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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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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上的人都说这是无辜妄死之人盘旋不愿离去的哀嚎,没有人愿意踏足这里,倒是正好给了程拾一几人安顿的地方。

一个被抢空无一物的富家少爷,一个游走天地身无分文的剑客,一对穷困潦倒前去投奔的姐弟。

谁说世界上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夜里冷的厉害,程拾一把破烂的家具拆开,捡了一点枯枝引火,把火生了起来,月上上围的两圈毛发拢住了脖子,橘黄温暖的火光染红她英气的眉眼,让那张拒人千里的脸添了几分暖意。

冻僵的手逐渐恢复了知觉,程拾一拢住手,呼一口气,旁边的气流往下陷,很快她感到身边坐下一个人,时朝冷得直搓手,把玉檀深拉来一同烤火,她自然而然向程拾一搭话"好冷"。

“嗯”。

时朝不像程拾一会打猎,身上穿的是普通的麻衣,两层麻衣中塞了木屑和芦苇等一些随处可见的物件,算不上保暖,但这已是能想到取暖的最好法子了。

两人其实相识不久,也没真正聊过,时朝东扯西扯,硬是与程拾一聊了不少。

程拾一不过分警觉,不会闭口不聊与自己有关的故事,可也算不上健谈,时朝觉得她这个人钝钝的,很多话题都会回答,但不延申。

她的视线落在地上的长剑,剑身上的宝石闪烁着亮光,夸赞道“剑柄上镶着的珠石闪得美丽,这几个图案是绘上去的吧”。

不知是不是错觉,一瞬间,时朝觉得她的眼神温柔许多,她搓搓手,也是,穷困潦倒成这样也没想过卖这些看起来就名贵的宝石,肯定意义非凡,还有那画的不伦不类的剑鞘。

纪公子碍于面子,宁愿冷死也不愿意低头靠过来与她们一同,玉檀深不绣花了,手中把玩着宛若透明的蛛丝的长线。

程拾一看一眼,知道那是傀线。

再想看时,时朝突然探头,突出的大半身体挡住她的视线,笑眯眯带走话题,“你武功这么好,平日里都在做什么?”。

程拾一疑惑收回视线,后知后觉领悟到也许时朝不想让自己看她的胞弟,即便对傀儡术好奇,最后还是乖乖没有多看,她思索着回答“赶路,练剑,睡觉,练剑”。

“怎么没有吃饭,难道练剑比吃饭还重要?”,时朝本是想打趣她,结果看到程拾一老老实实点头,“重要,需每日勤勉,不可有一日懈怠”。

时朝笑了笑,偷瞄程拾一被月衣覆盖下的手臂,仿佛看到充满力量感的起伏肌肉。

程拾一却误以为她冷,想要同自己一起盖月衣,于是解了绳,时朝胡思乱想中听到她询问,“要一起盖吗?”。

时朝没反应过来,“……嗯?”。

程拾一的睫毛在眼下打下淡淡的阴影,她以为这是肯定的意思,于是时朝只感觉自己被一只有力的手拉过去,很快,带着体温的衣裳把自己环住,耳边是程拾一淡淡的声音,她说“睡吧,有我守着”。

夜静悄悄,只能听见木料被火烤出噼里啪啦炸开的声音,程拾一在夏日晒成古铜色的肌肤,经过冬日,又恢复成麦子的颜色。

遇见时朝姐弟时,她正从陡峭的石壁上爬上来,进乎垂直的石壁,冒着冷冽的雨水,如同一只羚羊一般矫健无畏。

随行的马在儋州生了重病,后来程拾一把它留在一处医馆。

医馆答应给它治病,每日只需在城内拉一些晒干处理好的药材,比起长途跋涉,显然是个不错的去处。

这六个月里,她跨越大山河海,穿越密林沼泽,在山洞中照料过失孤的狼崽,也躺在幽谷中顺着溪流随处飘荡,误入人迹罕至山地羚羊的群落。

在漫天繁星下把它们吓得四处逃窜,最后献上一大堆树叶嫩芽,浆果作为歉礼。

路途中,她遇见一位个性独特的客栈主人,裹着厚厚严实的衣物,垂落的头发系成大大的辫子,笑容明媚。

有着怪异性格的同时,还有着一手无与伦比的精湛画技,小小的客栈内除了她并没有任何小二。

程拾一在客栈当了半个月小二,作为交换,她用一个奇怪的物件敲晕了程拾一,在呢喃细语中敲醒中缺失模糊的记忆。

在众多记忆碎片中,成功拼凑出被遗忘那个的面貌,随后语言牵拉画笔,描绘出那个抱着孩子闯入程拾一家中的男人模样。

程拾一没见过这种用黑炭似的笔绘出的精致画像,主人很骄傲炫耀自己这一手画技。

当年缺失的记忆在这一场玄乎的引导中尽数归来,后来,程拾一的耳朵又开始听不见。

客栈老板名为采云归,曾向程拾一展示满墙画作,她曾经被卖为奴,意外逃上一艘船,之后航海东游,谈起这段往事的时候,她咔嚓一下把笔折断了。

采云归的腿伤每月发作一次,已经无法支撑她远行,程拾一的剑鞘增几个图案。

后来,她在日出有曜之时,带着画像继续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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