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桃林看似是片普通的林子,实则野兽横行,每逢三步便有几只野兽虎视眈眈,又跑到丛林间消失不见,闵月瑶等人也是第一次踏足这地方,她嗅了嗅,皱眉道:“好重的雾气。”
庄无尘道:“夜间起雾,瘴气浓厚些也窸窣平常。”
走的越深,枝头上的桃花开的荼蘼,暗红色月光洒落在地上,煞幽之气浓厚的快要凝聚成实形,几人衣衫半湿,却因为赶路全都置之不理,除了谢知吟。
他轻飘飘甩出洁身符,淡淡热气从衣物上蒸腾而出,红衣恍若被水洗一般,又艳丽又干净,而反观庄无尘等人,不仅头发全狼狈的贴上衣物,衣服上黏腻的沾着野草,鞋板上满是淤泥。
这要是走出去,只怕没人会相信这是今日誓婚仪式上的两对主角。
庄无尘从不拘这等小节,一看顿时奇了。
他们这等草莽修士,并不会花费气力在这等闲事上。
倒不是不会洁净衣物的符咒,就好像路边的野花野草,同那等奇花异草相比,所有人更会着眼于功效药用,而总会忽略这些花儿的姿色,他没忍住好奇,上前一步,问道:“谢公子为何要省这点气力,符纸难得,用在这里岂不是暴殄天物?”
他和闵月瑶在人境长途跋涉,风吹日晒早已成习惯,穷的时候,随意在破庙里打盹,烤着野兽吃也是常有的事,极少见到有人为了光鲜亮丽的行头来浪费符纸,他笑道:“前方桃林漫漫,谢公子符纸还是要节省些,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谢知吟听出了难掩的关怀,却反问道:“自古以来,难道那些道士规定了符纸只能用于正途,不能用于私事吗?”
庄无尘一愣,又听他理直气壮的答道:“工具放在手中,就是用来行方便的,要不然,非得降妖除魔不可开启,那岂不是过于迂腐古板了?”
庄无尘头一次听到这种新颖的观点,问道:“那依照谢公子的说法,其他法器也可物尽他用?”
谢知吟哼了一声:“你这是诡辩,物尽其用,千金散尽还复来,法器这种可重复利用的东西,无论使用多少次都不会有磨损,也不会银钱上的负担,可是符纸这种东西需要用灵石交换,有些人使用时可能囿于其花费的精力,自然不能大手大脚,但我可和那些寒酸之人不同——”
他下巴高抬,状似高傲:“我谢知吟想用什么就用什么,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就算身上只剩下一张符纸,就算要葬身凶煞手中,我该享受便享受,该舒服便舒服,活在当下嘛,那些人称呼我为败家子,守财奴,也不是空穴来风。”
庄无尘却郑重的摇摇头:“不,我看谢公子不像败家子,也不像守财奴,而是一个妙人,谢公子心性之洒脱恣意,个性十足,倒令我等分外羡慕。”
这人倒是很对谢知吟胃口,不愧是男主,他轻轻侧瞥,青年眉宇温和,没有一点家道中落的自惭形秽,身后剑匣中装着天下第一剑灭世刃,星眉剑目,坦然一身正气。
庄无尘这个男主,说来人生履历一路挂绿灯,十一岁群玉宴上斗法夺魁,十五岁时能召唤出本命器物,是个天生的修炼奇才,只是到了二十多岁时,庄家满门遭遇仇人屠戮,他便从天之骄子沦为家破人亡。
人生遭逢大起大落,没有几人能够扛过去,入魔祸世都是轻的,但凡庄无尘稍微心性有一点儿动摇沉浮,只怕早就身心堕魔,万劫不复了,但眼下,当谢知吟盯着那双清澈的眼眸时,便心知他全然没变。
一个人若是从小命途多舛,灾祸来临时也不会动摇心性,可由奢入俭难,若是从高处摔倒深渊还能不改初心,那便是真正的君子了。
“庄兄,我和你很投缘,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谢知吟忽然道。
庄无尘拱手道:“我正想开口呢,没想到谢公子先说了,我看谢公子是知字辈,便叫你知吟吧。”
“就叫我阿吟吧,”谢知吟不以为意,“我家老爷子就是这么喊我,你比我大,我就当多个兄长了。”
庄无尘笑笑:“那真是荣幸。”
桃林里,闵月瑶落后半步,与林檀越并肩,她柔声道:“阿檀,真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
北域一别已有数日,那时为了追逐凶兽赤焰兽,庄无尘中了剧毒,躺在客栈生死不明,闵月瑶为了去采天下奇珍药材裂头草,误闯进入了北域最危险的城月坡,只可惜她运气不好,刚走到墨水湖边就遇上了魔群归巢,也遇上了躲在山坡背面奄奄一息的林檀越。
记忆里,他还是三月前那被亡魂围困时,倔强着不肯求饶的冷面少年,一晃多日,二人再相逢,却彼此宜室宜家,有了归宿。
林檀越听着这话,温柔的面具外表裂开一道裂缝,
闵月瑶对他的救命之恩,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上一世,无数个日夜之中,他都想着打败庄无尘,从他手中抢走闵月瑶,他要把所有好东西都堆到她面前,金银细软,洞天秘籍,这样阿瑶便会和他好了。
可临死之前,林檀越又希望她和庄无尘长命百岁。
娶闵月瑶快成为他两世的执念,只是一世不可为,第二世也迟了一步。
他正自黯然,耳边传来空灵缥缈的呼唤声:“得不到,就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