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回到学校,我做的第一件事便是跟老师提议,换座位。
我要坐到林承喆旁边去,不仅如此,我还要让岩驹坐到我后面,或者前面,总之,必须出现在我触手可及的范围内。
我前世里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围在身边,就是最幸福最知足的事。
我经常做一些违反纪律的事,奈何学习成绩好,所以,班主任骂了我几句之后还是同意了我的两个条件。
于是,我如愿以偿的把自己的桌子搬到了林承喆的旁边,而林承喆原来的同桌则一脸不满意的摆着张臭脸嘟嘟囔囔的去了我的位置。
谁不喜欢和林承喆这种好脾气的学霸做同桌啊,话不多,还愿意给同桌讲题,要不是前世的我自尊太强,脸上总带着伤,害怕让他看不起,我肯定也十万个愿意和他做同桌。
岩驹在我的强迫下从倒数第一排搬到了第二排的位置。
很好,他以后上课就不能睡觉了,就算老师准许他睡觉,我也不会让他成功睡着。
靠近林承喆的同时监督岩驹的学习,我的两个小目标实现了第一步。
林承喆抬头淡淡的看了我一眼便收回了视线,但很快又把目光放到了我身上,疑惑的,好奇的,害怕的,用极其复杂的眼神看了看我,又收了回去,把头埋进了书本里。
我说的埋,是真的把书本抬起,书页挡住脸,然后埋进去。
如果不是他这个动作,我是不会注意到林承喆的耳朵红了一片的。
因为此刻,他只有耳朵是露在外面的,黑的发亮的头发下面露出半截洁白的耳朵,像三月的桃花水染上了色。
我看着那点发红的耳朵有些出神,他的耳朵什么时候会红我大概比他妈还清楚,我吻他的时候,第一次牵他手时,第一次厚着脸皮说喜欢他的时候,他都冷着脸错开视线,耳朵却红的不像话。
前世的这个时间,我们两个之间还没有发生喜欢。
准确来说,是我还没有开始喜欢他,在我印象中,他从来没有喜欢过我。
对我而言,他的存在感什么时候最强烈,考完试公布成绩单的时候,只要看到我的名字,余光中就能带上他的名字。
我不是万年老二,因为我有时还会滑到三四甚至第五名去,但他却是绝对的万年第一。
我有几分的愣神,岩驹碰了碰我的胳膊说,“站着嘛呢,别挡着咱班班花的路。”
“哦,”我站在过道里确实挡着别人的路了。
我坐到了林承喆的旁边,试探性的去拿他手里的那本书,我想看清他的脸,我不知道,我只是想看。
我手小心的捏住书角,他敏锐的察觉了似的往旁边挪了点,把书啪一下放到了桌面上,脸上静如湖水,淡如白纸的看着书上的字。
我应该是想多了,但我还是很贱的凑过去对他说,“你耳朵刚好红。”
三十岁的灵魂真好,什么都敢啊。
关键是脸够厚,昨天一脸伤的死皮赖脸硬蹭到林承喆家,不止吃了饭还睡了觉,现在穿着他的衣服光明正大的调戏他。
他果然没理我。
但我想和他说话,我凑的更近了些,我甚至有点想把他额前掉下来的那点碎刘海掀起来,好清清楚楚的看到他的眼睛。
“真的,没骗你,”我继续说。
“那又怎样?”他波澜不惊的说。
我心里笑开了花,真可爱,我的林承喆从来都是这幅宁死不屈,不喜服软的模样。
“不怎么样,就是挺好看的,”我笑了笑说。
他没看我一眼,反而冷冷的说,“作业写完了吗?待会收。”
啧,死去的回忆再次复燃。
前世的我和林承喆打交道最多的时候就是交作业的时候。
我是个课堂上听完课下课不喜欢写作业的人,尤其是那些题型一模一样,换标不换本把人当傻逼使的题,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看一眼就能知道答案,但不写不行,必须把题抄到作业本上,再把一个步骤都不能错的答案写出来,交上去。
我对作业的抵触自然而然让我成了交作业困难户,对于按时收作业再把作业交给老师的林承喆这种兼班长,课代表等多职务的三好学生来说,我简直就是眼中刺,肉中钉,通往成功路上的一块大石头。
收作业的时候,林承喆总要站在桌子旁边逼着我交出作业。
面对他的催促,我的态度就是:“没写,”我懒得理他。
“现在写,”他冷冰冰的说。
“你就不能先收别人的,待会收我的?”我这样做意在支开他,好让他收完一轮之后忘记我的存在。
林承喆偏不,他哪怕在我恶狠狠的眼神威胁下战战兢兢不敢直视我的眼睛也要逼着我完成作业。
我被他这一点逼得毫无还手之力。
我如果一直不交,他就会把我的名字写个纸条,备注:未交人员。
他这样做的结果就是我被老师当堂批评一顿或者老师亲自押着我写作业,这让我一度非常头疼。
回到今世,现在的我依旧没有写作业,因为我刚从十二年后的那个世界穿回来,所以,有什么作业我都不知道。
“没写,”我如是回答。
他似乎早就预料到我会这么回答,“现在写。”
果然和前世的回答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