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下午两点,第二中学,两千人的大礼堂座无虚席,唐捐被安排在第一排中间的位置。左边是校长林啻,四十出头的年纪,头发乌黑浓密,戴着黑框厚片眼镜,看起来温文尔雅,做事却雷厉风行。
听身边的保卫处许主任说,今天的普法课,全校2147人,除了看门的保安,其他都到了,食堂阿姨,清洁工也没落下,周一在升旗仪式上就说了,除生老病死,任何人一律不得请假,如果有装病不来的,直接记大过。
唐捐目光移向台上,此时小主持人正拿着话筒念稿子:“夏去秋来,金风送爽,今天,我们二中全体师生相聚于大礼堂,共同聆听尧庭律所唐捐律师关于未成年犯罪的相关法律问题,我们怀着无比期待的心...... ......接下来首先有请林校长发表讲话,大家欢迎。”
小主持人带头鼓掌,大礼堂内瞬间响起雷鸣般的掌声,余音绕梁。
林啻将眼前的移动桌板往前一推,在众人的掌声中昂首阔步走上舞台中央,站稳后正对着台下,手放在左胸口,颔首,微微弯腰,冲大家行了个鞠躬礼,起身时说谢谢大家。
随后小步走向发言台,将话筒往上一抬,一开口就表达了不满:“各位好,我是林啻,你们嘴里的事儿逼校长,这点我不否认,的确如此。刚刚主持人有句话说得不全面,今天到场的,是二中的所有师生及工作人员,为什么我把食堂的阿姨跟清洁工他们都叫来了,原因很简单,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是一起校园霸凌的参与者,受害者,旁观者。去年十月高一二班汪竣,在四号食堂把一锅刚煮沸的麻辣烫浇在高二三班的郑子霖同学脑袋上,造成其头皮组织坏死,缝了十三针。今年二月,高二七班焦媛,乔媚,用加热的卷发棒烫伤其室友谭静的脸部,胳膊,后背以及□□,现在退学,在家静养。”
“这两起校园霸凌案,案发时都有目击者,他们统一选择沉默。鲁迅先生在《呐喊》中有句话,想必大家都听过,今日我等若冷眼旁观,他日祸临己身,则无人为我摇旗呐喊。希望二中的全体同仁,遇到校园霸凌时勇于制止,如果自身能力有限,可以去学校的移动电话亭拨打保卫处的电话,可以找老师,也可以报警,总之,不做冷漠的旁观者。”
“重庆3.14钟岐案,霸凌者陈亦君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法院判钟岐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并不是鼓励被霸凌者犯罪,而是鼓励所有被欺负的人要勇于向不法侵害作斗争,也是警告那些霸凌者,这就是无端对他人施暴的下场。二中的校训,团结友爱,勤奋共赢,大家都知道,在二中霸凌他人的后果是直接开除,我是个悲观主义者,我不相信一个本身邪恶的人会在法律的宽恕和道德感化下重新做人。总而言之,我不希望看到在座任何一位同学霸凌他人。今天就讲这么多,其他细节我会在校刊上补充,接下来的讲台留给唐捐律师,大家要认真听,周一开学,所有师生都必须交一份不少于三千字的听后感。”
他的话音刚落,且听台下“啊”声一片,唐捐则佩服他的胆识和魄力,很多学校面对校园霸凌都是遮遮掩掩,想尽办法企图息事宁人,甚至还搞学生投票,判断行为是否是校园霸凌。
而他这种一刀切,直接开除的做法听起来是激进了些,但对那些霸凌者来说,法律对他们犯罪行为的惩戒长期缺位,导致他们不把任何人放眼里,道德教育更成为空谈,直接开除,起码表明了学校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霸凌者也算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身边的保卫处主任又把脑袋凑了过来,说林啻直接开除霸凌者的行为被教育局局长叫去谈了好几次话,他还是无动于衷,说如果不允许他开除霸凌者,他便主动请辞。
那些因霸凌而被开除的学生家长,在网上散布各种林啻的不实言论,说什么猥亵女学生,贪污公款,收受贿赂,出轨,请求教育局把他辞退之类,闹到最后那些人被定了个诬陷诽谤,也算替自己家孩子做了几天牢。
这时林啻落座,唐捐看了他一眼,随后目光移向讲台的红色横幅“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校园霸凌”,笔力苍劲,透着一股与霸凌者死磕到底的硬气。
“唐律师,您可以上去了。”
林啻台上台下两个嗓音,唐捐还以为自己幻听了,冲人点了下头后,推开移动桌板,大步流星上台,将话筒又往上抬了点,手边是他的笔记本电脑,没看ppt,他先做了自我介绍和讲前声明。
“大家好,我是尧庭律所唐捐,首先声明一点,以下所讲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和感悟,与尧庭无关,大家骂我的时候,请别捎上尧庭,不然我会挨老板的骂,谢谢大家。”
他话音刚落,台下就有人笑了,交头接耳,原来唐律师也有怕的人啊。
有大胆的男同学举手提问:“请问唐律师是害怕被你师父张万尧骂吗?”
唐捐:同学,你路走窄了,我是怕被他操。
唐捐拿了遥控器,面带微笑回道:“我不怕任何人,我只想告诉大家,每个律师都有自己独立的职业理念和办案思路,所讲述的观点只代表个人的阅历和对法律的理解,跟所属律所无关。”
男生将信将疑点头,在同学们“还是你勇”的眼神中艰难落座。
唐捐见没人再搭腔,手里的按钮一动,大屏幕上出现四个黑色宋体大字:何为少年?
“我想问一下各位同学,你们认为何为少年?”
不愧是重点高中,面对这种没有彩排过的提问环节,同学们回答问题还是很积极的,有人说少年就是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有人说是十岁到十五六岁年龄段的人,也有说没上大学之前都是少年,最后一个回答,只要有一颗少年心,至死都是少年。
唐捐听完同学们的回答,屏幕上的字又翻了一页:法律人眼中的少年。
“你们的回答都很棒,我先说一下法律对少年的定义,未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即为少年,不受成人法律规则的约束,有自己的司法保护条例。而我眼里的少年,做自己,不霸凌他人。”
接着屏幕上出现八个大字:霸凌者,不配为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