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她这样说,妖姐笑得很漫不经心,又好像无奈于她的天真,淡淡的说了两个字:“随你。”
余欢也勉强的笑了一下,一直蓄在眼底的泪随着这细微的动作还是滑了下来。
“好了,你这孩子,给你介绍一位好看的先生,不亏你的。”
轻易的便破涕为笑,余欢再次道谢:“谢谢,妖姐,多谢。”这一次,比上一次真诚。
走出那间位于地下一层的休息室,呼吸了一口属于上层空间的空气,浓郁的烟酒气,缥缈的香水味,余欢觉得,好像也没那么焦心了。
徐谦修用过午饭去了一趟疗养院,是周小姐执意要去,他不得不做陪。
等到终于从疗养院送走了周芙贞,毫无意外的,父亲将他留下,问:“听说你要送老小去入伍?”他的声音让人听了不舒服,好像喉咙里总卡着一块痰,听说是年轻创业时,天天跟下属们开会喊的,养也养不回来,成了个不可逆的小毛病。
徐谦修没做声,臀靠着窗台的棱角,也不嫌硌得慌,手杖的圆柄捏在五个指头中间,在米白色柔和的地砖上画着圈。
“谦鹤是个可怜的孩子,他妈妈把他扔下时,他还没出满月,说到底,这都是我造的孽。”
徐谦修仍旧没做声,安静的等待他说完,才说:“项目跟进得很顺利,月底就能动土,但是,还有两项文件的流程没有走完,所以,我要去忙了。”如同汇报工作。
人还没走到门口,身后那让人听了忍不住清嗓的声音传来:“谦修,他是你的亲弟弟。”
徐谦修原本就走不快,此时看不出丝毫停顿,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大门口,才略微停了停,心里没说出口的话是:“难道我是他亲哥哥,就不是你儿子了吗?”
重生,九零九。
那几个畜生恭候他多时了。
见他一到,顿时欢腾起来。
总爱装正经的吴良一率先告状:“老三,司陆那小屁孩儿真给你寻么了个雏儿,说是金贵着呢。”
徐谦修点单子叫自己的存酒,不为所动。他的手杖放在右手边紧挨着腿的位置,一头戳在地上,一头搭在沙发上,以保证自己随时都能勾到,即便是这几个从小玩到大的兄弟,走过路过都格外注意,以防不小心将他的手杖踢倒,手杖就是他的右腿,碰了那根直溜溜的木头棍子,就等于碰了他的伤痕。
哥几个早已经习惯了他那副任凭风云变幻天崩地裂,我自岿然不动的德行,该玩玩,该闹闹,没人介意他的冷脸。
郎晨一直在沙发上躺着,手机横着屏,玩游戏,一局结束,才懒懒的抬起眼,不屑一顾的说:“的确金贵,幼儿园里找的吧。”
“操!别他~妈瞎说!那是犯~罪,三哥就是再禽~兽,也不能干,是妖姐给联系的。”司陆不乐意了。
吴良一就爱逗这个年纪最小的弟弟,凑上去扒拉他的脑袋,戏说:“妖姐啊,妖姐找的也不一定把握,别是在私人诊所八百块钱做的假膜,她们做这一行的,听说还有固定的合作医院呢,第一次九折,第二次八折,这玩意儿真的假的捅破了谁也说不清,我看你小子纯属钱多烧的。”
新一局游戏开始了,郎晨嫌他们吵,慢悠悠来了一句:“真的假的,咱们徐大医生外科圣手,一试不就知道了。”
“精辟!”
“有理!”
刚才还拌嘴的两人顿时和谐。
徐谦修的酒选好了,放下点单平板,两手在紧绷的脸上搓了搓,这才换上夜场该有的神情。
余欢两手稳稳的端着托盘,上面是一杯正在略微摇晃的伏特加马提尼,无色透明的寡淡颜色很好的掩盖了它的烈性。
这是一位九楼的客人点的酒,是詹姆斯·邦德也喜欢喝的酒精饮料,曾被美国的一位著名作家誉为“唯一能和十四行诗媲美的发明”。
下了班要不要跟那位调酒的台湾小哥套套近乎,来一杯这样的马提尼尝尝呢?余欢这样想着,电梯“叮”的一声,稳稳的停在了九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