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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附篇《N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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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埃尔:不,他们是这么认为的!

安迪:我有点喜欢他们有点像朋克乐队The Dickies的感觉。我是说周五晚上,你带着几瓶够劲的饮料,然后打开你的播放器,这会很爽的!这就是他们的歌的作用!

诺埃尔:但你听没听过那个该死的The Offspring乐队?我是说,他们甚至不有趣!

乔琳:不,Green Day明显好过The Offspring!我挺喜欢Green Day的,他们有那种加州郊区的风格,我完全能共鸣,尽管我对朋克摇滚这回事仍然有保留意见,但他们的歌很有趣!

诺埃尔:因为你就是个加州郊区小孩!

乔琳:对!我是!那又怎么样?这让我对我自己喜欢的歌失去判断力了吗?

诺埃尔:好吧,至少美国人给了我们MC5和The Stooges这两个真正的朋克乐队,但The Offspring就是纯粹的烂!

乔琳:我喜欢MC5,我不会跟你争执这个。

诺埃尔:我知道。

贾斯汀:在这首歌的话题上,我跟乔琳是一个阵营的,这是首好歌,旋律和鼓都很好,至少比美国人听珍珠果酱要好。

贾维斯:不,这听起来就像是一群无礼的小孩正在尝试嘲弄别人!

乔琳:所以呢?那又怎么样?

贾维斯:如果你不会玩乐器但却真的有话要说,对我来说,这没什么问题。可这听起来像是一群能弹《Stairway To Heaven》并且在音乐商店工作的人,他们想要听起来很酷,所以他们写了一些愚蠢的小朋克歌。这是我们目前听过的所有歌中最糟糕的。

乔琳:哇,贾维斯,我真的有点惊讶,你对朋克有个非常具体的看法,太具体了。

贾维斯:嗯,前段时间我去美国巡演的时候,那儿发生的事真的让一切更可悲了。

诺埃尔:你几岁来着?

贾维斯:31岁。我不害怕承认这个。那天是我的生日,我们去了一个亚特兰大的Mod俱乐部,那儿有个孩子对我说:“Hey,man,你听没听过Secret Affair的第一张专辑?棒极了!”这些孩子们正在讨论他们的《Glory Boys》。嗯,Secret Affair是个非常非常烂的乐队,可这些孩子也许喜欢Secret Affair超过The Who。

乔琳:Secret Affair也是个Mod乐队,对吧?

诺埃尔:是的。Mod!已经30年了,我的天呐,为什么会有人想要看起来像他们的爸爸?没人应该看起来像他们的父亲,继续前进啊,哥们儿!每次我想到那些Mod党和Green Day,我就感觉抑郁……我们能再来点酒吗?

乔琳:你已经醉了,吃点薯片。

诺埃尔:我没有,love。

乔琳:嗯,典型的醉鬼讲话。

REM 《What’s the Frequency,Kenneth?》

乔琳:它当然很棒,你有没有听到那段riff?见鬼的棒极了!公正地说,我爱迈克尔,他是我朋友,而我永远欠他一些人情,可这绝对没影响我对这首歌的判断,它真的是首好歌!

主持人:欠人情?

乔琳:他把我们介绍给了《非法宿醉》的制作人,那是我们事业的真正开始。

主持人:所以他发现了你们?

乔琳:不,更像是我把我的磁带硬塞给他,他被逼无奈承诺会听一下,然后他就打电话给我了。

诺埃尔:这真是个不错的背景故事!你一直很聪明,而且很执着!

乔琳:发生什么事了,你突然这么可爱?

诺埃尔: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很好,不是吗?关于这首歌,我喜欢开始的那段吉他,但他们声称这是首朋克摇滚?滚开吧!但我喜欢这个标题。

贾维斯:他们所有歌里最我痛苦的一点是迈克尔·斯蒂普唱歌的方式,他听起来就像是小羊拉里,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

诺埃尔:我喜欢REM的《Orange Crush》,但总体上我不能说我是个粉丝。

乔琳:我也喜欢那首,但我是个粉丝!

主持人:更像是个朋友?

乔琳:不,我从一开始就喜欢REM,但我也确实是个朋友。

诺埃尔:啧。(随后被乔琳玩笑式地踢了一脚)

乔琳:他们绝对是非常原创性的乐队,他们始终在做他们自己的东西!

诺埃尔:但他们说他们是朋克摇滚,而他们的贝斯手穿着皮质喇叭裤,看起来像是胖版的Jimmy Page!

乔琳(明显的白眼):诺,你真的有喜欢的乐队吗?我是说除了你自己的。

诺埃尔:当然,我会说U2!

贾维斯:滚蛋吧,你根本不喜欢U2!

诺埃尔:闭嘴!我知道U2没那么好,但他们中断了5年,然后拿出了《Achtung Baby》,他们确实学习了新东西!他们本来可以在接下来的职业生涯里再做一次《Joshua Tree》,但他们有勇气突破自己!

乔琳:坦白说,这次我赞同你。U2确实做到了。

贾斯汀:REM比U2更重要,但我不是个REM粉丝。我认为他们确实做一些好歌,仅此而已。对一个巨大的体育场摇滚乐队来说,他们有些品味。

贾斯汀:谁喜欢有品味的乐队填满体育场?没人,这真令人沮丧。

诺埃尔:但如果你的乐队突然能售罄体育场了,你不会自动变成一个傻瓜,不是吗?大并不总是坏事。

乔琳:没有人不想要更多听众,如果有人这么说,他一定是个傻瓜,不用谢。

贾维斯:可我一直是个傻瓜,这就是为什么!

BLUR 《Girls and Boys》

乔琳:等一下!这不公平,我和贾斯汀都没法发言了!

诺埃尔:因为他是你男友写的?

乔琳:(翻白眼)对!你第一天知道这个吗?

诺埃尔:啧。(翻白眼)

安迪:嗯,好吧,我喜欢这首歌!

诺埃尔:这确实是首很棒的单曲!他们的单曲都很好!除了《To the End》。

乔琳:我喜欢《To the End》。

诺埃尔:你刚刚还说你没有发言立场呢!

乔琳:我非常确信读者有自己的判断力!(翻白眼)让我们回到主题上,我确实很喜欢这首歌,我还记得我听到这首歌的那天我恰好遇到了格雷厄姆,我告诉他“你们确实做了首超棒的歌!”

贾维斯:我认为Pulp影响了这首歌,它是首迪斯科风格的歌,非常好的歌。

诺埃尔:但他们不会真的在迪斯科时放它。

贾维斯:他们会的,因为我见过。

贾斯汀:你们不应该期待我对它发表什么观点。

主持人:贾斯汀第一次听到时怎么想呢?

贾斯汀:好吧,我当时就知道它很好,可这不是我最喜欢的Blur歌曲。

诺埃尔:这是一首很棒的流行单曲。我的乐队里有人说他们讨厌Blur,但我要说的是,虽然我从来没有喜欢过Blur的专辑,但如果他们发行单曲合辑,我会买它。他们是一支很棒的单曲乐队,就这么简单。不管他们恨我们,还是我们恨他们……

乔琳:他们不恨你!

诺埃尔:我们恨他们这回事是从我弟弟那儿开始的……你知道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是首不错的单曲。The Jam乐队从来没做出过一张好专辑,但他们是个相当好的单曲乐队!Blur也一样!

乔琳:我觉得这首歌更像是一个例证,说明如果你真的认真地去做,你能制作一种更独立、更原创版本的流行歌,而不是《Saturday Night》那样无聊透顶的东西,我认为孩子们不会忘记这首歌的。

贾斯汀:我们能不能聊点别的,这样我就能跟他们两争辩了?

(集体大笑)

贾维斯这一晚一直在试图追上诺埃尔喝酒的数量,可他现在显然有点不舒服了。不久,他就会吐在墙角,并且试图用纸巾掩盖那一团乱。不幸的是,当他这样做的时候,他的外套正在那一团乱里拖着。

“哦天呐,”他虚弱地说,“我想我最好回家洗个澡。”

现在是下午六点,会议室里诺埃尔正在跟乔琳争执着一些事,但我们没法听清楚他们在说什么,因为他们说话声音真的很小,而且像是在说胡话。但有件事我们很确定,诺埃尔声称自己很擅长拍手所以要在紫色天鹅绒的下一张专辑里录一些他的拍手声,他一直试图从乔琳那里要到紫色天鹅绒工作室的联系电话。

嗯,诺埃尔,他们的工作室不是在洛杉矶吗?可怜的乔琳已经被他弄烦了,她把电话号码给了他。

他一边举起右手做出胜利状大喊太棒了,一边踉跄地走出了房间。他要去买个巨无霸汉堡和其他提神的东西。

乔琳同我们握手告别后就跟上了诺埃尔的脚步,可她走得很稳,就像是刚刚那一瓶威士忌对她来说是气泡水。她说她要去买杯奶昔。诺埃尔显然对她的口味有意见,大喊着“草莓味的吗?你是不是草莓做的?草莓鸡尾酒。”

我们留下来对贾斯汀和安迪说了再见。安迪给了我们一个吻,而贾斯汀在小红莓单曲上写了“笨蛋”,并且握了我们的手。

再见了,你们两!路上小心!让我们把灯关掉,然后在酒店经理把我们踢翻之前逃跑吧!

说真的,贾维斯,哥们儿,你当时到底是不是真的没法去厕所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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