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玄初说:“咱们聊点别的吧。”
四人开始漫无目的地闲聊,从天南说到地北,毫无主题。
这样的闲聊像是在浪费时间,但胡兮卿有大把的时间来浪费,对他来说时间是无意义的,快乐才稀缺。
在这种浪费时间的闲聊中,胡兮卿情绪高涨,似乎身处云端,他感受到了快乐,人间的快乐。
胡兮卿有些飘飘然,他心想,一群人心甘情愿聚在一起浪费时间,大抵就叫快乐吧。
四人中陆方洲最面冷,但他面冷心热,而且心最细,陆方洲抱臂坐着,腰板挺得比钢板还直,注意到胡兮卿穿得单薄,陆方洲冷着一张脸提醒:“夜晚风寒,胡先生添件衣服吧。”
胡兮卿正在喝酒,被冷不丁这么一提醒,心中好笑:他这么严肃,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提醒我酒中有毒。
胡兮卿笑着说:“不用,我不怕冷。”
“胡先生,我很喜欢你,你这朋友我交定了!”秦之旭喝了几碗酒,两颊微红。
林玄初也笑道:“喝了酒,就都是朋友啦!”
陆方洲也点头。
朋友?胡兮卿咂摸这个词,觉得这个词很美好,可他是只狐狸,交人类的朋友,真的可以吗?
四人中秦之旭最活跃,也最跳脱,陆方洲比他大几个月,林玄初比他小几个月,都比他稳重。秦之旭在家里排行老幺,自小受宠,习惯了当人群的中心。
秦之旭站了起来,一只脚踩在石凳上,眉飞色舞地跟胡兮卿说起自己的家乡:“有机会胡先生一定要来我家茶花坞看看,在茶花坞,每年一月是茶花开得最好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花,大朵大朵的开,密密麻麻,像铺盖一样把整座山都盖住,一点绿色的草都看不到。”
一旁的陆方洲顶着张没有表情的冰山脸冷不丁打断:“一月,茶花坞的草本来就还没绿。”
陆方洲家也在茶花坞。
秦之旭安静了一秒,幽幽地看了陆方洲一眼,怪他拆台。
林玄初“扑哧”一声笑了,胡兮卿也不自觉地微笑。
秦之旭继续说:“胡先生,我跟你说,我们茶花坞有一种特有的酒,叫白茶酒,味道棒极了,世间一绝!你来了,我一定带你喝个痛快。”
胡兮卿问:“酒劲大不?”
秦之旭点头,“当然!白茶酒酒劲很大,但我不怕,因为我从小喝,已经把酒量练出来了。七岁那年,半人高的酒坛,我一个人就喝了整整三坛!
胡兮卿愣了,“七岁?年纪这么小就这么能喝?”
秦之旭正想点头,一旁的陆方洲又顶着一张冰块脸拆台:“没有半人高,只到小腿肚;后来吐得不行,喝的全吐出来了,还把伯母急得团团转。”
秦之旭瞪了陆方洲一眼,目光恨不得在陆方洲身上瞪出个洞,偏生陆方洲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一派淡然地拿走了秦之旭的酒碗,像个操碎了心的老大哥,帮秦之旭把剩下的酒喝完,并用平静到毫无起伏的语气说:“出门前你家里人让你少喝点酒。”
胡兮卿笑了,他算是知道了,只要陆方洲在,秦之旭的牛就吹不起来!
秦之旭正欲跟陆方洲发作,突然城墙上响起击鼓声,鼓声急促,听得人心中一紧。
林玄初、陆方洲、秦之旭迅速站了起来,秦之旭神情严肃,道:“有人袭城。”
林玄初说:“安抚城中百姓,我们上去看看。”
陆方洲问:“一会城里放焰火,要叫人停了么?”
“不急,先去看看。”林玄初说。
三人上了城墙,胡兮卿跟他们一起。
击鼓的是一名白袍小将,才十八岁,叫聂无奚,聂无奚跑到林玄初跟前,急道:“大人,有两只三足鹰怪袭城,是毕苑的下属!”
彼时九个大妖被皇帝重用,其中一个就是只三足鹰怪,它化人形后取名毕苑。九个大妖得势后,把它们的下属,也就是山里的小妖,都提携了一把,毕苑也不例外。小妖们纷纷出山,扰乱人间。
今晚的两只三足鹰怪是毕苑的下属,林玄初公开反允,它们替它们主子的主子教训人来了。
月下,两只长着三只脚的巨型老鹰张开巨大的翅膀俯冲了下来!
三足鹰怪跟人一样大,两只鹰怪各抓住一个守城士兵带走。它们把士兵抓走,从高空扔下,摔到城墙上,两名士兵当场摔得粉身碎骨,场面相当骇人。
鹰怪发出似人非人的笑声示威,十分嚣张。
秦之旭恨得咬碎了牙,他抢过聂无奚的弓箭,瞄准黑夜。
秦之旭是个百步穿杨的神箭手。
然而这时,胡兮卿走了过来,他温温柔柔地抚上秦之旭的肩膀,说:“莫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