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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十二只哈基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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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尔斯闻言扶了扶眼镜:“冒昧问一句,馒头是什么新食品吗?”

荧默默举起还攥着啃到一半的馒头:“这个。”

荧:为什么她也不自觉乖巧起来了?

但是这种小面点真的很好吃,夹点小咸菜就美味得不得了,冷热都能入口,居家旅行必备食品——以后出门先买百八十个,夹烤肉那不得香迷糊了。

“此物为馒头,也可称为馒首。乃是小麦磨粉,与水加一点酵母揉匀,隔水蒸制而成的一种璃月家常食物。最是平凡不过,咀嚼有甘甜滋味。”

金棕瞳的先生笑了笑:“维尔斯先生,夜深了,玉京台上风大,带令妹回去休息吧。”

“不劳钟离先生费心。”维尔斯看着两个小姑娘光着的手臂和小腿,心底叹气叹得响亮,手上还是把外套脱下来给她俩披上,“睡不着了。那我带着你们四处走走?”

他这话是问的两个小姑娘,派蒙莫名其妙地不敢说话,依偎在米洛怀里,被维尔斯当做了什么没有威胁的小东西。

派蒙:我可是有五分之一头野猪战力的!

米洛牵着荧的手,再一次挡在她面前开口道:“好。我晚上没吃饱,去其他餐厅吃,可以吗?”

“当然可以。”维尔斯摸摸两个女孩的脑袋,有礼节性问身边的钟离,“钟离先生,可要同去?”

金瞳的客卿先生面上是浅浅的微笑:“既然维尔斯先生邀请,那在下自当尽地主之谊陪伴。”

维尔斯:“……也可。”

说实话,米洛不太懂哥哥和这位钟离先生之间是个什么情况,但她知道自己就和以前一样默默吃饭就可以了。

荧也是,最好不掺和他们两个的,大人的交流。

维尔斯和钟离并排在前面走,米洛跟着他俩身后,像个小尾巴,偷偷扭头对派蒙和荧做了个拉拉链的手势。

示意她们不要对说话。

派蒙难得聪明一回,迅速领悟到意思,忙捂着嘴连连点头。

荧眼神闪烁一二,也跟着轻轻点头。

她有预感,今晚就能知道一个重磅消息。

他们去的是琉璃亭。

璃月港两大餐厅,琉璃亭与新月轩,走的都是高精路线。即使是月上高头的夜晚,也有为权贵服务的酒局。

或者说是夜宵局?

菜单给小姑娘们看去了,钟离放下一句“我都可以”,就和维尔斯一起话里话外打机锋了。你来我往,简直有无形的刀光剑影。

米洛偶尔抬头,觉得这俩龙真是奇怪。

荧偶尔抬头,觉得钟离越看越像什么不显山不露水的高人。

派蒙偶尔抬头……派蒙点餐点得好欢乐,她就没有顾得上抬头。

晚上吃的是锅子,热烫烫的,正好驱驱更深露重的寒意。

对在场几个外国人(龙)来说,璃月菜好吃是真好吃,就是筷子难用。维尔斯手上功夫不错,如今筷子已经使得有模有样了。

米洛和荧还在初学期,而派蒙作为表里如一的小朋友,在饭桌上享有勺子用饭权。

“筷子好难用哦。”看着米洛杵丸子半天插不中,派蒙舔舔嘴角饭粒,轻声感叹,“璃月餐具也这么特别吗?”

树不一样,山不一样,建筑不一样,人不一样,吃饭用的餐具也不一样。

不一样的难。

也不知这句话是哪里戳中了钟离,他捏着筷子好为人师:“筷子,在璃月古时又称箸,看着像是两根小木棍,其实也有讲究。两头一圆一方,即天圆地方之意,璃月人以圆接触食物,有民以食为天的寓意……”

荧听得认真,派蒙咬着勺子,懵懵懂懂。

维尔斯用公筷给妹妹捞煮熟的肉片蔬菜,对钟离的讲解不太感冒——钟离也不在乎他听不听。

孩子们懂得其中道理就好。

米洛竖起耳朵听,越听越觉得有道理。

民以食为天,就是说天大地大,吃饭最大吧?

说得真对,米洛也这么觉得。

没有什么比吃饱又吃好更让人感到幸福了。如果有,大概是和哥哥,还有家人伙伴一起分享好吃的食物吧。

摩拉克斯的理解和她一样,璃月的孩子和她理解一样。

都是可爱的人类孩子呢……

嗯?你问她为什么知道钟离就是摩拉克斯?

唔……龙能认出龙,不是很正常吗?

而且他和哥哥一起来的哎。哥哥和人类走得不是很近,也不会在晚上和人类一起同行。索菲娅能在哥哥身边待那么久,久到可以称为眷属,是因为她身上有龙族血脉,是个特别的孩子。

而且摩拉克斯身上的味道很好认,有璃月的山岳石头的气息,有摩拉的气息,有霓裳花的气息……

哥哥讲过的,石头成精,血肉为摩拉,又讲究爱花爱漂亮的精致龙龙,就是摩拉克斯*。

米洛都记得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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