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娘果然又清醒又美丽,不愧是书里的女主。
辛氏一看小孙子这讨巧的模样,脸上这才挂上了笑,伸手摸了摸沈知周的小脑袋,“行,听我们家知哥儿的,奶可要好好保重身体,将来咱们知哥儿当官了,还得给奶请诰命呢!”
嗯?
诰命?
沈知周立马从嘻嘻,变成了不嘻嘻。
这事儿,他可没敢想过。
就他这吊儿郎当,好吃懒作的性子,别说科举了,就是寻常上个学都能累得两眼发昏。
科举那可比考大学难多了,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他可不想干,他有自己的规划呢。
他爹沈星云是这本《农门贵子》的男主,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夺得了状元。
虽说不是本朝最年轻,但也是难得的青年才俊,再加上他样貌拔尖,为人处事又没读书人的清高、自傲,在官场和百姓间都挺吃得开的。
深受圣上的青睐,在三十五六岁的时候,就混到了三品大员。
也早早进了太子府当差,沈知周觉得,有这样的老爹,他只要安安分分、混吃等死的做个二代就成。
再等将来有了孩子,鞭挞孩子好好学习,以祖父为榜样。
他完美的人生,前四十年啃爹,后四十吃啃儿子、孙子,何不乐哉?
为什么,非得苦了叭叽的,顶着突头的风险去挤那条独木桥。
周晚晚带着儿子放完水,便去了厨房,辛氏也吃得差不多了。
见周晚晚还烙了韭菜鸡蛋盒子,就又吃了两个,净了手后便接过了周晚晚手里的碗,开始小口小口的喂沈知周米粥。
今日开始小朋友就暂时戒奶了。
吃食方面,就不能吃是鸡蛋和米糊了,周晚晚特意早早起床去买了猪大骨,回来熬了又熬,里面的肉熬碎了,汤也熬成了浓浓的白色。
又与大米一起熬了大半个时辰,今日的粥不止闻起来香,看起来也特别的有食欲。
小婴儿的味觉非常灵敏,粥里虽只有丁点的肉沫,几乎尝不出味来的盐,沈知周也吃得津津有味。
他终于尝到不同的味道。
一连几口之后,沈知周终于有时间啊啊地冲着辛氏喊了两声,表示今天的饭他很喜欢。
辛氏好着点点头:“行,明日再给你做。”
“嗯嗯!”
沈知周点着毛茸茸的小脑袋,张开嘴啊啊地表示自己还要吃。
辛氏一边喂他粥,一边对周晚晚道:“既然大房那边给我们匀不出奶来,不如让你爹寻摸着找找,看看有没有卖的,咱们自己也买一只。”
周晚晚道:“不如一会我带知哥儿去我娘家一趟,我大哥那边应该有些门路吧。”
辛氏道:“好,两边都找着,总比一个人速度快,待买了羊回来,我们每日也能喝上一些补补身子,我听钱婆子说你大伯母做的什么酸□□,对身体更好一些,以后我们也做,咱们知哥儿打小喝羊奶,身体一定倍棒。”
周晚晚笑着应了一声好。
金氏这波操作,也是没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