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晨的手机一下没拿住,从手里秃噜了,砸了鼻梁骨。
然后他分明听见了一声轻笑,开始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因为别人都若无其事的该干什么干什么,可他听得很清楚,那声笑,在低沉缓慢且并不连贯的古筝曲子中很突出。
他竖着耳朵又听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样有点魔怔,在沙发缝里摸了摸,将手机摸出来,随后看见那个正在上酒的女服务员,是个生面孔,她的眼睛,笑意还没褪干净,但是唇角,已经隐藏得很好了。
她眼角细长,一直是垂着的,从上往下看,垂成了一条缝,她哪儿都不乱看,那样子本本分分,很守规矩。
也,很拿人。
是拿人,不是勾人。
“嚓!”郎晨低低的咒骂了一句,因为他的手机又掉地上了,在猩红的理石地面把屏幕磕成了蜘蛛网状,黑了屏,游戏进不去了。
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的手欠抽了,东西都拿不住。再瞥向那女人,她这回没在笑,而是很专心的从从托盘里取出印花纸巾,娴熟的折成一个扇形,摆放在酒杯旁边,很精致。
余欢的腰被领班怼了一下,因为刚进屋的时候,实在没忍住笑。
她这人有个毛病,越是情绪低迷消沉的时候,神经越松,笑点和泪点都会失控。
今天她是第一次上九楼,以往,她这个级别的员工,是不允许上来的。这层是贵宾房,由特殊培训过的服务人员专门负责。
兴许是自己今天比较上道,妖姐打了招呼,领班特意来领她上九楼,规矩前前后后交代了好几遍,让她突然之间从普通服务员变成了高级服务员,这让压根儿没打算升官加钱在这长干的她受宠若惊。
谁料想领班推开门,她前脚刚迈进来,就看见沙发上横着的人手机砸了脸,倒也没好笑到忍不住非笑不可,只是不知怎的就没忍住,还出了声,领班及时的在后面怼了她一下,怼得她端着托盘的手一哆嗦,锥形杯里的透明液体晃得厉害,底部涌上很多小气泡,看样子,一会儿少不了要挨领班的一通教训。
不过下一秒,她就笑不出来了。
她正对着的那人,她见过,就是在她家拆迁房那片废墟上见过的那男人,要说先认出来的,还是他的拐杖,安静的躺在他的腿边,那条看上去难以像左腿一样正常弯曲的右腿,灯光柔白,那光滑的木杆却折射出了锐利的光。
余欢大着胆子看了他一眼,就这么不足一秒钟的时间,让她比上次更近的看清了他的样子,看这屋里人的平均年龄,他或许比三十几岁还要年轻,只是透着一股不太年轻的气息而已,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太好。他墨黑的眸子淡淡扫过她的脸,也只是扫过,随即就移到别处去了,她确定他已经不记得她了,就算有点印象,这会儿也很难认出来。
这很好。
她画很浓的妆,浓到每晚下班卸了妆,都觉得自己的脸很惨淡,就是怕点子背碰上熟人,被认出来,说出去不好,虽然除了纪明海,她并没有那种能在这里消费得起的熟人。
刚在电梯里的时候,领班还打趣她说:“年纪轻轻的,胶原蛋白就是资本,一张脸画成那样实在暴殄天物,亲妈都认不出来了。”
余欢笑着附和:“是啊,亲妈都认不出我来。”她亲妈跑了十年了,就是不化妆,好模好样的站在那,她亲妈也不见准儿能认出她来了。
“听说你老子给你相亲了?”
余欢退出房间时,余光看见那个玩手机砸了脸的男的一个打挺儿蹿起来,隔着一根拐杖与那拐杖的主人勾肩搭背,压低了嗓音问了这么一句,余欢听出来,那里面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
被别人搭上肩膀,徐谦修并不自在,哪怕那人是他兄弟,所以,他很明显的表现了出来,蹙眉以警告,警告没用,亲自将那条沉甸甸胳膊扒拉了下去。
他尚沉浸在刚才那个离去的背影里,不过并没有表现出来,盯着酒杯的锥子底,眼球都懒得转动一下,他很少有出神的时候,在外人眼中,他总能时刻保持着沉着冷静,做医生的时候,是为了看上去值得托付,给人以安全感,最近还新添了几许精明,他为自己竖起了铜墙铁壁,遥遥望去,便知不可侵犯,许是今天与太多人周旋,太伤神,这会儿才犯了懒。
只因真正需要他记住相貌的人少之又少,所以他极少记脸,久而久之不免有些脸盲,但是,但凡在他脑子里过过一遍的人,他会记住那人的感觉。
感觉错不了,比相貌可靠,感觉能让他随之联想起相关的时间,天气,场景,以及当时自己的心理感受,逼真又有代入感。他是在那女人转身离开时想起来的,那个纤细挺拔的背影,跟棵拔土而出的小白菜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