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铭之嘴唇凉得不似人,药罐儿里泡出来的那般苦。他像是懵了,让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弄得措手不及。
屋里摆了一只西洋钟,舶来品,指针每走动一下冯铭之的太阳穴便随着突突跳,脸色一阵儿青一阵儿红,瞧着恼极了,也恨极了,却始终不曾将人推开。
简直难以置信,这人怎么敢的?!
一想到这个浑身冒着穷酸气的人竟敢亲他,冯铭之就恼恨地想要掐死他。
说什么喜欢,他也配!
冯铭之脸色几变,在心里判了许芳会死刑,手指掐着他那脆弱不堪一折的脖颈,只消用一点力,轻易就能掰折它。
他却迟迟没有动手。
并非是舍不得,只是发现,那一直困扰他,令他苦不堪言的痛楚好像因为许芳会的亲近而离奇减弱了。
这太没道理了。
迟疑间,一双手环了过来,是许芳会用他那瘦削的身体抱住了他。
许芳会很香,甚至盖过了黄汤的清苦,冯铭之仿佛嗅到了阳光干燥的味道,可今天分明没有太阳。许芳会的嘴唇很热,完全不似双手那样粗糙,出奇得软,声音黏黏糊糊,喉咙里发出咕咕的声响,哽咽着,说:“我怕二爷,敬二爷,我……喜欢二爷,我不敢的。”
就像是在……同他撒娇。
冯铭之眉头拧深,心道不过是他养在院子里的一个消遣,一个拿来证明自己荒唐的工具,一个能破开冯仕谦真面目的刀,凭什么敢说喜欢他,又凭什么觉得这么撒娇卖好就能换来他的好脸?
冯铭之几次都想,弄死他好了,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难道还找不着?可他头痛的毛病多年前就落下了,太冷太热吹风淋雨都会痛,是顽疾。
尽管不合常理,但他好像真的没有刚刚那样难受了。
这怎么可能呢?许芳会又不是药材做的,哪会有这种功效。
冯铭之上过学,知道这是完全没有依据的事,便保有理智地猜测,他或许只是让这个人胆大妄为的冒犯气得顾不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