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很难分清“to be better”到底是自己想要的结果,还是社会环境下对人的规训。作为需要付起责任的人的时间太长,作为纯粹自己的时间太短,李斯其实一直都很苛刻地想要逼迫自己变成世俗意义上的好人。
又一次,他浮了起来。
李斯睁开眼睛,看着钻进水面的光,那给他带来了点温暖的感觉。
总有些什么东西,锲而不舍地阻止着他走向彻底的覆灭。他仍然是他,在清晨,太阳升起时保持着一贯的清醒,随后如同一件瓷器上逐渐崩析分离的釉质。他在时间里逐层剥落,露出丑陋不堪的残破内在。
裂纹在压力下逐渐扩大,而掉落的瓷片不知所踪。
李斯认为他不该这么形容自己,尤其是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那让他感觉自己像是某个白瓷杯的拙劣仿作,随即便会被当成残次品给扔在旧物柜里积灰。
他屈从于这场精神上的胁迫之中,并为之感到无比痛苦。
他的小羊只是一具躯壳,在堪萨斯州,更早的时候,羊母蠕动着粉白的嘴唇啃食带着露水的草尖。谁也不会知道,寄生的虫子正在静默地啃食着她与羔羊的大脑。
当一个人浑身充满伤痕之后,只会有两个结果,要么再也不会增加新的伤口,要么在逐渐溃败的腐肉里永远沉默。
世界在时间里崩塌,李斯最开始能够清晰地感受到这一点。他仿佛是这一整个时间的节点,一旦破碎就会推动着所有东西和他一起倒带重来。
无论是□□,还是心灵。
这种感觉非常奇妙,天空中下起了绝无仅有的暴雨,他好像顺着潮湿的气息,存在于时间的每一个角落。
就像真正的神明一样。
没有人可以审判他,能够杀死他的也只有他自己。
李斯突然明白为什么汉尼拔没有反抗了,汉尼拔太聪明了,他明知道自己必然迎来死亡的结局。纵使杀死了李斯,重来的时间也只会唯独偏袒那一个人。
不是时间困住了李斯,而是李斯困住了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讲,李斯比不断杀人汉尼拔还要可恶,所有人在他的世界里都变成了陪他上演完美真人秀的玩具,而他本人仍然在每时每刻都落入新的瑕疵之中。
一丁点儿缺失,都会让这个本就不完整的神更加破碎。
时间停滞不前,所有人的未来都在死去。
水中不断扩散的血色以李斯为中心,宛若实质化的红色已经透不见一点儿光亮。他没有听见羔羊的哀鸣,也没有看见长着巨大交错鹿角的麋鹿。
他的世界很简单,只是一个不停下着雨的夜晚。
和最普通最平常的每个晚上一样,李斯回到家,小鹿犬蹦蹦跳跳地扑到他脚上,疯狂摇晃着小小的脑袋撕咬他的裤腿。
家里除了他以外,就没有任何人了。
手机通讯录的名字消失了一个,这个人似乎对他来说非常重要。家里处处都带着这个人的生活痕迹,可李斯怎么也想不起来这个人到底是谁。
是谁呢?
是谁啊?
咦,他是为什么养狗来着的?
李斯突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但是很快就打消了这个莫名其妙的想法。
他最近还忙着重新修订纽约儿童基金法案的事,尼格莱要准备医学生的资格考试,说不定很快就会被分派去马里兰州地方的某个医院里实习。
李斯很担心他受人欺负,还在犹豫着到底要不要偷偷动用点小小的人脉关系把尼格莱放自己眼皮子底下看着。
呃,被政府部门的老哥一路看护的顺风顺水人生,其实也不算坏吧?
……
又梦到了这个地方,李斯真的很疑惑。
明明从来没有来过巴尔的摩,他却记得每一个陌生的建筑,巴尔的摩复兴港,霍普金斯大学,避风港精神病院……太奇怪了。
李斯去马里兰州旅游回来,仍然在做这些古怪的梦,只是他并不打算再离开自己在堪萨斯州的农场了。
毕竟,那些成群的小羊们可离不得人。
……
“聘用我当小报记者?”李斯接过相机摆弄了几下,不好意思地对弗莱迪·劳兹说,“那我只好和你一块儿在马里兰州学学怎么抓住罪犯的八卦咯。”
只是四处奔波的记者生活实在不适合李斯,他最终还是告别了弗莱迪。李斯用自己亲身经历的各个案发现场作为素材,写了一些虚构侦探小说的伪自传,办签售会的时候居然有人叫他“Z世代的福尔摩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