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甘心就此作罢,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一直留意多安动向的我终于找到机会。
男人似乎正准备出门,我蹑足屏息,悄悄跟在对方身后,打算趁此机会抓住他的新把柄。
花园的尽头有扇矮木门,我跟着多安来到附近,蜜蜂的嗡鸣掩盖了我的脚步,正打算追随男人离开时,一道阴影突然笼罩住我。
“伯……伯伦?你怎么在这里?!”我目瞪口呆地盯着面前的小豆丁。
四岁的伯伦揪住我的裙子,不高兴地噘嘴,“姐姐,陪我玩。”
“姐姐有事情要办,回家再陪你玩好不好。”
伯伦不依不饶,非要我留下陪他玩耍,眼看多安就要消失,我急得团团转,伯伦粘我粘得紧,无论去哪儿他都要跟着,一旦不遂意就会号啕大哭,到时候引来其他人就麻烦了。
进退两难之际,我干脆了当地抱起伯伦,把他一同带出白兰度府。
这下伯伦可高兴了,极少出府的他兴奋得手舞足蹈,趴在我的背上咋咋呼呼地叫唤。
新奇的街景倒映在伯伦眼中,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偶尔看到有趣的东西,他还会激动地拍手,念叨着让我也去看一眼。
东一榔头,西一棒槌,一会要追踪多安,一会又要应付伯伦,出门不过五分钟,我就把男人给跟丢了。
背上的小豆丁还在嚷嚷个不停,我气得握紧拳头,黑沉着脸把他给拎下来。
“臭小子,把我当驴是吧,驴也是有脾气的!从现在起自己走。”
伯伦撅起嘴,乖乖朝我递出手,我冷哼一声,牵着他在街上闲逛起来。
铺子里打铁的,街边卖花的,有趣的小玩意儿看得人眼花缭乱,伯伦像只恼人的小蜜蜂,一路缠住我嗡嗡个不停,非要我给他买这买那,到最后我的零花钱都花光了,男孩还在不停下达购买指令,我头疼欲裂,心底打起退堂鼓,反正男人也找不到,今天干脆先回府算了。
天色渐晚,我决定抄近路回到公爵府,不料此举却给了背后之人可乘之机,两名男人跟着我来到一条巷子,等我察觉到不对劲时,已经被人给封住口鼻,挣扎不过几秒便晕了过去。
醒来时我俩已被关进一个铁笼子里,周围遍布枯黄色的干草,像是一间废弃的谷仓,里面空空荡荡,只有一只癞皮狗蹲在笼子边,张着它那腥臭味的嘴,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们。
那狗约莫生了病,浑身就只剩尾巴那儿还有点黑色的毛,它的眼白是怪异的血色,犬齿缺了一截,每当我一动作,它便露出要吃人的凶狠表情,冲着笼子狺狺狂吠。
我缩在角落一动不敢动,笼门是锁住的,那狗进不来,但它似乎不愿就这样放弃,癞皮狗围绕我们走来走去,涎水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圈,我抱紧昏迷中的伯伦,在笼中瑟瑟发抖。
半个时辰后,推门声响起,一直监视我们的癞皮狗屁股一颠,朝着来人欢跑过去。
两名男人提着酒肉,径直来到一张方桌坐下,空气中弥漫的肉香令我不禁咽咽口水,我边拍打铁笼,边冲两人大叫,似乎是被我吵得不耐烦了,一名男人走过来,狠狠踹了脚笼子。
“闭嘴!再吵就把你的舌头给割了!”
男人从腰间抽出刀子,威胁似地在空中比划,我被吓坏了,蜷缩在角落不敢吱声。
紧接着那条癞皮狗也跟着跑过来,狗仗人势,笼子里的我成为了人畜可欺的对象。
“放、放了我们!我叔叔是白兰度公爵!你们再不放人,小心我让查尔斯叔叔砍掉你们的头!!”我鼓起勇气,冲对面两人吼道。
闻言,桌旁的男人哈哈大笑,“菲尼,听到没,我们绑的人可是白兰度府的千金小姐,还不快放了人家。”
“瞧我这眼睛,竟没认出来堂堂千金小姐,怎么办比尔,万一白兰度公爵找上门来,我们又有麻烦咯。”名为菲尼的男人佯装苦恼。
“哼,算你们识相,现在放了我和伯伦,你们犯下的罪本小姐概不追究。”
菲尼感动不已,“哟,听听比尔,这位小姐的话简直就是天籁,我们应该对她表达最诚挚的感谢。”
比尔嘴角上扬,“没错,我们应该感谢她的善良,如果那位白兰度公爵找来,我们不妨让他们住进同一个笼子,你觉得怎样?”
“噢,那样再好不过,我们来让这一家人团聚吧,在地狱里……”
两人相视一笑,我明白自己被戏耍了,餐桌上,半大的烤鸡很快被两人分个精光,我不死心地再次搭话。
“得了吧,你要是白兰度府的千金小姐,老子我就是普尼华国王,整个兰切斯特都是老子的,你也不列外。”菲尼脚踩凳子,一个劲往嘴里灌酒。
“我真是白兰度家的人,我叫莉娜·白兰度!罗锡城城主是我的亲叔叔!!”
我急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然而男人一脸不信,旁边名为比尔的人还在慢悠悠地啃一只鸡腿。
“我们可没见过哪位贵族小姐亲自拎东西的,说谎也得有个度吧,还是你以为拿公爵大人的权势威胁,我们就会放你们走?”比尔吐掉鸡骨头,一脸嫌弃,“赔本买卖我比尔可不做。”
“买卖?”我瞪大眼珠,连忙追问,“你要把我们怎么样?”
“当然是给你找个新主人。”比尔继续道,“你和那个男孩模样不错,想必那位夫人愿意花重金购下你们,到时候你俩就有好日子过了。”
言下之意就是要将我们卖给其他人,我既愤怒又恐慌,两人吃完饭后就离开了,直到第二天下午,我才又见到他们。
伯伦依偎在我身边,两天没吃饭,男孩早已饿得头晕眼花,我强撑着身体,向男人讨要食物。
菲尼咂舌,把狗食放下就走了。
当天晚上,我不死心又去讨要食物,却被两人拖出来狂揍一顿。
“赔钱货,老子都没吃上饭你还想上桌?”
耳光啪啪扇在我的脸上,鼻血流进嘴里,我像只被割喉的鸡,被人死死攥在手里。
“好了菲尼,别下手太重,她已经被那位夫人预订了,你知道规矩的,给她点吃的吧,那位夫人不喜欢死尸。”
菲尼骂骂咧咧,“钱都没到手哪儿有吃的!给她吃了我们还活不活了?反正是去放血的畜牲,有一口气儿不就得了。”
“那过两天再给吧,吊着别让死了就行。”比尔不以为意。
他们专为冈特的某位贵族夫人寻觅年幼孩童,起初以为对方是因为年老孤寂才会购买孩子,但随着需求量日益加大,两人觉得不太对劲,一次送货完成后,他们借口留在城堡,经过一番摸索,成功找到那位夫人的房间。
女人年轻时便守了寡,多年来独自住在丈夫的城堡里,比尔伙同菲尼摸进对方的房间,月光下,他们撞见女人正在露台沐浴,令人吃惊的是,浴池里的水竟是血色的,地上横七竖八躺着数具尸体,正是他们白天送给女人的货。
这一幕把两人吓得屁滚尿流,忙不迭地跑出城堡,后一个月里,他们对女人的催促信视而不见,但因为两人烂赌成性,花光货款后,他们迫于穷困想赚快钱,于是商量着又回到女人那里。
哪知一干就是一年,期间两人意外探知女人血浴的真正目的,据说孩童的血有某种效用,用它洗涤身体能够使人恢复青春。
比尔与菲尼本就没什么道德感,加上女人给钱给的爽快,两人看在钱的面子上,才四处为对方搜罗年幼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