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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飞星之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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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人堪堪吸进一口血,只一刹那,谢重珩只觉神识中那场你死我活的搏斗倏忽消失。

迷雾连同其下被压制之物一时尽皆散去,不起微澜,头脑中轻松而清明。方才要将他从身到心都彻底摧毁的痛苦像是根本不存在,只是有些虚软乏力。

脖颈被生生咬穿的疼痛也霎时将他拖回现实。身上的气息熟悉无比,他连看都不必看,就知道那人是凤不归。

本能地伸出去准备推拒的手略略一顿。

清晰的吞咽声传进耳中,谢重珩忽而灵光一闪:这个幽影竟会违背天性,对他生出不该有的凡人的情感,莫不是因为他自愿让他吸过血?对幽影而言,这是不是就有些特别的含义?

他越想越觉得很有可能。但纠结了一下,终是忍着迅速失血的眩晕,轻轻拍了拍身上那人略有些突起的蝴蝶骨,以示安抚:“多喝点,别忍着。”

凤不归必然是旧疾再度发作。虽然他不知道是什么病,更没有办法真正了解那究竟是怎样的折磨,让这个一贯懒散淡然的幽影都承受不住,但哪怕火云城外那次,他也没有这般急迫。

如果不是实在无法自抑,他也不至于直接闯进他的房间。跟人家实实在在的痛苦比起来,他那点情绪上的烦扰不值一提。

凤不归这次发作得果然有些严重,吸完血竟像是连回去的精神都没有,素白广袖一拂,径直将谢重珩挥出去,随即落下结界。

几乎是在同时,九条雪白蓬松的长尾蓦地舒展开来,鞭子般凌空乱抽,像是正在忍受什么遏止不住的痛苦。

素衫雪发的妖孽伏在地上,剧烈的喘息连同鲜血一起从他口中涌出,沾染在素白衣衫和雪色皮毛上,濒死一般。

凤不归浑身痉挛得厉害,已经维持不住人的形态,彻底化为半妖之身,雪银色的尖利爪子死死插|进地面。

失去一半生机,构画法阵妖力损耗太大,妖性与人性终于无法平衡,冲突骤然加剧。加上血祭的反噬,竟令他一时间几乎修为尽失,差点让谢重珩冲破那道神识中的封印,想起他们之间不堪的过往。

若非他拼着最后一丝清明,竭力稳住封印,又及时以那人的鲜血恢复一点妖力,将那些记忆尽皆强行压制住,他们之间,现在应该已经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他没有办法去后悔当初那么做,那是他走投无路之下最后的顽抗。他更不后悔后来放弃坚守半生的信条,顺应本心。

只是造化弄人罢了。

本就是个没有心也不该有感情的邪物,却偏偏遇见一个历经几世而真心不改的小傻子。他若是能冷血到底也无妨,可惜即使痛恨感情如他,也终究没有办法对这样的人无动于衷。

房间里响起一阵压抑的野兽般的嘶鸣。凤不归挣扎着举起一只爪子,忽然用力刺进自己的胸腔,狠狠搅动着。

自己的地盘莫名被人占了,谢重珩在门口呆滞了须臾。

结界阻隔了内外,他根本不知道里面的状况,想帮忙都无从说起。

夜色已深,他还只穿着一层里衣。抛开彻骨的寒意不谈,虽说这二楼全是他们的人,但就这么衣衫不整地杵在外面,非但实在有碍观瞻,兼且十足像是惹恼了妻子,被赶出房门的丈夫。

这莫名其妙的比方让谢重珩一阵惊悚,心里不自觉地有些发毛。压下乱念,他只得认命地去了凤不归的房间。

微微敞开的里衣襟口上似乎黏附着什么,扫在脖颈下方的皮肤上,有些难耐的痒。他随手抓下来一看,居然是一缕雪白纤长的毛发,像是什么极其漂亮的大型兽类所留。

这玩意儿来历不明,但他今日外出查探,去了不少地方,无法确定究竟是在哪里沾上的。

青年怔愣地盯了会,脑海中恍惚有什么被触动,像是很久以前曾在哪里惊鸿一瞥,却无论如何想不起来。他索性收进乌金手环中,在凤不归的床上躺下,转而思索起今晚的巧合。

之前事出突然,来不及想那么多。然而静下来细想,那人旧疾突然发作的瞬间,他神识中就生出那些诡异而可怕的场景;一吸了他的血,所有的错觉就烟消云散。

这其间究竟有没有什么关联?

那般不堪的场景,不管有多少人,内中都有他极其熟悉、至死都不会忘的人。

也是让他心碎欲死的人。

往生域中能伤他至此的,唯有凤曦和墨漆。谢重珩没有办法确定那人究竟是谁。又或者,他们都在。

但哪怕当年阴差阳错之下,墨漆言说曾对他用强,他日后回想起来,都决没有也决不可能有这般痛苦的心境。

他的崩溃,只会是因为凤曦。那是谢七两世化在魂魄骨血中的神明、根脉,是他同这个世间唯一的联系。

只是任凭谢重珩如何想,也完全想不明白那些场景从何而来,又想起凤不归眼下的状况,不知道他现在正独自忍受着怎样的痛苦。即将到来的那位“贵客”又是谁,也无从得知。

徐五公子,大司乐,贵客,徐家,盘查,黎雍。这其间似乎缺失了几个关键环节,到底有什么联系?

一堆乱念,毫无头绪,简直绞成一团麻,塞在心里,塞得谢重珩烦闷不已。

唯一值当庆幸的是,次日中午,他正打算去客栈自带的酒楼用饭,探听一下消息时,凤不归居然撤了结界出来了。

大约是昨晚喝了不少血,他虽仍是面色惨淡,一副风中弱柳的病恹恹模样,好在已能步履蹒跚地自行走动。

素衫雪发的妖孽勉强倚着门框站着,碧色眼瞳莫测地看了他一会,没什么力气地慢慢道:“昨晚的事,很抱歉。”

谢重珩下意识地摸摸脖子上的伤口,顺手将领口又往上提了提,有点没反应过来:“不是多大的事,不必如此。”

凤不归本就是硬撑着精神来试探他,又看了一会,见他神色并没有异常,应该是黎雍的突然出现让他要面对的问题太多,尚未起疑。

他终于放了心,一口气要断不断的:“走吧,吃饭去。”

人前两人还是师徒,“孝顺徒弟”替他戴好幂篱,扶着他一路行到酒楼,仔细服侍他落了座。

正值饭点,食客不少,但谈论的俱都围绕一件事——留花将绽。

时节渐寒,于外间的千万流民而言,不啻鬼门关、阎王殿。但于飞星原的世家名流而言,却是值得期待的一场盛筵。

原因无它,飞星原的留花不仅为他们所喜爱,也入了大昭早期某位帝王的法眼,故而敕令在观星峰脚下建了行宫,将周围一片区域连同整个山峰、甚至一段落涴河都囊括其中,成为历代帝王的私产。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整个飞星原自此遍植留树,不事稼穑,逐渐为各个名流世家所瓜分。原先的百姓要么迁居他处,要么沦为奴仆,才有如今的三千里留花如火。

帝王沐雪赏留花的习俗也代代沿袭下来,倘若年末无事,也许会携后妃、近臣驾幸此处。若是谁能得帝王青睐,允准随侍,登峰同赏,将是无上荣耀。

只是今年情况特殊。事实上,朝堂上也确实没有传下昭明帝出巡的相关旨意。

昨日之前,连徐家都没什么动作,更别说护卫行宫的鹰羽营卫队。反倒是听闻永安早已将大祭典筹备完毕。

按理说帝王的朱雀飞船不会出现在飞星原,但并不妨碍衣食无忧的人们提起此处最有名的事物时,慷慨激昂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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