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晓仔细看里一下,这里的草已经被啃的差不多了。
“这里的草快被吃光了。”她自言自语地说道。
“是的,所以牧民们要转场到高山上去。”艾力回道。
“什么时候去?”林初晓顺便问了一嘴。
“现在是六月初,还有半个月吧。”
“你是哈萨克族吗?你的普通话说得很好。”林初晓询问道。
艾力突然沉默了几秒,而后说道:“算半个吧,我出生在北方城市。”
他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走吧,带你去村里转转。”他拍了拍屁股上的草屑,大步流星地朝前走。
林初晓赶忙跟上他,就这样一边下坡,一边聊着天。
通过艾力,林初晓知道公司这批货专门供应给富人,所以产量小,价格高。有1000头高质绵羊,全都承包给村里的牧民。
每年到了秋末,,再运输到那勒提市的公司总部进行催孕和产奶。
艾力是公司派到这里管理和监督的,也就是她的领导,他已经在这里待了好几年了。
林初晓粗略算了一下,艾力高中毕业就来这里了。
没考上大学?
而且江氏乳业这么大的公司,愿意招一个非本科,他一定非常有才干吧。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艾力作为牧民和公司的联络人,把一切处理的井井有条。
不一会儿,他们来到了塞里穆村主道上。走进去,是一家专门做羊毛毯、棉被的人家,
“自己挑一床被子吧,漓疆的晚上很冷。”
于是林初晓仔细翻了翻那一床床不厚不薄的被子,挑了一床花纹好看的,艾力刚要结账,被林初晓眼疾手快地一把夺了过来:“我自己付钱。”
和艾力分别后,她抱着被子走回了夏槿的小木屋。
此时正是下午五点,太阳却依旧不减光辉。
听说漓疆晚上十点太阳才下山,日照时间长达18个小时。
人一天要醒18个小时,不得累坏了吗?林初晓暗忖道。
回到家,夏槿正躺在沙发里睡觉。没有活儿的时候,她就会蒙头大睡。
她对生活琐事一概不理,家里虽然干净,但也冷清清的,没什么生活气息。
林初晓把被子放到那张宽敞的床上,今晚她就要和夏槿睡在一起。
按汉人的时间,现在应该要做晚饭了。但是他们两点钟刚吃过午饭,她也摸不清晚饭是什么时候。
客厅和卧室隔着一面墙,而厨房就在客厅里。
她走到灶台前,惊讶地发现那里一尘不染,毫无做饭气息,连油烟味也闻不到一丝。
这么多年,她一直在别人家蹭饭吗?
但是林初晓眼睛一瞥,发现灶台地上放着新鲜的食材,应该是夏槿早上出差买回来的。
她看了看,有一半鸡、剁碎的排骨、大葱、土豆、胡萝卜、洋葱等。
不用问,这些都是夏槿爱吃的菜。
林初晓刚一抬头,看见夏槿慌忙闭上的眼睛,翻了个身。
这下林初晓彻底懂了,这是在招厨师呢。
好在林初晓被父母逼着练就了一身厨艺,她喜欢做饭,但不喜欢父母说,会做饭才嫁得出去。
难道学做饭就是为了嫁给别人,给他做饭当保姆吗?林初晓学做饭就一个理由:好吃。
“今天第一天,你先按照自己的时间过,倒时差还得好几天呢。”
“晚饭自己搞定,留点给我。”夏槿背对着林初晓吩咐道。
林初晓又看了眼时间,快五点半了。
作为南方人,她在这个点就已经吃完晚饭了。
太晚吃饭,晚上会睡不着。
现在得了夏槿的应允,她开始忙活起来。
先做一个大盘鸡。
她没做过这个菜,好在村里信号还足够上网,她搜了文字教程,按照说明备起食材,然后起锅烧油,把鸡肉先炒至微微泛黄盛出来,再放葱姜蒜香料炒香,倒入鸡肉翻炒,最后撒上调料,完成。
再做一个炒排骨,这是她常做的菜。先把排骨洗净焯水,撇掉浮沫放冷,热锅烧油,将排骨表面煎至微微焦黄捞出,再用一根大葱和蒜末炒出香味,放排骨翻炒,最后放调料。
香喷喷的排骨就做好了。当然,所有的菜都没放洋葱。
香味满溢在房间,林初晓端着盘子转身的瞬间,心惊肉跳了一下,刚刚还在睡觉的夏槿已经在餐桌上坐好了,眼巴巴地看着热腾腾的菜。
糟了,忘记焖饭了。
林初晓把饭放在餐桌上,抱歉地对夏槿说:“还得再等一下,饭忘记了。”
谁想夏槿根本不听,夹起一块鸡肉就吃起来。林初晓苦笑了一下,真是拦不住的领导啊。
她转身去倒米,背后幽幽传来一句餍足的声音:“好香,这下不用到处蹭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