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
亚科夫刚到了队尾,便发觉自己是这少见孤身一人的猎手。小贵族们手下的侍从三五一队,大贵族带来的队伍简直庞大到像要冲上战场杀敌了。他们穿着精良的盔甲,外面套着棉衣——据说这是为了不叫太阳晒得金属闪烁,叫敌人和猎物发觉这藏着披甲士兵——不过天气太热,许多人都将覆着盔甲的手臂从棉衣腋下伸出来乘凉,队伍依旧亮晶晶地晃人眼睛。
“你是哪家的猎手?”有登记官在这拦住他。“报上名来。”
“我是诺克特尼亚斯家的猎手。”亚科夫面不红心不跳地说。“主人是特兰西瓦尼亚的尤比乌斯。”
“只你一人。”登记官在头盔下皱起眉来。“跟着前面安杰洛斯家的队伍吧,听他们的指挥。”
亚科夫点点头,策马便跟上前去。
他想起舒梅尔的话:狩猎不是单纯的享乐,而是锻炼技艺与纪律的好时机。亚科夫猜测,这该与战场上是类似的。国王召集旗下的领主,领主又召集旗下的骑士,士兵来自各地,每人都有各自效忠的大人,看似庞大完整的军队实为一支分散凌乱的乌合之众,对指挥官而言是不小的考验。该如何协调首领不引矛盾,如何分配任务不起争端,样样都需下苦功琢磨。
有人为他们分发了饵料,聊胜于无。亚科夫跟着队伍钻进森林中,打起偷懒的主意来,可惜他跟随的那支队伍的首领不那样想——那是位父亲,带着他年幼的儿子,貌似是名显赫的贵族。庞大的猎手队伍中有大量的猎犬伴随其间,长官的华美披风上还停着一只漂亮的猎鹰,正被眼罩蒙着眼睛,愣愣地摆头。他在众人的簇拥下解开眼罩的系带,将猎鹰放飞,士兵们便欢呼着歌颂主人的英勇。
亚科夫觉得这场面滑稽可笑——放飞了猎鹰,那长官就带着儿子休息遛弯罢了。是士兵们被编成小队,沿着山中规划好的路线包抄搜寻。既要自己干活,还要自己歌颂。亚科夫想,虚伪的活动。
他被安排跟着一伙步兵行进,可那伙士兵不认识他,便也当他不存在。亚科夫便摘了头盔,让马慢悠悠在他们身后散步。“那有野猪的拱痕。”他向嘴里灌了口葡萄酒,无聊地指点他们。“瞧见没,树边的草地上还有足印呢。”
可那些希腊士兵瞥了他一眼,依旧沿着规定的道路进发。
这算哪门子狩猎?亚科夫想,一群除了歌功颂德什么也不会的猎人,只用最笨的方法围起山来才能弄到猎物。他们既没法锻炼打架的本领,也没法增进打猎的知识。要是送上战场,叫这群人指望他们在营帐中吃喝玩乐的将军做决断,怎么能存活?他想起在鞑靼人那过的苦日子来:他们家家户户的男儿全是骑射的好手,人人都知道如何追寻猎物——不过,纪律的确差了一些。
又走了一会,亚科夫第二次瞧见野猪的痕迹。“这是野猪的粪便。”他又忍不住说。“还是新鲜的。”
“别炫耀你那点学识了。”一个士兵回过头来告诫他。“没人想听。”
亚科夫在头盔下翻了个白眼——他决定一句建议也不提了。
树林里的空气湿润又清新,比外面的草甸凉快许多。亚科夫舍不得喝光他的葡萄酒——这种烈度的酒在骑士团是被禁止的,难得一品。士兵们无马可骑,鞋子陷在泥地与草丛里走得费力,没过一会队形便稀稀拉拉,扯着有的没的闲聊抱怨。“要是我也有匹马,就用不着在这跋涉。”有人拿着长矛划草撒气。“我也想在营帐里喝着美酒,等着猎物上门呢。”
“你背后还有人在马背上饮酒。”有人冷嘲热讽。“还喝得醉醺醺的。”
“我走得满背是汗。”有人一屁股坐在地上。“我们在这歇一会算了。”
“就这么办吧。”有人丢下背上的盾牌。“过会再走。”
亚科夫听着他们的对话,不由得好奇他们怠工的理由。他下马来,凑到队伍中。“照这样狩猎还有什么意思?”他问。“你们不想要猎物,不想要荣誉?”
“你这人可真奇怪,你从哪来的?”士兵回头瞧他的脸。
“我是个罗斯人,是个佣兵。”亚科夫张口便扯谎。
“怪不得你有这问题。”士兵感叹着。“你们那的狩猎是什么样?”
“勇士们各自追踪,谁先找到猎物就归谁。”亚科夫说。“要是晚了慢了,皮毛、肉与骨头就一丝都分不到。还常有为了争夺猎物打起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