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鹤城的冬天还没来。
舞台边上29寸电视机里循环播放着一段视频,这是今天晚上的第十五遍,王森坐在不起眼的角落里默默数着。
骑着摩托车的男人穿过一片芦苇荡,飘逸的头发被风吹的扬起,芦苇花扑在脸上,电视里的他皱了皱眉偏头躲过,芦苇擦过肩膀,抖下一大片飞絮。飞絮濛濛模糊了画面成为茫茫没有焦点的虚景,倏儿近景切换转为苍茫辽阔的远景,依旧是那辆摩托那个人,他向前伏低身体,往更高的山头冲去。
这是王森最喜欢的画面,因为第一次看的时候,台上的歌手正好唱到高潮部分,而他们是同一个人。
很难相信,他在舞台上唱得忧伤,视频里却格外张扬。
歌声顿挫,台上的歌手甩了下头发,手掌轻拍吉他,接着拨下一段和弦,烟嗓沉沉入耳,歌词娓娓道来。
“人潮里,汹涌的海将我淹没。
落日的灰烬,散在长满芦苇的山坡。
我要尽力乘风,飞到南方的湖泊。
飞啊,快飞啊!
你看那是天上高高的云朵。
飞啊,快飞啊!
北方的风啊吹得让我,
让我无处可躲。”
王森的目光追随着他的身影,不管是歌还是人,都深深吸引着他。今天是他窝在这个角落的第七天,王森决定去认识一下新来的歌手。
王森打了个响指,酒保识相地转悠过来。
“森哥,什么事?”
“台上唱歌的来了几天了?”
酒保回头望了一眼在彩灯下弹吉他的人,指着问,“你问的小鹤吗?他来了两个星期吧,森哥觉得他有问题吗?”
“不是不是。”王森摇摇手,“我只是觉得他唱得好听,随口问一下。”
“那等会让他过来喝两杯?”
“行。”
不怪酒保多想,能让王森注意到的,多半不会是好事。
台上的歌声渐弱,是唱到了尾声。酒保授意让他先下来,又朝王森所在的位置指了指凑近耳语几句,歌手抬头迷离地张望,王森则饶有兴致地看向他。
舞台站上了别人,夜晚的鹤城不会冷场。暧昧的灯光旋转亮起,接替的是一位音色缠绵的女歌手。
小鹤卸下木吉他,整理好长衬衫,将额前散乱的头发向后拢起半扎,最后拿着杯子朝王森走来。
走近了王森才一点点看清,原来小鹤长得既不忧郁也不张扬,平展的五官清隽的眉眼,嘴唇微翘,鼻尖有粒红痣。独特的气质,可能源自于他本身所带来的反差感,明明岁数不大,唱的歌却是历经沧桑。王森试图从他身上找到共同点,抑或是想透过歌声探寻他的故事。
“森哥。”小鹤走到王森的桌前,礼貌的打招呼。
“坐。”王森审视的眼神由上至下,“喜欢喝什么自己点。”
小鹤闻言拉开椅子坐了下来,王森给他的杯子里续上啤酒,接着端起自己的朝他敬去,头微微仰起一饮而尽。
王森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鹤。”说着他也干了眼前的啤酒,擦了擦唇角来不及吞咽流下的液体。
“呵……真名呢?”王森干笑了一下,心想这人的名字实在敷衍,“不会是因为在鹤城所以就叫小鹤吧?”
“不是,我就叫小鹤。”
小鹤撩起了左臂的衣袖,露出一个纹身——一轮红日下有只展翅高飞的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