旖旎的声响不断从角落里传出,虽然声音不大,但那混着撞击声和低吟声的动静却分外撩人耳朵。
约翰感到口焦舌燥,问道:“我打算去买杯咖啡,要给你带一杯吗?”
日头有些晒,而且干站在这儿盯人也有些无聊,杰也想喝点什么打发时间,回说:“我要一杯热巧。”
约翰问:“要加点什么料吗?君度?可可粉……”
“棉花糖。”杰说。
明明「棉花糖」只是再寻常不过的热巧配料而已,但这几个字从杰嘴里说出来的时候,约翰莫名觉得杰这个人都甜甜的。
“好,我这就去买。”约翰心里升起一种奇怪的保护欲和照顾欲望。
“等等。”杰拿出手机,“我们留个联系方式吧。万一这边突然完事了,你还没回来,那我也好通知你一声。”
“行。”约翰也拿出手机。
“你手机调成了振动模式吧?”杰问。
“调了。”约翰回道。
碰上这种出任务的情况,他都是提前把手机调成振动模式,免得突然一个电话打进来暴露了自身位置。
“把你号码报给我。”杰调出拨号页面。
约翰报了串号码,垂眸看着杰的手指在屏幕上快速点动了几下。
那根手指修长又骨节分明,指甲顶部修剪得很圆润,甲面粉粉的,像是被上帝亲吻过一般。
手里的手机突然振动起来,约翰吓了一跳,暗恼自己居然看杰的手指看入了迷,就跟个变态似的。
“这是我打过来的。”杰说。
“明白。”约翰挂断电话,把号码存了下来。
出于一种连他自己都说不出的心态,他狗狗祟祟地抬眸瞟了杰一眼。
见杰正低头编辑手机,约翰连忙抓紧时间,手指在屏幕上敲得飞起,快速把备注设置成了“老婆”。
“号码我存好了,那我买咖啡去了?”约翰收起手机,有种做了羞耻事情的心虚感。
“去吧。”杰敷衍了一句,转头去盯角落里的目标人物。
约翰感觉自己脸颊有点发烫,心虚地瞄了杰一眼后,转身快步走了。
……
过了会儿,约翰拿着买好的热饮走了回来,见杰还靠在摩托车边守着,低声问道:“那边还没完?”
杰无语地摇了摇头,伸手接过了热巧。
约翰看到杰低头喝了口热巧,后者嘴唇变湿了,看着又软又润的,好像很好亲的样子。
约翰按下这种突如其来的奇怪念头,窘迫地调侃说:“之前听人说华裔不太能吃甜,我看你倒是挺能吃甜的。”
“还行吧。”杰淡淡地说,“我以前也不爱吃甜食。”
“那现在是吃多了就习惯了?”约翰问。
杰凉凉地瞟了身旁的男人一眼,他发现他这位搭档真是好奇心很旺盛,就跟个精力旺盛无处发泄的哈士奇一样,随便逮着个事儿都能聊半天。
约翰见杰不说话,默默闭上了嘴。
角落里的暧昧声响还在持续,约翰感觉身上有点燥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