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像是问在了点子上,一声脆响乍起,霍卿的手狠狠一握,目光中有屈辱与不甘。“我霍家虽说败落许多,但终归是祖业还在,这一代三子,大哥掌着家业无可厚非,老三年幼受宠,一句无心武学,家人便随他向着功名利禄奔赴这也可以!可我霍卿算什么!”他拍着自己的胸脯砰砰作响,“我苦练几十年无人参悟的家族刀法小有所成,他们却要我入赘攀附我也认了!可婚事毁去,倍受嘲笑数十年后,我的父亲在弟弟入仕之后再次向千氏千金提亲,千瑞云是什么混账!一个女儿许给同一家的两兄弟!”
提亲说媒是千家,毁约是千家,明知自己的儿子备受奚落的十余年后,为了小儿子的仕途再次舔着脸去求亲。再强的心理也会崩溃,特别是当听到千瑞云没有拒绝甚至有些感兴趣以后。
“这件事千金没跟我说过。”寻春不知道千金是有意隐瞒了还是不知情,但这不是杀人的理由。
霍卿嘲笑他,“她当然不会跟你说,连她弟弟都不知道的事怎么会告诉你,她对你也不会用情深到这地步的。”
寻春细细端详,想不明白他到底是恼怒谁,是不顾脸面求亲的霍父,还是吊人胃口的千瑞云,亦或是无能为力的他自己,又或者,是霍卿仍旧仰慕着千金。哪怕他蒙羞十余年,那女子在他心里日夜想起,一点一点铸起了爱而不得的月光模样,所以他听见千瑞云要将她再次许配出去的时候,忍不住动了手。寻春幽幽的闭了下眼放下心思,这可太难猜了,比模拟武功路数难好多倍。
“她一直在那个位置挺好的,说起她的男人也只会有我,哪怕是个笑话,那也是我。”霍卿可惜的摇了摇头:“你不出现就好了。”他不敢置气于家人,也不想置气于千金,只要杀了话事人千瑞云,这亲事多半就成不了,他们就可以一直维持原样,可偏偏寻春又出现了。
“我不出现也会有其他人,你用了这么多年也没有看清一个人,你才可惜了。”看出来霍卿是准备动手将自己抹杀在这无人知晓的地方,寻春挣扎着爬起来后退几步,给自己找了个石柱靠着。随后看着霍卿一笑,“你有多久没当面见过她了?”
随着他话音落下,是一步一步轻慢的脚步声自不远处慢慢走来。霍卿一瞬间明白了什么,脸上闪过一丝挣扎,他在看见脚下的影子时选择了给自己找一个筹码,而这里,只有一个筹码。
“你敢动他,我剁了你的手。”
世间称得上最锋利的剑的不多,但排的上号的都出自千家城,极具盛名的那把几经辗转又回到了这里。失盗的宝剑自它的铸造者手中显露出锋芒,折射着火的颜色时使它看起来像一把红色的剑,挥动间带出红色的残影,美的让人心惊。但千金不铸徒有其表之物,她过去未曾想过这剑是做为礼器送出去的,立志要铸天下最利之器,在美丽的外表下,锋利轻便,是这把剑最大的特点。
早在那个雨夜千岁就曾说过,他的姐姐是个自由骄傲又霸道的人,只是年龄增长,这份性情逐渐内敛变成了稳重,可真当有人认为千金是个温婉的大小姐时,那就是他最要命的时候。
霍卿梦里有些不同样子的女子都不如这一刻给他的冲击来的深,他梦见过很多不同样子的千金,有穿着嫁衣的、有晃着婴儿摇篮的、有满身威严发号施令的,唯独没有眼前这个样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