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看,是斑猫。他动作灵巧,是一首会走路的诗。”达兹纳克心情很好的说。
卓戈探身向前,他对面前的场景没有丝毫不适,可以说是享受其中。其余的多斯拉克人也都是如此。
达玛目光绕了一圈,韦赛里斯脸上有害怕也有兴奋,大熊面无表情,只有丹妮,她脸上有着对刚刚的不适与不忍。
斑猫,这首会走路的诗,似乎是为了对比他的灵活,达兹纳克,这座竞技场的主人,为他挑选的对手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白肤大汉。他虽然身材魁梧,比斑猫高了两头不止,但是他的动作却很是迟缓。
大汉挥舞着重剑,每一次挥击都带着破空之声,力道足以劈裂岩石。然而,斑猫就像他的名字一样,轻盈地在攻击的缝隙中穿梭。大汉的攻击虽猛,却总是落在空处。
随着战斗的持续,大汉的呼吸变得粗重,汗水混合着沙尘在他的皮肤上形成了一道道泥痕,在他力竭的瞬间,斑猫像一道闪电般窜出,短剑精准地刺入大汉的大腿,利落的挑断他的脚筋。
距离达玛他们的包厢只有不到两米。
那人双膝跪倒,斑猫一脚踩在他背上,用手绕过他脑袋,将喉咙对耳切开。血染入地面沙土,人们狂欢雀跃。
她冷静的想,怪不得沙地是猩红色,原来是被血染的。
各色各样,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们,纷纷来到这个竞技场。他们为了金钱和所谓荣耀,血洒这片土地。
达玛的脸上又戴上了面具,像自己婚礼那天,只在一个金发少年被掏心虐、杀的时候问了一句,“他多大?”
“十岁。”达兹纳克的声音带着惋惜,“可惜了,他本该很有前途的。”
人斗之后是斗兽。她看到六匹红狼被一头大象轻易的解决掉,一头公牛和一头熊势均力敌的殊死拼斗后,双双疲劳而死。
“肉不会被浪费。”达兹纳克在一旁说,“屠夫会把兽尸炖成鲜汤,进入命运之门的饥民都能分得一杯羹。”
之后是化装比武,六个步兵对抗两名骑手。
步兵装备盾牌和长剑,骑手装备亚拉克弯刀;地上假装骑士的步兵穿着锁甲,而马上假装多斯拉克人的骑手没盔甲。
骑兵一直占据优势,他们踩翻了三个对手,还割下了他们的头,之后翻身下马用弯刀和步兵打斗,轻易的又杀死了穿着盔甲的步兵。
卓戈他们在旁边哈哈大笑。
达玛觉得多斯拉克人真的很容易老了被人哄去买保健品,这一看就是达兹纳克为了取悦卓戈他们特意排演的,弯刀轻易杀死盔甲背后的骑手?你让被大熊杀死的那些多斯拉克勇士情何以堪?
接下来是滑稽比武,达玛觉得这可能是特别安排来讨好自己的。
因为两个侏儒,他们两个一人骑猎狗,一人骑母猪,手持木盔甲,进行长枪比武。
盔甲上面一看就是新上的漆,一个画着篡夺者劳勃·拜拉席恩的雄鹿,另一个是兰尼斯特的金狮。
骑猪的那个侏儒被撞下鞍子,满场地追他的到处乱跑的猪,而骑狗的那个侏儒则在后面追他,并用木剑打他屁股。
被打的侏儒发出求饶的怪叫。
韦赛里斯看的哈哈大笑,“这个表演简直太棒啦!”
接着,从笼子里被放出了三头狮子,狮子瘦骨嶙峋,但眼睛冒着绿光,显然被饿了很久。它们朝着两个侏儒奔去,侏儒尖叫狂奔,试图爬出竞技场,但是结果便是不论是他们,还是他们的坐骑,统统都变成了狮子的腹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