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以为巴黎已经足够摩登,直到见到纽约,才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钢铁森林。摩天大楼直插云天,电灯亮如白昼,大街上车水马龙。这晚,我找到一家酒吧,向酒保叫了一杯曼哈顿,在落地窗前看哈德逊运河上昼夜不停的轮船,酒杯不一会儿就见了底。
不过几年,我的酒量就增进不少,不再轻易醉了。我叫了一杯又一杯,却了无兴致。一个人喝闷酒没意思,我走到天台,点了根烟,吹吹凉风,酒已经醒了大半。
一个金发男人来搭讪,吓得我差点从栏杆翻下去摔个粉身碎骨。
我没兴致在大洋彼岸来一场艳遇,连忙摆摆手,告诉他我已婚,然后赶紧逃之夭夭。
“it doesn't matter.”他狡黠的朝我笑笑,“that’s more provocative.”
我无话可说。心里还的确有些认同。
我那个梦真的变成了预知梦。这几年,毫无偏差地依照梦里的样子发生着。我和尤利西斯在科西嘉岛成了婚,然后四处旅行。我们真的去了布宜诺斯艾利斯,也真的去了肯尼亚。我们还去了斯堪的纳维亚,去了魁北克,如今还来到了纽约。尤利西斯彻底的爱上了纽约,于是原定一个月的纽约之旅生生延长成了现在的三个月,甚至还会更久。尤利西斯不止一次向我透露出定居纽约的想法,都被我糊弄过去了。
说实话,我太过享受自由,这种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才是我所喜欢的。就算是定居,我也钟爱我生长的巴黎。更何况,我算不上喜欢纽约,甚至对美国没什么好感。我在这个过度年轻的地方找不到一点文化底蕴,这个洋溢着进取和探险精神的新大陆,和我的两个故乡比起来,都太过轻浮。
还有一点,在目睹自己的丈夫和一位金发碧眼的美国女孩共舞并热吻之后,我对这座城市的确很难喜欢起来。
似乎西方人骨子里就没什么道德和忠贞观念。我并不怀疑尤利西斯对我的爱意,但是这种爱似乎并不包含守身如玉和一生一世一双人。刚开始还有些介意,但我在法国长大,又生性散漫,很快也就不放在心上了。甚至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和一位热情的阿根廷华国混血儿短暂邂逅后,我反倒庆幸于这种自由的婚姻关系,至少我不会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我再没有跟父亲联系。离开罗莎蒙德,我与他的最后一丝联系似乎也断开了。我时常想,若我当时没有写出那封信,会不会不一样,我是不是还能留住一个慈爱的父亲,继续做我那个无忧无虑的庄园小姐。往事随风,我已经快不记得罗莎蒙德午后的样子,想不起下午三点的小调,斑驳的红砖,满墙的爬山虎,长满浆果的小径,还有那满园盛放的玫瑰花,也看不见当年因为练琵琶而在手上留下的薄茧了。婚礼结束的那天晚上,加百列带来了几个木箱子,散发着淡淡的香气。加百列说,这是中国的习俗。女儿出嫁,父亲砍了院子里的香樟树做成箱子,为女儿作嫁妆。打开,里面是数不尽的财物和字画书籍。加百列还将父亲的话转达给我,
“无论何时何地,只要你想,就回到父亲这里,这是你的家。”
当时我就想,我不能再和他有一丝一毫的联系了。
我答应过的,往事随风。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昨晚尤利西斯没有回来。我们在上东区买了一套联排别墅,精致舒适,晨间阳光熹微,我吃了一份牛油果沙律,心情大好,也落得清净。在中央公园逛了几圈,我决定去大都会博物馆看看。
“Hey,beauty.”我驻足一尊华国瓷器面前,正欲仔细欣赏,就被一句轻佻的英语吓了一跳。又是昨晚那个金发少年。
我扭头又想走,就被截住了。我假装听不懂英语,他就拿加上比划,“We can meet twice, is the Chinese say fate.”
“You are Chinese fairy.”他用蹩脚的华文说了一次,“中国仙女”
我笑了,答应和他一起完成博物馆之旅,并交换了姓名。这个金发碧眼的少年叫Gatsby,今年十八岁。我认真地给他介绍华国文物,遇上当代艺术,我也能讲上几句,毕竟要不是我去意已决,伯希和先生恨不得把我绑在巴黎大学当教授。令我意外的是,盖茨比对各种展品也很有见解。交谈中得知,他的母亲是纽约大学的艺术史教授。因为有共同话题,我们相谈甚欢。
一幅《安第斯山脉深处》吸引我驻足。
“This is from the author's second trip to South American. An excellent landscape painting.”看我看的那样认真,他又朝我抛了个媚眼,“Do you like it? Maybe I can ask my dad to buy it for me and give it to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