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士兵还不是士兵,他还是个贫穷村子里的小孩。不过,就暂且叫他士兵吧。
他七岁时,妹妹呱呱坠地。
家里穷得揭不开锅,父母原本就神情憔悴,如今又多张口吃饭,他们一天唉声叹气,连抱一抱孩子的力气都没有。
士兵瞪着那小小的肉团子,不知怎的就泛起满腔厌恶:反正这种日子里,什么感情都远不如活命实在。
有天夜里,士兵熬了点药粉,用水稀释后递给父母喝。看他们沉沉地睡去后,他就抱走那团会哭会闹的小东西,跟人约在一隐蔽处碰头。
交易很干脆,他把妹妹塞给对方,从他们手里接过一只裹着破布的死婴,在月光下一路小跑回家。
他演了场戏:半夜里妹妹突然断了气,母亲发现那僵凉的尸体时,撕心裂肺地叫骂命运残酷,父亲站在一旁不停用手拍脑袋,绝望到说不出话。
士兵站在角落里咧开嘴笑了。
日子还是过下去,有再多痛苦也要忍耐。家里勉强维持着,每天父母咳血、逼着自己干活。
士兵看着他们衰老得像面黄肌瘦的畜生,到后来父亲腰坏了,躺在床上哼哼唧唧。母亲做不动了,连翻身都费劲,一家子就这么苟延残喘。
十六岁那年,看着父亲卧床无休,还不住唤士兵倒水、帮擦身、给他翻过酸臭被褥。几天里,他把士兵当成苦役,后者心里烦闷得像有火在烧。
最终一天晚上,士兵抡起一块石头,将他的父亲砸死,他脑壳塌陷得像没烧透的陶罐,吭也没吭就咽了气。
母亲目睹了一切,却什么都没说。
天蒙蒙亮,她不见了。
士兵走出屋,看见她的鞋落在井边,水面漂着她的发辫。
父亲母亲都消失了,这房子也就名存实亡。隔日,士兵卷着身上那点破衣出了门,漫无目的地沿着城邦边缘找活干。有招兵告示张贴在土墙上,他就报名了。
这时候城邦的概念才刚刚建立,正是每个城邦主缺人的时刻,他一报名,自然是被当场座上宾请进去的。
军旅生活意外地适合他,士兵不厌烦嗜血,也不排斥杀戮。起初几场战役,他冲杀在前,凭借一股狠劲儿立了点小功。
其他人对他也不错,除了他们嫌他爱收集敌人脑袋外,也没什么可诟病的。
士兵喜欢搜罗那些头颅,不论男女老幼,只要长相我顺眼,就砍下来带回营地,排成一排欣赏———它们在发霉腐烂前的几天最美丽,能让他心情舒畅。
不过大多数同僚都不敢细看,但无所谓,士兵本来也不在乎别人看法。
再后来,有次巡逻途中,士兵看见个脏兮兮的小孤儿,模样还不错,他的手就痒了想把那小孩的头给摘下当个小纪念。
可那孩子太过警觉,他一路上没找到机会——正懊恼,却在远处瞥见了更动人的猎物:一个金发少女,眼睛被白纱覆盖,衣裙轻盈得像仙女似的。
士兵一下子痴了,那光景就像见到天上掉下的珍宝。比起刚才那个灰头土脸的小乞丐,这金发女更诱人得多。
他越看越兴奋,脑子里只浮现出她死后那颗头——放在营帐中央,夜里点上火把打下影子,将是何等壮观!
他盯着少女看了好些天,发现她不仅有那个黑发孤儿护着,还有另一个更诡异的银发紫瞳小子时在时不在。
若换平时,士兵或许直接上前抢,可不知怎的,本能告诉他:她不寻常。他兴致更加被激发——越危险的猎物越好。士兵才不怕她有所依仗,他只担心没法完好地把她的脑袋保存。
士兵回去向城邦主呈报:此处发现一位绝世美人。那城邦主好色得很,一听便眼睛发亮:“若抓到她,定要先献予我!”
士兵故意笑嘻嘻附和,心里却暗暗冷笑:领主想占有这女人的身体,而他只要她的首级罢了,至于那女人被折磨成什么样子———在他看来,都无所谓。
只要头颅完整就好。
队里其他人也都摩拳擦掌,他们高谈阔论各自龌龊想法,士兵对此毫无兴趣,他置身其间虚与委蛇,脑子里只有那颗漂亮的、金灿灿的头颅。
在这黑铁时代里,人性与道德早成笑话。刀斧加身、丧乱四起,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扭曲嗜好,无非是程度不同而已。士兵又何必佯装正派?只不过对于这帮畜生的粗鄙他看不上眼,但合作也行,最终目的不会改变:
她的头——那颗美得令人心醉的脑袋,一定要归他所有。
营地的火把摇晃着,映照男人们嗜血的笑容,士兵面无表情地磨着我的刀,心底却暗暗沸腾。
去吧,去找她。在狂热的冲锋中,他必定第一个扑向她,用最凌厉的一击将那光洁的颈项斩断。
那时,她的一缕金发将被他珍藏……她失去光彩的白纱覆眼,会悬在他帐篷里,如同对他一人的注视。
士兵按捺住内心的凶焰,安静地听他们敲定出征时间。夜风鼓动帆布营帐,他看向黑暗的天边,似乎又见那白纱女在树下安坐的模样。
很快,他们的军队就会出发,士兵将走向她,攫取那最美之物。
*
“喂,阿利斯!”塔纳托斯不知道从哪儿窜了出来,远远的朝着阿利斯喊,“你看到姐姐了吗?”
“什么意思?”阿利斯的心被猛的一攥,有了不好的预感,“阿塔娜缇不见了?”
“我不知道,我没找到姐姐。”塔纳托斯也有些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