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太多男人假装英雄救美,其实内心藏着的东西跟其他人在外表显露出来的一样邪恶。她希望他不是。可她不能冒险。
诺埃尔蒙头碰了个钉子,但他还是忍不住继续说:“我知道你觉得你自己能照顾好你自己,可……不管这么说,我很乐意提供帮助。”
乔琳翻了个白眼,“你根本不认识我,先生。”
诺埃尔点点头,含糊地说:“如果我们互相自我介绍了的话,就不算了,不是吗?”
乔琳笑了,“先生,谢谢你刚刚帮我,但你真的需要练习一下你的搭讪台词。不管怎么说,我们就要走了。”
“等一下,我没有任何恶意,你们想去看乐队,对吗?我跟乐队一起工作,我可以带你们去后台。”他甚至把他胸前挂着的后台通行证拿了出来,证明自己不是个骗子。
乔琳同比安卡对视了一眼,默契地达成了一致。
“听起来不错,我是乔安娜。”“我是贝拉。”
诺埃尔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脑勺,“我是诺埃尔。”
他通常在面对女孩们时没有这么拘谨,朋友们都说他有的时候有点内敛,但足够风趣幽默,对女孩们有种奇怪的吸引力,可“乔安娜”完全让他失去了他的魔力,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在走直线。
他听到女孩们在他身后的小声交谈和笑声了。
她们是不是在谈论他?
也许是今天上午喝的那瓶朗姆酒?见鬼,他是不是真的没在走直线?
“所以,诺埃尔,”乔琳假装咳嗽了一下,“你是英国人,对吧?”
“是,曼彻斯特,整个乐队都来自曼彻斯特。”
“就像是Bee Gees?”
“对。”诺埃尔有点惊讶她居然知道Bee Gess,70年代时他们曾经在美国非常流行,但现在的年轻人对过去的音乐知之甚少,可她甚至知道Bee Gees成员曾经长期住在曼城。
“好吧,我更喜欢早期的Bee Gees,但迪斯科音乐本身没什么问题,至少可以跳舞,对吧?”
诺埃尔简直要喜出望外了,她甚至喜欢的是早期的Bee Gees!
“没错,你没法找到比他们更好的和声,兄弟在同一支乐队里唱歌,那种声音的和谐度太棒了!”
乔琳点头赞同。但她随即有点犹豫地提问:“我知道巡团工作人员一般都很喜欢自己的乐队,可你觉得你的乐队怎么样?”
诺埃尔犹豫了一下,回答说:“他们还不错。但说真的,the Stone Roses才是曼城现在最好的乐队。”
“从没听过他们。”
“因为你是美国人。”
“不,这意味着他们不够好,如果他们够好的话,我会听过他们的名字!美国的流行音乐市场是全世界最成熟的……”
“你才听过几个英国乐队?”
“很多,Joy Division,New Order……”
“见鬼的New Order,他们是合成器流行乐队!你听过The Smiths吗?”
“不……”
他们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比安卡在一旁无聊地都要翻白眼了,她甚至不知道他们说的那些名字都是谁。她倒是一直知道乔琳很喜欢音乐,乔琳在纽约还有个高中同学组成的乐队呢!乔琳给她听过一些他们写的歌,事实上,它们真的还挺不错的!
诺埃尔真的借着乐队工作人员的身份把她们偷渡到了后台,还给她们找了个非常好的位置听歌,甚至还给了她们两罐啤酒。
乔琳不知道他是故意忽视了美国的饮酒年龄限制还是因为他是英国人,但她反正挺高兴不用想办法搞酒喝的。她们兴奋地享受着饮料和音乐,跟着节奏一起晃动身体,把所有烦恼都抛在脑后了。
演出结束后,诺埃尔不得不向她们告别,“嘿,我得去跟其他人一起打包设备……你们有什么计划吗?我们一会儿应该会有个派对。”
比安卡看了一眼手表,拉了拉乔琳的衣服,乔琳立刻收到了她的暗示。
“对不起,我们得回去了……不管怎么说,谢谢你。”
诺埃尔简直无法形容他的失望,他只能干巴巴地憋出两个词道别。
“好吧……再见。”
“嗯……再见。”
乔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也觉得有点失望,她只是朝他微笑了一下,随后就拉着比安卡转身准备离开了。
“乔安娜!”诺埃尔追了过来。
还好乔琳用这个化名已经有一阵了,她还知道他是在叫她。
“嗯?”
诺埃尔忐忑地说:“嗯……我们明天就要离开美国了,但是乐队十月份还会回来巡演……所以……你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吗?”
“你看起来似乎是个好人,”乔琳轻咬着下嘴唇,“但是,我现在不住在洛杉矶……而且,我今年才17岁。”
诺埃尔惊讶地扬起了眉毛,他知道她看起来很年轻,可他真的没想到她是未成年,她身上没有那种感觉。这下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了。这简直像是有人在他脸上打了一巴掌。她会以为他是那种对未成年下手的变态吗?
乔琳耸耸肩,“所以……再见,谢谢你今晚的好意!”
“再见……”诺埃尔看着她们离开的身影,叹了口气。
等乔琳和比安卡刚走出俱乐部,她们就在门口碰到了一个熟人。
“乔!”
“罗德!”
“你怎么在这儿?”
“我回来找我的朋友玩!”
“天呐,这实在是……太巧了!你知道吗,我正想明天给你打电话呢!”
“干什么,想我了?”
“不,我们乐队的主唱兼节奏吉他手决定去上大学,现在我们需要一个歌手和一个节奏吉他手!或者一个能同时当吉他手和歌手的人!”
“可我在纽约,我不可能回洛杉矶参加乐队啊……”
————
1992年7月14日,下午5点,英格兰,曼彻斯特,Boardwalk俱乐部。
诺埃尔正在最后检查他的吉他放大器的线路,今晚他的乐队有一场正式演出。尽管算不上什么特别大的演出,但是他总是会认真检查他们设备,每次演出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自从他结束了Inspiral Carpets乐队的巡演工作后,他回到了家乡曼彻斯特。但他的生活已经同过去完全不同了,小他5岁的弟弟利亚姆居然有了一支乐队。
准确的说,前不久还在领救济金的利亚姆在一支业余乐队那儿找到了一份主唱的工作。尽管没有唱片公司合同的乐队算不上正经工作,但是利亚姆仍然有了一支乐队。
这支乐队实际上是由外号Bonehead的保罗·亚瑟斯和外号Guigsy的保罗·麦奎根一块组建的,他们后来又招募了鼓手托尼·麦卡罗和歌手克里斯·赫顿。
显然,克里斯不够好,这支叫做The Rain的乐队濒临解散。然后早就认识利亚姆的Bonehead发现了利亚姆唱歌很好听,刚好利亚姆也想当歌手,所以他们一拍即合,利亚姆成了主唱。利亚姆随即把乐队的名字改成了“绿洲”。
诺埃尔后来被邀请去了绿洲在Boardwalk俱乐部的首次演出,利亚姆想让诺埃尔来做绿洲的乐队经理。在那次演出后,诺埃尔就被自己小5岁的弟弟的表现惊呆了,他从没想过这孩子已经长大了,甚至还这么有天赋!
他兴奋地要命,到处跟朋友说他们会火!但当利亚姆来问他的时候,他告诉利亚姆他们烂透了,除非他们让他加入乐队,并且全部唱他写的歌,否则他们不会成功的!
坦白说,尽管大话喊了出去,但是诺埃尔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会不会成功。可他真的非常努力,整个乐队都非常努力,他们一周五天都会定时排练,他写了一些不错的歌,利亚姆的声音非常好,有两家唱片公司已经提出要签下他们……
但这还不够好!他写了首歌叫《摇滚明星》,但是冲着酒吧里的几十个醉鬼和一条狗唱“今晚我是摇滚明星”显然算不上名副其实!
他知道自己正在积蓄力量,等待机会,如果石玫瑰那样的乐队能取得成功,那么他们也一定能行。
绿洲会是他们这个年代的Sex Pistols,他坚信这一点。
检查完线路后,诺埃尔回到了更衣室。他发现乐队的所有人都正围着那台破烂的旧电视盯着看,里面传来了一阵不错的吉他独奏声。
“你们看什么呢?”
利亚姆头也不回地说:“《The Word》,一个新出道的美国乐队。主唱真的很靓!”
“什么?让我看看!”人们自然而然地给“酋长”让开了一个位置。
托尼咂着嘴说:“她是很漂亮,对吧?更关键的是,她真的会表演!”
诺埃尔盯着屏幕中央眼熟的女孩,陷入了沉默。他自从那天后就很少再想到她,他甚至都记不清他们到底都聊了些什么,坦白说,他们也没聊多少,可他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她。
这不可能……见鬼!
他几乎咬到了他自己的舌头。
在两首歌后,主持人开始采访这个名叫紫色天鹅绒的新乐队,要求他们自我介绍一下。
红发女孩露出了一个漂亮笑容,“嗨,我是紫色天鹅绒的乔琳·阿普尔比,我是歌手,我同时负责弹节奏吉他。”
乔琳?
乔安娜?
显然前者才是她的真名!
这个厚脸皮的小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