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李裕怒气冲冲地推开魏无笙的门,夺过了他手里的茶。
“什么故意的?”
“她马上就要答应了,你这时候叫阿宽来找我说舒玄礼找不到的事,这不是故意搅坏这买卖,要把她留在这儿么?”
李裕警告道,“三郎,这女人可不是好惹的,以前的亏你还没吃够么?她的心不在你这里,如果把她带在身边,指不定哪一日就要卖了咱们,多年来的心血就付之一炬了。”
魏无笙淡淡道,“我知道,所以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你是怎么想的?”
“她要让我给陛下上书封她做县主,你不觉得这要求太荒谬了么。”魏无笙带了些许嘲讽的意味。
“她觉得这买卖不划算,要一喝二的,分明觉得我们占了便宜,拿她没办法,我可不会一直忍着她。得让她知道找人的麻烦,一个月两个月,一年两年,如此辛苦,又寻的是她的夫君,这买卖足够抵偿她的那颗妖丹了吧。”
李裕想了想,还是带着怀疑,“如果她不愿意呢?”
“那就没办法了,先把她关在这里,以后在想办法。”
“我愿意。”
门外传来宋璋的声音,她推开门看向魏无笙,“我答应你,只要你帮我找到他。”
李裕闻言一阵欣喜地看向魏无笙,魏无笙的面色却似笑非笑,沉默了一会儿,他道,“南蛮洞在安平山附近,明日我们正好要出发安平郡,你随我一道去吧。”
一进城,魏无笙一行就向平安郡守递了拜帖说明了原委。拿着官府的文书,他们顺利抵达了南蛮境地。他们盘踞在此,也不愿当真得罪官府,加之来人所备银两丰厚,看着那两只大匣子,他们痛快松了口放人。
王冕终于见到了分别十年的好友——他几乎已经认不出他来,尽管他的记忆也本就模糊。
姚术被掳去南蛮时十九岁,现在不过十年,已经完全改换了面貌。他穿着一身打着结的灰褐色破洞毛衫,两只胳膊裸露在外,粗糙的皮肤交叠着新旧不一的伤痕,是鞭子打的。
这十年,他在南蛮洞里看羊、喂羊,和羊一起睡觉。他替他们放羊,同时也是他们豢养的羊。蛮子用鞭子驱逐惩罚他,他的脚上钉着人蹄(两块木板并两条长钉穿透脚掌,好容易长拢的肉又因方才拆下的摩擦渗出血来,洞口流着脓血),毛衣覆盖的这幅躯体发出瘟羊的濒死的恶臭。
长长的毛发没有梳理,也同羊毛一样打着结,他不敢抬头,双腿因疼痛几乎站立不起,颤巍巍打着摆子。王冕扶住了他,用手拨开发丝,那双空洞的眼终于有了些许生机。
震惊、喜悦、愤恨,两只眼睛只是哭泣,似要流尽这些年身体里的苦水。
“十年不见,我险些认不出你了。”
王冕哭湿了衣襟,声音颤抖。
姚术从震惊中清醒过来,两腿一屈,扑通一声跪倒在王冕面前。
“王兄与我不过泛泛之交,当年被蛮子捉去,四下无亲,以为必死无疑。在这蛮子洞里苟延残喘,不想有朝一日还能重见天日。兄长救命之恩,姚术没齿难忘,结草衔环,生生世世,愿为牛马,供君驱使。”
王冕见状也跪了下来,“我当初一介贫寒书生,能得恩相录用,全赖姚兄举荐。危急之中,兄以身相护,引开了蛮子,我才得以保全性命。今日所为,不过偿兄长大恩,何至于兄长如此对我,实在是羞煞我了。兄长快快请起。”
李裕道:“我以为二位是至交好友,原来竟只是泛泛之交。姚郎君能舍身救人,王郎君呢,十年辛苦,千金赎友,二位都是大义之人,李裕敬佩。”
魏无笙也颇为赞赏,“二位豪勇侠义,又有谋略,不止可否有幸请二位共入我府中为我主事,俸禄虽微薄,但无笙一片赤心可鉴。”
王冕向姚术介绍了魏无笙的身份,听闻他驱逐倭寇,救下陈丰郡百姓,又襄助王冕以千金救赎自己,心中觉得这位皇孙将来必定大有作为,也是英勇惜才之主,故而就此随王冕一道拜入魏无笙府中。
眼见几人其乐融融,惺惺相惜,宋璋道:“魏郎君,我夫君呢?”
李裕道:“那南蛮头子说近来新进了许多人,已经去找了。”
正说着,便见那蛮子走了过来,“你们说的那个人不在这里。”
宋璋一听脸色就变了,“不在这里去了哪里?你再找找看,他叫舒玄礼,高高瘦瘦,眼睛很大......”
“各处都找过了,一个姓舒的都没有,别说什么李啊桃的了,你去别处找吧。”
“怎么可能没有!不在你们这儿还能在哪儿,你告诉我他在哪儿!你把他还给我,把我夫君还给我!”
宋璋有些激动起来,那南蛮叽里咕噜骂了一句,眼见着要动起手来,魏无笙长臂一伸,将她锢在了怀里。她也嘴里开始咒骂起来,欲要撕着蛮子不得,一口咬在了魏无笙手臂。继而颈边一麻,她失去了意识。
眼泪在狭窄的眼皮中横冲直撞,冲开干涩的通道,从眼头落了下来,两条透明的丝线,在烛火的映照下闪烁着黄色的光,从这光里,魏无笙看出了几分神圣。
他怔怔地,没有伸手去摸,只是观察着她。
她在哭,为谁而哭?是为了她的丈夫。
他从前也见过她哭。她想上学,夜里偷偷地蹲在窗边,用手捂着脸啜泣。然后他满足了她,他去向陈夫人大闹,她那双兔子一样红红的眼睛恢复了平静温柔的神采。
她的眼泪曾经属于他,可是现在……
他伸出了手,摸了一滴泪在指腹,温温的,不热也不凉,所以没有一丝刺激,反而因这无知觉的温催促出几分痒。
从指端伸到心里,像是有一只狗尾草悠悠地挠着,恨不得掏出心来抓两把止痒。
她蓦地睁开了眼,他又恢复了淡淡的神色,指腹还湿润着,两指一搓,试图搓去这水,却依旧剩下几分盐水的粘腻。
宋璋醒来时那两行泪顺着脸颊滑到了下巴,走完这一条必经之途,只看得见盈亮的印子。她无知无觉,却下一意识看着魏无笙。
他斜着身子在看窗外。
狭窄的马车里因为走了两个人显得空旷。
“他们呢?”
“去买酒了,今晚要庆祝一番。”
庆祝找到了他的朋友,宋璋心中压抑的心绪再次难受起来。
“放心,无论天涯海角,我都会帮你找到的,有生意在。”
他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当然放心当然不急,他要她的眼睛,随时都不晚。可玄礼不一样,她不知道他在哪里,受了什么苦。每拖一分,她的心就难受一分。
而这人的眼里只有他的生意……
她也转过身去,打开了车窗。
今天不知是什么日子,安平郡的这条街上热闹非常,马车停歇处正摆着一架两人高的竹架,悬挂各式各样灯笼。从这里往前望去,一条道望不到黑,亮盈盈地直伸到尽头。
“花灯、鱼灯、彩灯、走马灯嘞……”
“九文一只,二十文三只了——”
那老板看见她伸出来张望的目光,殷切招揽,“姑娘,我们这儿什么灯都有,都是自己做的,来看一看吧。”
老板不缺生意,摊前站了几个姑娘,仍不忘抽空揽客。
“这个多少钱?”有个姑娘指着一架做工精致些的灯问。
“那个三十文一只。”
“这么贵?”
“那是走马灯,您看那做工,您再闻闻那味,里面的画儿也是我上官学门口找那些学生们画的,用的是素绢,颜料也是好料,不掉色的。而且啊,您上前面转一圈回来,就知道我这是最便宜的了。”
虽是小本生意,老板做买卖也有策略,说完这一通,那女子似信非信,他也不急躁,只笑笑拿过另一只小灯,“这个好看,也精巧的,拿这个也好。”
长了目光,有了对比,那女子的眼就只容得下那一只最精巧的走马灯。她扭头看着摊上那些小灯,手里还是拿住了那走马灯。
“罢了罢了,就要这个了。”
老板笑得更殷切了,“也好也好,您拿好。”
她的目光在绣球灯上停住,手指覆盖着,心里其实并没在意。她只是不想和魏无笙待在一个空间,她总是觉得有一双狼似的眼睛在暗中窥视着她,尽管他看上去面色平淡,如目空一切。
一双手夺过了她手里的绣球灯,“这个拿一个吧。”
手里的东西莫名被夺走,她眉头微皱看了他一眼,懒得与他争夺,松了手去看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