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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章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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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博:“所以,只有我们四个人是吗?”

我点点头:“对。虽然我想过要不将兰迪他们一同叫过去,但是人太多,现场的情况便愈发轻松控制。打斗的动静过于激烈,说不定还会将镇里的守卫吸引过来,到时候增加进城的难度就不好了。”

“我们四个人,正好每个人都有战力。而且体格小,如果吸引了太多动静也方便逃跑躲藏。最重要的是,不会有人认为我们与不确定物终点站的其他人是一伙的。”

我目前组织的这个团体是一个相当稚嫩的、弱小的团体,甚至因为目标太过离谱,就算被人听到,也只会被当做白日做梦的妄言,成为别人酒后不重要的一条谈资吧。但即便如此,我依旧不想被发现,正是因为弱小,才更容易招惹来诸多麻烦。

打倒罗兹一伙也并非是为了宣传我的团体,而是着重在我、路飞、艾斯、萨博四个人身上。我们要宣传的是我们的强大,即便只是四个小孩,也不能随意被他人小瞧。当我们自身的名号打出去了之后,自然会有想要跟我们合伙的人找上门来,那时慢慢告知我们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至于提供给兰迪他们食物一事,我暂且将重心从中转移了。我意识到,愈快的占领端镇,将那变成我们的地盘,我们才能拥有最多的资源。

要进去端镇不是什么难事,向守卫证明你带的东西是值得交换的便可以。不过,考虑到艾斯和萨博在这附近的臭名昭著,他们还是做了一些伪装混进去。

不然极有可能刚一进城,便被来寻仇的人盯上。或者更糟一点的,被守卫拦住不给进。

我倒是没做任何伪装。毕竟一个看起来就很轻易打败的小孩,才方便吸引别人下手吧。甚至不用等到我换完东西准备离去,刚进去就有人盯上我了。

直接从我手里抢走东西自己拿去换才能收益最大化。

我开始转换路线。

越是人烟稀少,不引起注意的小路才是我真正要行走的。

加快步伐,逐渐转至奔跑。能听到跟踪之人的脚步声,一个两个三个,真是来了不少人呢。对我一个小孩也如此重视,看来端镇这群地痞流氓的生活平日里也不是很好过,想来彼此间平时也少不了争斗,等会倒是更方便我们四人下手。

不过也有可能是我带的野猪个头太大,不管是身上的肉还是皮毛亦或獠牙,都能拿去卖不少钱。

“呼……”

我缓缓吐出一口气,跑到这里也差不多了。

已经有人拿着棍棒走上前,“小鬼,现在乖乖把这头野猪叫出来,还能让你安全回去。”

我仰头,露出笑脸回答他,“这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决定的呢?给了你,其他的叔叔们要怎么办?我看他们也很想要。”

男人脸上露出不耐之色:“那就不是你要管的事,把东西放着走掉就行。”

我摇摇头:“不行,妈妈告诉我做人要公平公正,所以我不可以给你一个人。”

“妈、妈……噗哈哈哈哈哈,果然是毛都没长齐的小鬼,还想着听妈妈的话。”

笑我的并不止他一个,他的大笑声仿佛是一个开关,带动了周围其他人放声嘲笑。我在原地安静地看着他们嘲笑我。

并未持续多久。

“哎呦——谁,谁打我?!”

若打架不是为了纯粹的发泄愤怒,或是心内的其它情绪。那打架便是一件需要技巧的事。因为你不能杀死对方,你需要的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会因战败恐惧你、臣服你、宣传你的人。

在这个层面上,速战速决是最需要的手段。

若打架时间太长,便会让对方产生势均力敌之感。或许只要再努力,运气再好一点,武器优良一点,今天吃的饭多一点,睡的更香一点,便能成功打败敌人。

但速战速决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情况,便是要让对方意识到是你打败他的。

你要在他的身体——肌肤、皮肉,不管什么地方,亦或是灵魂深处,你要让他铭刻住你的强大,要把那份恐惧扎根于对方的心灵,要让他在你离去之时,在下次看见你之时,想得不是我得找人联合起来把你打败报仇——

而是,害怕到不敢与你作对。

因此,疼痛是最好的老师。疼痛是武器落在身上最直观的反应。

我说过了吧,我先前很喜欢艾斯的水管武器。不仅携带方便,而其身坚硬,揍人最有效率。

在端镇混的地痞流氓,除去最强大的那些,其它的也不过是无法饱食的底层人罢了,身体虚弱,体力有限。

腿骨、手骨、脚踝、脊背,要袭击的不是皮肉,而是骨头之间的相连处。

打折腿、打折手、打断脊背。一击制敌,丧失行动能力,难以反抗,只能不受控的匍匐在地,感受着体内绵延不绝、好似绵绵春雨那般袭来的疼痛。

我需要的不是他们的生命,而是这份永不断绝的疼痛带来的恐惧心。

我掀开盖住野猪身体的那块布,从旁边拿起我的武器。路飞、艾斯、萨博三人早已经开启了混战,我该加入了。

我说过,做人要公平公正,因此每一个我都会狠狠打过去,不管他是否先前被路飞他们打过。反正,最终不致死便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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