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便利店贴心为顾客设置了用餐区,玫瑰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看着被雨淋湿的马路。人群从地铁口里不断涌出来,大雨逐渐倾盆,雨伞变成了花,一朵朵接连不断地盛开着。
阿杜的那首《他一定很爱你》还在播,在此之前,她从来没觉得一首歌的时间有那么长。
我躲在车里手握着香槟
想要给你生日的惊喜
你越走越近有两个声音
我措手不及 只得楞在那里
……
他一定很爱你比我会讨好你
不会像我这样孩子气
一切都变得无比荒谬。
玫瑰打开了饭团的包装,那是一个裹着金黄色厚蛋烧的,看上去十分诱人的饭团,可是她没有胃口,只是味同嚼蜡一般小口小口地机械吞咽着。
她没有拉开啤酒的拉环,事实上,在付完款的那一刻,她就已经后悔将啤酒也一块买单的行为了。她的酒量不算好,但两罐啤酒倒也不至于就让她在陌生人面前失去体面,所以她不是怕喝醉,只是想保持清醒。
清醒地看着他跟那些冲进大雨的人一样,从那个拥挤又混乱的地铁站出口走出来,然后义无反顾地走向他们那个在他口中狭窄而阴暗的小阁楼。
饭团有点干,她想去拿瓶饮料,又怕转身会错过他的身影,于是干脆坐着没动。然后她才想起包里的保温杯里还有他早晨帮她灌的苹果热橙茶,白天忘了喝,这会儿拿出来配饭团倒是合适。
杯子的保温效果太好,到现在还有一丝温热的感觉,玫瑰尝了一口,带着酸甜口感的浓郁果香在舌尖上散发开来。
一颗心突然很安静。便利店里的音乐消失,耳边却出现了地铁疾驰而过的呼啸声。
然后她就眼睁睁看着那个穿着黑色长大衣的男人以奔跑的速度踏上了对面的列车,车门关闭的警报声不绝于耳,玫瑰突然感觉胃里一顿抽搐,下一秒,她就奔到了离她最近的垃圾桶反射性地呕吐起来。
悲伤性呕吐。
她从小就有这个毛病,只是不常发作罢了。窗外的大雨如注,她很清楚自己并没有冲进大雨淋湿自己暴烈哭泣的冲动,可垃圾桶里惨不忍睹的厚蛋烧还是将她的心事暴露了个彻底。
脑海里毫无理由出现的画面快镜头般一闪而过,不接电话的庄国栋,飞往巴黎的飞机上邻座男子身上辛辣呛人的体味,法国小公寓里女上司脸上的雀斑,庄母看向她时脸上似笑非笑的轻蔑,北京那面惨白墙上盛开的花,碎裂的红酒瓶,滚刷上滴落的白色涂料……
然后,萧文然身上的白色羊绒大衣就化成了白色涂料,猝不及防地淋了她一身。随之而来的,还有她身上那股象征着高智女性绝对冷静和理性的香水味。
浙大计算机系高不可攀的女神,本科毕业就强势进入行业翘楚的杉珩科技、五年进入管理层、跳槽时几乎把公司半个核心技术团队带走的传奇人物,竟然在离开之前,爱上了比自己低了几个级别的职场新人……玫瑰感觉自己看小说都没有见过这么离奇的情节。
她像第一次认识方协文似的看着脑海里朝她弯着眼睛、纯粹而真诚的大男孩,然后又化作他的眼睛,看着和庄国栋分手时冲进大雨里的自己,头顶上逐渐出现了一把伞,伞面花朵一样盛开着,而躲在花瓣下的她毫发无伤。
她并非在透过萧文然的眼睛爱上那个她或许一点都不了解的方协文,她只是透过他温柔的眼睛看见了被他全心全意爱着的自己,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深陷其中。
扎黑色围裙的店员走了过来,递给她一张纸巾:“小姐,你没事吧?”
玫瑰接过纸巾,尽量保持着优雅,“没事,谢谢你。”
店员神色有些奇怪,但没有过多打扰,只是稍稍沉思了一下就回到她原本的工作岗位上去了。
玫瑰坐回到座位上,地铁出口依旧都是人,但她还是没有看见方协文的身影。
黄振华打电话过来,问她哪天返京过年,他好和苏苏一起去接她。
又问她想吃什么,烤鸭还是涮肉,后海那边开了一家很有格调的酒吧,尤其那道白酒烩青口更是一绝,要不要从车站接了她就直接去?
玫瑰忽然一笑,问他:“哥,庄国栋回国过年了是吧?”
电话那边的黄振华明显一阵慌乱,支支吾吾道:“没,我也好久没和他联系了。”
“哥。”玫瑰喝了一口苹果热橙茶,“我现在喜欢的人是方协文。”
“你那不是喜欢!你只是心灰意冷之后的自我放逐!”黄振华情绪很激动,又带着他一如既往提起方协文时候的傲慢,“玫瑰,你好歹也是个女神!就算不配庄国栋,我圈子还大把优质男性供你选择!这样,你也别在上海待着了,我们设计院来了个新同事叫傅家敏,欧洲留学回来的,长得跟电影明星似的,风度翩翩不说,家境也殷实,你回来我把他介绍给你怎么样?”
玫瑰一阵心烦,忍不住呛声道:“正想跟你说,我在上海这边也认识了一个各方面都很不错的男人,ILINE杂志的时尚编辑,无论专业出身还是外貌长相都和苏苏姐绝配,我把他带去北京介绍给她怎么样?”
黄振华果然被激怒:“黄亦玫你是不是有病啊?”
玫瑰冷哼:“黄振华,你不要太双标。”
“那怎么能一样?我追求苏更生是因为我自信能给她更好的生活!可方协文作为男人他又能给你什么?是让你陪着他在上海一直住出租屋呢,还是总有一天混不下去把你带回他那个贫穷又落后的东北老家呢?”
又赌气地说:“东北在古代那就是流放重犯的地方,宁古塔知道吧?到时候你被人家吃的骨头渣都不剩的时候,可别找家里哭!”
尽管他看不见,玫瑰还是点点头,笑意淡然,“哥,你说得对,我当初追他的时候,就是因为我自信能给他更好的生活。”
黄振华愕然:“你追的他?他也配?”
“嗯,让你失望了,我觉得他很配。”玫瑰往耳后别了别头发,“黄振华,你妹妹不是尼采,也从不自诩太阳,他在我心里就从来不是黯然无光的小行星,而是另一个星系里耀眼的恒星。”
说完,也不管他听不听得懂,她直接挂了电话。
窗外夜色降临,路灯下雨丝蒙蒙,行人的呼吸凝结了白气,气温已接近零度。
玫瑰裹了裹大衣,从便利店里买了伞,又拎上那两罐啤酒和没吃完的饭团,以及袋子里那件双排扣的极具设计感的接近七千块的大衣,毫不犹豫地走进了冷雨夜。
铺着青砖的人行道处处是陷阱,一不小心就踩进了小水洼。
心像浸了雨的海绵一样沉甸甸。
她感觉到了自己深深的难过,却也没有像上次恋爱那样产生任何不计后果的冲动,不想作践自己,也不想打扰他,像是表层的病症转移到了骨髓,逐渐难自医。
回到住处,方协文还没有回家。
喂了丢丢,才收到他的短信,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今天忙,可能要晚点到家。】
【好。】
玫瑰都有点惊讶于自己的冷静,竟然没有质问他到底去了哪。
【哦对了,外面在下雨,早晨忘了给你带伞,不过你也应该早到家了吧?】
玫瑰这才湿了眼睛,回他:【嗯。】
【那你睡前别忘了把电热毯的开关关了,一直开着不安全。】
【知道了。】
他没有再回。
玫瑰抱着睡衣进了浴室,花洒里的热水和头顶的暖灯打在身上很舒服,她的情绪也随之平静了不少。
洗了澡,吹了头发,她又开始整理行李箱。
整理到一半,外面终于传来了敲门声。
玫瑰咬咬唇,像是和谁堵着气,干脆没吭声,假装自己睡着了。
丢丢却警觉地竖起了耳朵,全身都呈现出一种紧张而绷直的状态。
她不答,敲门声不止。
终于意识到了不对,她还是壮着胆子问了句,“谁?”
“请问方协文是住这吗?我是同城闪送的快递员,这边有点东西要交给他。”
玫瑰想了想,谨慎地答道:“寄件人是谁?”
“我看一下啊。”顿了顿,对方才说道:“哦,叫王……对不起,三个土字念什么?我不太认识。”
“哦,王垚。”玫瑰想起来了,他是方协文一个还算相熟的同事,戴着眼镜,总是寡言少语的。
玫瑰嘱咐:“你把东西放在门口就好。”
“行,那我这边就当您签收了啊。”
很快,随着一阵逐渐消失的脚步声,楼道再次陷入了安静。又等了好一会儿,玫瑰才小心地打开门,把门口地上的纸箱抱进了房间。
纸箱就是普通的棕色瓦楞纸箱,连封口都没封。她只稍稍那么一低头,就看清了里面的东西。
倒也没什么特别,就是计算机专业相关的一些书籍,最上面一本在她看来就很抽象,名字是《数学之美》。
书的封面上还附着一张便签纸,简短写着几行字,笔触遒劲有力,极为潇洒。
【小方,我明天的飞机离开上海,书和唱片就留给你作纪念吧。我相信喜欢摇滚的人精神内核都是炙热滚烫且无坚不摧的,所以请大步向前。我们深圳见。】
落款王垚。
玫瑰这才注意到夹在书籍中间的几张黑胶唱片。
唱片上印的都是一些经典乐队的名字,披头士,枪与玫瑰,林肯公园什么的,可无论哪一个,都和王垚的木讷古板的气质很违和。
深圳见这三个字在眼下这个时刻显得是那么暧昧,以至于玫瑰看着纸片上王垚的名字,脑子里闪过的却都是萧文然的脸。身为情敌,她懊恼地发现,她对她不仅讨厌不起来,甚至还有点无法自控的喜欢。
她给人的那种温柔大气和自信笃定的感觉,没有任何虚张声势的嫌疑。就像箱子里的这些书一样,不需要太多词藻的堆砌,仅靠单调的字符就可以指向无比明确的方向。
之前苏苏她们还质疑方协文能不能跟她思想同频呢,可换个角度看,人家理科生的世界,她们这些艺术和文科生不也理解不了吗?她们有时候和黄振华一样,都太过于把她视为太阳,总是习惯从她的角度出发去审视别人,又怎么可能不产生偏见?
凭着女性的直觉,玫瑰认定这些东西根本就不是属于王垚的,因为她不觉得哪个作为同僚的大男人,送点旧物还要留纸条,纸条上还要写那么一行欲盖弥彰的话。
只可能来自萧文然。
而且显然,她比她更懂他。
在今晚之前,作为女朋友的她,根本就不知道他还能和摇滚联系起来,或者说,她压根儿就没想过这个问题。
她太过于沉浸被他照顾的温柔感觉,甚至忽略了他这个人本身。
她对他内心那个绚烂的,华丽的,炽热的,却又孤独的浩瀚宇宙几乎可以用一无所知来形容,这一切怎么能不让她溃败感十足,嫉妒成狂?
和这几张黑胶唱片相比,她那件四位数的羊毛大衣,简直就是个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