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青少年机械创造大赛半年后才开始,地点就在本地文锦市,市体院馆附近,那里有一个广阔的露天大广场,届时有层出不穷的大佬或者小白来练手。还有半年之久,街道上就有穿着红色小马甲的志愿者开始分发传单了。
苟枫也被塞了一份,他不情不愿地抓在手里,低头看,窦旭那张傲慢灿烂的脸印在眼帘,上面标着“冠军”、“无敌”的大字,苟枫一把将这张传单撕碎扔进垃圾桶。
真是什么小丑都能出来乱跳了。
他十分、极其讨厌窦旭。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典型,手脚极其不干净,男女通吃,不分时间不分场合地乱发晴,私生活极其混乱、不知检点的一个败类。
就是这样一个彻头彻尾的败类,用天赋、假意的温和、真诚,骗取不知情粉丝的信任和呵护。
苟枫并没有因为柴璟不参加就失魂落魄,在他的内心深处,渴望和柴璟一较高下,他知道柴璟的技术精湛,有水平,内心确实有些敬仰的,除却敬仰之外,他还想超越柴璟。
这样的念头不是凭空产生的,也不是最近才萌生的,而是在更久之前,在他高一迷茫困顿失意之时,在书里偶然发现那条落款是柴璟的便签,他一心就想和柴璟比个高低,这样的想法一直都很热切,不曾因时间的流逝而淡去,反而更加深刻,印在骨子里似的。
他少年的一颗热烈激情的心,怦怦直跳,一想到能够以晚辈的身份战胜这么一位技术高超的长辈,他就激动不已。
他爱追求刺激,之前为什么穿女装呢?不是别的什么原因,还没人敢威胁他这么做,他是自愿穿的,只是为了追求不一样的感受和体验。
只是为了一种感觉,他好奇别人穿女装的感觉,为了知道,自己就穿穿试试。仅此而已。
唯有感觉是自己的。
在生命的最后阶段,抛却伦理纲常,蔑视一切,加快生命的体验步伐,品尝这千姿百态的感觉,抽干、榨干自己全部的精力和激情,投入到自己认可的事情上,他不觉得这有什么错的。
不疯魔不成活。
他就因此被别人打上所谓“疯子”、“疯狗”的标签。有够搞笑的。
伦理纲常是留给活人遵守的,他一个将死之人,用得着抱着那堆纲纪压制自己生命的绽放吗?
他这样一个将死之人......这样一个将死之人!还如此年轻!年少而多思,倔强而傲慢,纯粹而激昂,才不到十八岁。
苟枫睁开眼,长长的睫毛轻颤,周遭很寂静,他的呼吸却有些沉重,胸膛剧烈地起伏着,被子滑在一侧,他没管,坐起来后就抱着双膝,一动不动。
看似一动不动,双肩却还有些微微的轻颤,眼尾处微红,挂着一滴晶莹透明而咸湿的热泪,眼眶再也兜不住,无力承受溢满的水泽,如河水决堤般,豁然崩塌,泪水如愿流出来,滚落到泛着红印的脸颊。
湿亮纷然。
他自己一个人睡,在一间宽阔的房间里,里面一应俱全,根本不会有其他人,柴璟也去学校了,根本没人看到此刻失意脆弱的他。
可他还是用手臂遮住自己通红的眼睛,他知道里面一定盛满脆弱的眼泪,他并不是孬种,从不懦弱。
唯有此,他不甘心,很不甘心,心里极度不平衡。
他这样一个将死的人,却如斯年轻。
怎么不等到他年迈时才来剥夺他的生命呢?那个时候,他自会亲手奉上自己的生命,而不应该是现在,只因他还年少。
有谁能够坦然接受自己要死的事实?有谁能一笑置之?有谁?有几个肯甘心的?
苟枫低低呜咽着,极力克制自己的哭声,他紧咬自己的唇,尝到血液里的铁锈味,阵痛让他感知到自己还活着的事实。
他捞起被子,把自己蒙在里面,蜷曲着身体,攥紧被子,一口狠狠咬在上面,恶狗那样不肯松口,咬死它!咬死它!咬死那该死的命运,那只在冥冥之中操控一切的大手。
津液顺着他白皙的下吧流下来,晶亮淌在被子上。
苟枫一边闭眼死死咬着,一边疯了似地捶打床面,梆梆梆的锤得他手疼,白皙的手掌红彤彤的。
这才是他真正的“疯”,也是他“疯”的原因。到底还是不甘心啊。
苟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这么“疯”一次,类似于自虐,粗暴地咬着什么,捶着什么。
原因无他,在他高一时,在他最意气风发,对未来充满幻想时,一次跌倒他进了医院,查出自己患了XX绝症。
他当时就觉得挺荒唐的,这还是自己的人生吗?他是谁啊,他可是苟枫啊,天之骄子,怎么能没有多少时日呢?怎么能接受这样的命运?
那时,医生的目光和他小时候见到的不一样,不是冰冷的,也不是隐忍克制的,而是柔和的,甚至有些惭愧和惋惜。眼镜片之后的那双眼睛,怜悯地看着他。医生把那张病历本轻轻放在他的面前。
他从前的种种梦幻都稀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