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讨没趣,站起身结账,嘱咐工作人员往后浴场这支摇滚乐队的开销都记在我头上,随后便迈开步子,向明亮的浴场走。
3.
和阿格莱雅商量过后,我会担任奥赫玛新设置的治安官。如她所说,我有得忙了。连去云石天宫看乐队演出的时间都不太多。
白厄不止一次在我耳朵旁边念叨这次演出会有多精彩、他们现在有多受欢迎,叫我一定要来看。
我素来当他的话是耳旁风,却万万不敢得罪家里唯一的厨子。
既然万敌也发出了邀请,我不好再推辞,只好把城内一部分事务转交给下属——
解决家庭纠纷、破解悬疑案件的事,大多时候轮不上我。落在我手里的事务大多具有一定危险性,往往带着“果然只有交给你最放心”、“只要你来了,大家就都得救了”的意味。
我只将“交给你最放心”的事转交一部分出去,这些任务,能力一般的圣城守卫小心些也能完成。而那些危险到“只要你来大家就得救”程度的任务,我排过时间表了,在看完乐队演出便要准备着收拾收拾、投入其中。
我往乐队修整的后台走。
遐蝶坐在化妆镜前做上台前最后的准备,她看见我来、微笑着打了招呼。
穹和丹恒搂在一起说话,准确地说,是穹搂着丹恒的肩膀说话,丹恒一副“拿你没办法”的样子坐在旁边听。
没有看见万敌,也没有看见白厄。
这两个人……跑哪儿去了?
不会是在哪个犄角旮旯里偷偷吵架吧?
疲惫始终坚持在与我的意志斗争,它终于胜利了。
我放弃寻找这两个坚持邀请我来看演出却不知所踪的家伙,在后台找了个小沙发、缩进去就睡。
我做了一个很漫长的梦。
梦里,我其实有两个几乎一模一样的竹马,姑且称呼他们为小白和小黑吧。
小白是纯白萨摩耶,和白厄一个德行,不再赘述;小黑是黑化萨摩耶,从不出现在我面前,总是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盯着我,像个鬼一样。并且,小黑会半夜偷偷爬到我的床上抱着我一起睡、第二天清晨又偷偷溜走。
后来,我发达了,觉得自己其实不太喜欢小狗。比起小狗,我更喜欢小猫。于是,我偷偷爱上了万敌。但因为担心家里的小狗闹,我迟迟没有把小猫领回家去……
天呐!我怎么会做这样的梦?
我瞬间惊醒。
睁开双眼,白厄和万敌两个人几乎贴到我脸上。白厄的外套盖在我身上,万敌翻了件折好的干净衣服垫在我脑袋后面。我大概真的累极了,两个人这么折腾一通,我完全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欸,你醒啦?演出已经散场了,原来你最近这么累嘛……我们都好久没在一起了,嗯,好好休息,我来背你回去吧?”
“总算醒了。你睡了很久,饿了吗?走吧,早点回家,夜宵想吃点什么?”
但话又说回来了……
梦里的我难道不是犯了每个人都会犯的错吗?
这完全是人之常情啊!
我痛苦地闭上眼:“我今晚要出任务。”
万敌皱起眉,表情很不赞同:“就算任务积压,也要养好精神再去完成。以你现在的状态贸然前往,遇到危险怎么应付?”
天可怜见的,万敌头一回跟我说这么多话,居然是在关心我。他真是个好人。
“万敌说的对。老实交代,你都多久没有好好休息过了?”白厄也一副不赞同的样子。
“也就……半个月吧。还好。奥赫玛的难民越来越多了,”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把两人的衣服还回去,费劲地活动了一下坚硬的身体,“我忙得脚不沾地。”
“怎么?奥赫玛无人可用,已经沦落到反复压榨一个劳动力的地步了?”万敌这时才开始卸妆。
我抬眸看过去,发现卸妆棉上是一片斑驳的色彩与亮片。舞台的灯光照耀在这张年轻而夺目的面庞上时,那双漂亮又野性的瞳孔大约比折射着光彩的亮片还要耀眼。对方眼珠动了动,淡淡扫过来的目光像一头野兽正在漫不经心地审视贸然闯入领地的生者。
“哑巴了?”
这是有点不高兴的意思了。
白厄没有打圆场,他双手环胸,靠在沙发旁,目光紧紧盯着我,同样一副不给一个说法就绝不放我走的样子。
我举起双手投降,却不知道怎么解释事件的始末。
我张了张嘴,还是只好说:“只有我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最多的任务,解决大批量的敌人,却只需要付出疲惫的代价……
“有的事,不是他们、我的同伴们办不到,而是交给我最稳妥。每一次差错,背后或许都有一条生命逝去,如果可以,我们希望最大限度地避免无谓的牺牲。仅此而已。
“别担心了。这种程度的疲惫还在我的承受范围之内。最近这段紧张的时间过后,我会报复性休假的。”
这种回答,恐怕没有人能拒绝。
“着急吗?”万敌问。
我诧异地看他一眼,摇头:“最迟四点钟走吧。”
“好。先回家吃夜宵吧。要战斗,饿着肚子可不行。”
看万敌坚持的样子,我不找别的理由离开了。我看一眼白厄,他已经在非常自觉地收拾东西了,数量不多,装了一个小包,被他毫不犹豫地丢进万敌怀里。万敌从善如流地拎起包,显然已经对此习以为常了。
“跳上来,我背你。”白厄说。
小时候,白厄也背过我。当时我们才十二岁,村里起大火,火源离我们家很近。我不小心扭伤了脚,白厄背着我逃跑。
女孩子发育要比男孩子快一些。那时的白厄比我还矮一点,背起我很费劲,我却可以很轻松地把下巴贴在他柔软的发顶。
逃跑的时候心慌意乱,后来回味却并不如此。只有温暖。时光冲淡了逃命限定的疲惫、慌乱、害怕与疼痛,只余下男孩子努力奔跑时剧烈的喘息,滚烫的、因过度疲惫开始发抖的身体,和一句句坚定的、安慰的话语:“别害怕,我们不会有事的。”
“白厄,这些年,你还好吧?”我趴在白厄背上,下巴放在他的肩膀上,偏过头和他说话时脸几乎贴在一起。
白厄笑了一声,没说话。
我们三个人走夜路回家。万敌走在最前面,好像不想听见我们这对青梅竹马聊天似的。我和白厄两个人慢悠悠地缀在后头,以为走得慢一点就能留住这段闲暇时间。
夜很深了,路灯撒下的光把道路拉得很长。我听见野猫在翻垃圾桶、窸窸窣窣的声响不断,双手搂紧白厄。
“怎么不说话?”
“路上太安静了。”
“就是因为安静才要说话啊。”
“嗯,那要说什么好呢?”
他兴致不高的样子,好像被我的疲惫传染了。
“我们走得好慢哦,万敌都走出去好远了。”
“干嘛在意他啊。”
“刚好梦到他了。”
“……怎么不梦到我?”
“也梦到你了。”
“这还差不多吧。你梦到了什么?”
“我梦里有两个你哦。”
“欸?不可以。不管怎么样,另一个肯定是冒牌货……唉,你还是别讲你的梦了,我猜那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我埋在他脖子旁边闷闷地笑:“骗你的。都是骗你的。”
“你好坏,怎么能骗我呢?”
“因为……”
“什么?”
我往他耳朵吹气,白厄下意识抖了两下,皱着眉毛、缩着脖子,很委屈地看我一眼,又默默地挪回来、怕我从他背上滑下去。
我又往他耳朵旁边凑,他条件反射地缩着脖子往旁边躲。我却不如他意,只压低声音、悄悄地说:“因为,想你啦。”
白厄眼睛一亮,赶紧凑回来:“你凑近一点,再说一遍嘛。”
我把脸埋进他的头发蹭了蹭,怎么也不愿意再说了。白厄撒娇没用,威胁也没用,最后只好闷闷地往前走,但没过一会儿,他便开始傻笑。
万敌停在前方,忍无可忍又很有公德地打来一通电话:“你们两个——准备走到明年吗?”
4.
等到了家,我便催促白厄赶紧去休息。他并不听我劝,但顶不住睡意、在客厅沙发上歪歪扭扭地睡着了。
万敌在厨房里轻手轻脚地忙,我想进去帮忙,被他用“去休息,好了我叫你”的说辞给赶出来了。我不强求,但也没去休息,靠在厨房门上、双手环胸瞧着他。
“你头发好像又变长了。”我说。
万敌埋着头,发丝在他脸颊旁晃动,那双好看的眼睛时隐时现、倒没往旁边看过一眼:“你还关注这个?”
“长了眼睛都能看见。”
“嗯。”
“做的什么?”
“你前阵子天天念叨那个。”
“你还特意学了?”
“只是个人爱好。”
“哦。我一点也不怀疑。”
在认识万敌之前,我完全没办法想象他是一个怎样的人。
奥赫玛和悬锋城针锋相对,整个乐队把万敌是悬锋人的事瞒得死死的。我们从不谈起他的过去。
偶尔,我也会有一点好奇,是什么让他宁肯到奥赫玛来也非要离开悬锋城不可?我没有问过,但多少有一点猜测。
万敌和传统的悬锋人很不一样。
奥赫玛传闻中的悬锋人喜爱与野兽搏斗,痛饮鲜血庆功,庆典是激烈的搏杀,性命是最不值钱的筹码,非要战死沙场的无谓牺牲、弑父弑王再成王甚至是传统……总而言之,是一群崇拜血腥与战斗的野蛮人。
——真假信息混杂在一处,奥赫玛人心中的悬锋人颇为妖魔化,并且百分百是他们的仇敌。
因此如果不特意问起,万敌很难被认为是悬锋人。
这不是说他没有悬锋人的标准特征,而是说他本人很难和妖魔化印象挂上钩。
万敌他……喜欢烹饪美食,喝兑羊奶的石榴汁。身材高大强壮,但面容精致漂亮、像一只可爱的猫猫,有一头玛丽苏一样的金红渐变半长发——他甚至会早起给自己编一个顺滑的小辫子,称得上心灵手巧。
与此同时,万敌像动画片里的公主一样,非常讨奥赫玛生命花园的小奇美拉们喜欢。
哈哈、他恐怕是悬锋城在逃公主。
我因此戏称万敌为“女王陛下”——他不仅漂亮,还很有王者气质。
万敌一开始还会一本正经地反驳我的称呼,现在已经习以为常,学会了装作没听见并自然而然地继续炒菜。
“做好了吗?”
“急什么。”
“饿了呀。”
“冰箱里放了昨天做的雪花酥,有你喜欢的味道,去吃点垫肚子,我这里还有一会儿才好。”
“我不。”
“……别在这儿盯着我看。就非得让我这么说?”万敌深吸一口气。这大约是我们相识以来,他感到无助的第不知道多少次。
“遵命,女王陛下。”
“闭嘴——出去——”
我从冰箱里翻出喜欢口味的雪花酥,仿佛通过这份精致的甜点看见万敌处理这些脆弱的食材时认真的神态,没忍住开始低声偷笑——万敌这张嘴可真够硬的。
“吃饭。”过了一会儿,万敌端着盘子走出厨房,抬手拉拢厨房的门、没让油烟气外溢。
我老老实实端坐桌前,嘴巴还在咀嚼清甜的雪花酥。我挥挥手,盛满食物的盘子便轻轻放在面前,香气扑鼻。
“万敌。”
“食不言……”
“欸欸欸,我有要紧事要说。”
“说。”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有什么大家伙不知道的隐藏身份?”
“有。”
“我觉得你很不一样哦……嗯?其实我是开玩笑的啦——”我原本只是打算吐槽他的言简意赅罢了,但这下不好收场了。
“哪里不一样?”
“好吧,我就说咯?你是悬锋人吧,不太认同‘宁战死,毋荣归’的理念,包括其他大众观点认为血腥的传统,你也持反对态度。但你认同悬锋城,也认同悬锋人的坚韧与荣耀。这不像抛弃故土的人,我总觉得,你总有一天会回家。”
“你对悬锋人倒没什么偏见。”
“都是人而已。”
“嗯。”
“你想回家吗?”
“会回去的。但这无关念想。”
我很快把美食解决掉,听见万敌说他一定会回悬锋,内心难得生出一点不舍来:“没有你我怎么活啊!”
万敌看我一眼:“你是遗憾没人免费做饭吧。”
“胡说!那乐队呢,乐队怎么办?”
万敌不说话,恐怕还没想到顺利解决的办法。
我工作忙碌,很少和乐队五人聚会,但大方表示过这栋房子随便霍霍。他们一定兴高采烈地一同庆祝过许多次演出成功,一同在深夜里诉说过对未来的期许和自己的摇滚精神——摇滚是呐喊,摇滚是反抗。
“我是悬锋的王储……待时机合适,我必然会回到悬锋城,为族人举起反抗疯王的大旗。”万敌说,“至于乐队,我会和他们表明我的态度。”
瞧瞧,这伟大的摇滚精神。
“说话真文雅。”我瘪瘪嘴。
白厄在睡觉,万敌在收拾残局。我要去上班,没空做梦。
如果做梦的话,我希望不要和上次一样走向抽象:总而言之,不要再让我梦见摇滚乐队的这两位美男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