”
看着对方在沉默地运转头脑风暴,麦望安再一次看向路将宁。
好巧不巧,路将宁也在往这边扭头,一刹那间,两人撞入对眼。
突然间,麦望安脑子中蹦出一个问题:
以后路将宁谈恋爱,那他怎么办?亦或是以后他谈恋爱,是不是也跟路将宁有关?
他拧着眉,惊恐地心想这也太可怕了。
——
从开学到现在,杨延年似乎已经把麦望安和路将宁这两人归为至交好友,就算是成年累月的不联系,依旧能够玩得很好。所以她不担心会失去这两个人,反倒是要跟同宿舍的女生搞好关系,毕竟学校禁止男女生走得过近,否则就会有被视为谈恋爱的嫌疑。
次日军训演练结束后,麦望安和平常一样,独自一人与路将宁前往二号餐厅用餐。
二号餐厅的饭菜最是中规中矩,没有花里胡哨的样式,放眼望去几乎都是家里的炒菜,也就是品相差了点儿。平常吃饭,这个餐厅的人不比其他餐厅的少,听学长说,若是日后吃不着饭,来二号餐厅保准能吃上菜底儿,反正只要来,大多数就饿不着肚子。
这个餐厅有独一份的菜谱,尤其是马铃薯,那是变着花样的多。
除去最常见的辣椒爆炒土豆丝,还有土豆泥汁、土豆薄片,炖土豆块,甚至还有土豆辅助的菜系,譬如说土豆丝卷饼,单看卖相就让人觉得没食欲。
麦望安站在路将宁的身后,看着路将宁端走一碗土豆丝,外加一碗炖芸豆。
他不是个挑食的孩子,但最近的训练非但没能激发他的食欲,反而有些倒胃口,所以轮到他的时候,他实在无法抉择,只能装作学人怪。
作为高一生的他们返校是最晚的,也就是说他们要和学长一起抢食堂。
按理说学校规定军训生是中午十一点半用餐,要比高年级的学生早十五分钟,足以让他们吃上一顿好饭,可偏偏教官都是一些事儿多的人,非要将排好队的他们领到餐厅门口,模棱两可地点评一番,时间也便悄然流逝在他们的嘴皮子底下。当然,不乏有学生抱怨,教官也能为此找到合理的理由来解释:高年级学生有着最少一年的抢饭经验,此时不练,何时练?教官无非是要增强他们的战斗力,毕竟从下周开始,他们也要为了自己而加入抢饭战斗,现在的他们可是身在福中,起码起点就在餐厅门口,也就是跑两步的工夫而已。
当初两人吃外卖的位置,已经变成他们的永久宝座。这个地方鲜少有人入座,大概是位置过于偏北,较为偏僻,除非实在是人挤人,才考虑这等次位。
即便有人,放眼观看一圈,大多数也是只身一人吃饭的学生。
路将宁好像很饿,从他坐下开始,就一言不发地拿起筷子,迫不及待地在碗里挑挑拣拣。麦望安与他面对面坐着,观察小一会儿,才发现他是在挑芸豆里面的豆粒食用。
“你很喜欢吃这里面的豆子吗?”
路将宁夹着一个豆塞嘴里,点点头。
麦望安发现华点:“你不吃芸豆皮?”
“不,”他说,“相较于皮,我更喜欢吃豆,但这并不代表我我不吃芸豆的皮。”
“那不巧了,”麦望安低头,一边挑拣着碗里的豆粒,一边给路将宁往碗里夹,他说,“我从小就喜欢吃皮,相比豆粒来说它有滋味。你不觉得豆粒吃在嘴里糊嘴吗?”
“不觉得,我觉得挺好吃。”嘴上这么说,心里可没有像之前那样风卷残云般地吞噬得一干二净,反而瞪着眼不知在想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