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让幺姑帮忙还回去,终究还是觉得不妥当。在医院躺了半个月,回家又休养了半个月。回到学校的第一时间,路遥偷偷地到张卉庭的办公室,翻出了学生档案。
看到方胜寒家庭地址的那一刻,心里已经没什么感觉了。那个他曾经去过好几次的大型楼宇,对于现在的他而言,只有陌生和厌恶。
一笔一笔地抄下方胜寒家庭住址的那一刻,肋骨处的伤口隐隐约约有些痛。路遥揉了揉那道像蜈蚣一样的伤疤。没办法,那里动过手术,缝合的地方还没完全痊愈,会有异样感也是正常的。
很快就会彻底好起来吧。
医生说他还年轻,受了这么重的伤,不出3个月肯定可以恢复如初的。那就听专业人士的,3个月之后,他肯定不会再感觉到痛了。
那就给自己几个月时间,到那时候再看到任何和方胜寒有关的东西也不会有感觉了。
再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高二。这段时间如梦境一样,眨眼之间有种天翻地覆的感觉。
那个人应该早就忘记自己了吧。他有美满的家庭,有丰厚的家底,连出国也有富家千金相伴。自己这种社会底层的人,只配给方胜寒消遣,用来打发时间正好。
或者正如自己所想的,利用这段关系来刺激他的父母。16、7岁的人,不正是叛逆期吗?方胜寒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不过是想尽方法来脱离原生家庭而已。
怪就怪自己足够傻,以为方胜寒玩真的,一头栽了进去,结果当真的只有自己。人家方胜寒说走就走,根本不屑跟他说一声再见。
新学期重新分了班。理科重点班里只有不到十个人是以前1班的同学。路遥松了口气,远离和方胜寒有关的任何人和事都能让他如释重负。
那条手帕,他打算寄过去给方胜寒。快递已经包装好了,只差封起盖子的最后一步。
“你们听说了吗?”原1班的人总爱聚在一起聊天,也体贴地照顾到原1班的路遥,即使他根本不想听,“上次方胜寒回来了不到半小时就走了。不想见同学可以不来嘛,干嘛来一下就走,真没诚意。”
“我倒是见到他了,还送了礼物给我。”沾沾自喜的声音刻意提高了,“你们看啊,就是这个!”
路遥根本不想看,可禁不住同学想炫耀,再不愿意,眼睛还是看了过去。
“哇,拉夫X伦的围巾可不便宜。”
喧哗声中,路遥胸口的伤疤开始发痛了。
“纯羊毛的,可厚实了。”
“你跟他关系有这么好吗?”泛着酸意的同学不满道:“早知道我早点过去找他。”
“哼,别想了,他只带了一条。显然是要送给我的。”明明是炎热的夏天,同学却把围巾披在脖子上,“他是怎么知道我喜欢驼色的。啧啧,这手感,羊毛果然柔软啊,摸着真舒服。当有钱人真好……”
路遥没再看那围巾一眼,默默地把头转到窗外。他根本不可能妒忌,方胜寒连人都不是他的,礼物又怎么会是他的。
只不过胸口的伤疤实在太痛,痛得他在抽屉里把试卷撕得稀碎。
最终寄给方胜寒的包裹里除了手帕还附带了一封信。
出发到英国的前一天,方胜寒的家里收到一个快递。这时候还会寄快递的,只有英国的学校。
住家阿姨拆开包裹,奇怪地咦了一声,“不是学校寄过来的。”她仔细看了看,随即好事地笑了,“少爷,估计是哪个女同学舍不得你,给你寄了块小手帕呢。”
方胜寒坐在飘窗边,最近他越发忧郁,对什么事情都失去了兴趣,此时听到阿姨笑话他,只淡淡地回了句:“扔了吧。”
阿姨可惜道:“这个女孩子肯定很喜欢少爷。知道我们家少爷爱用这个牌子。”
方胜寒嗯了一声。
阿姨说:“说来也巧。之前少爷不是不见了一条手帕吗?快递里的手帕跟少爷不见了的那条是一模一样的。”
方胜寒回过头来,“一样的?”
“这只刺绣小熊不就是……”阿姨话还没说完,手帕已经被方胜寒一把夺了过去,一起被抢走的还有整个快递箱。
果然是留在路遥家的手帕。这块手帕全球限量,只有10条被拿到G城的专柜里销售。
根本不可能会有人寄一条一模一样的给他,除了路遥。
快递上没有对方的地址,可方胜寒知道,是路遥,他跟自己说再见。
眼泪轰然不争气地流了下来。滴在手帕上,染成了一深一浅的斑痕。
手帕下的信很薄,方胜寒小心翼翼地剪开封口,心想:如果路遥想跟自己私奔的话,说不定他真的会不顾一切离家出走。
可惜信里说的是完全相反的内容。
[我接受了提前录取,女朋友也准备考到同一所学校去。]
[手帕还给你,我怕她看见会误会。]
[在英国照顾好自己,不用觉得愧疚。之前说去西北都是骗你的。]
[你应该知道的吧?我从一开始就讨厌你,过去那些,都是装着骗你的。]
信的内容只有短短几行字,却看得方胜寒双手发颤。他反复看了几遍,把信窝成一团,好几次想扔到垃圾桶里,最终还是摊平了,和手帕放在一起。
路遥肯定是骗他的,才2个月没有见面,怎么可能一下子有了女朋友。
方胜寒拿起手机想拨通电话。可电话打通之后,说什么好?质问他是不是真的有女朋友?像个泼妇一样骂他见异思迁?还是叫他等自己回来?
连方胜寒都不知道去了英国之后,还能不能回国。他们的关系只能到这里了。也许信里的内容才是两人最好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