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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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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鹤城还是很冷,抽根烟的功夫小鹤便冷得打颤。在台上为了形象美观只穿了背心和衬衫,现在站在风口里舍命陪王森,有点撑不下去。

小鹤去过很多地方,从南往北走走停停最后到达鹤城,这里应该是最后一站了。

“冷吗?”王森注意到缩着脖子拢肩躲在身后的人,他抽完最后一口捻去火星丢进台阶下的角落里,“走了,进去了。”

酒馆里的歌声要持续到凌晨两点,对面的粉色灯光要却要亮到天明。小鹤今晚没再上去唱歌,陪着王森坐到打烊。

散场了,王森没起身的意思,小鹤偷偷瞟了他一眼,才发现王森正大光明地看他。

“你先走吧,我要等对完账。”王森抬了抬下巴,“有外套吗?”

“有的,森哥。”

“走吧。”

把舞台边上的木吉他收回琴盒,小鹤往身上套了一件军绿色厚棉袄背上吉他往外走,离开前他对着坐在角落里的王森点头示意,对方又在抽烟,眯着眼朝他摆摆手。

凌晨两点,连路灯都不亮了。

小鹤穿过冷清的街道,往住所走去。他到了鹤城后找了家小旅馆,单人间,老板收他一百一个月,小鹤付了五百块住到九月。

九月过后,仙鹤向南迁徙,他了了最后一桩事后要和仙鹤一起离开。

小单间只有不到七八个平方,一张单人床一个床头柜。小鹤从枕头下掏出一本花了封面的陈旧日记,他趴在床上,就着床头昏黄色的灯光,记下了今天的事情。

“2002年5月14日。今天唱了两首歌,被人叫去陪酒,他叫王森23岁,看场子的打手,认识很多人。”

寥寥几笔,王森变成他日记本上扁平标签化的人物,小鹤咬着笔杆子对着本子沉思片刻。

王森,23岁……

他自顾自地摇了下头,合上本子塞回枕头下。

他是来鹤城找人的,找一个活在别人口中的人,小鹤只知道他左臂上有个伤疤,也叫小鹤。

或者换个简单的说法,小鹤并不叫小鹤,他真名叫余晖,他只是化名小鹤来鹤城找另一个“小鹤”。

小鹤左臂的纹身下,掩藏着一块凹凸的瘢痕,红色的落日正好将其盖住,不仔细观察是看不出来的。留疤时的疼痛小鹤至今难忘,他发誓一定要把这些疼痛如数奉还。

王森是鹤城的街头混子,也许他能尽快帮他找到“小鹤”。

凌晨四点,小鹤摸着左臂的纹身辗转反侧,五年了,这是他离家流浪的第五年,前途未卜的逃亡路上,小鹤换过好多个名字。他叫罗平,他叫赵二强,他叫阿坤,他可以叫任何一个名字,但独独不能叫“余晖”。

“余晖”。

和太阳一样,余晖是他留在这世界上的最后一点证明。

之后一个星期,王森没再主动找过小鹤喝酒,他每晚都来看场子,有他坐镇,过来喝酒的熟客们都会给他面子,很少闹事。

王森年纪也不大,却在道上混了六七年。十五岁的时候跟着当时还是开棋牌室的金老板做小弟,后来金老板生意越做越大,十五岁的王森也越长越上路子,身高马大肌肉结实。金老板待他不薄分了几家档口让王森管着,在鹤城混了这么多年,王森早就从小弟混成了森哥。

森哥叫着叫着把他叫老成不少,和人打交道也是和气生财以退为进,但他以前不是这样的。

早年间鹤城拉帮结派斗殴频繁,金老板为了争地皮搞开发,王森没少和人冲锋陷阵,他仗着自己年轻火气旺,抄着铁棍不要命地往人太阳穴上抡,打架打出了名气,后来都知道金老板手下有个拼命三郎。

拼命三郎是为了报知遇之恩,十五岁那年他爹被人砍断了腿,王森被迫出来谋生,只有金老板愿意留着他,给他钱带他见世面甚至提出可以供他上学,可王森的确不是个读书的料子,金老板也就此作罢。

两点又快到了,台上的小鹤调整好状态,他抬手让配乐和鼓点停下,陶醉地踮脚打节拍闭着眼哼起一段新的旋律。

“荒野的路啊,让我在泥泞里挣扎。

年复一年,寻不到我的人啊,

我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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