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但他显然低估了女人偷懒的决心——林荫不知从哪搞来个宠物驮包,把多肉往两侧兜里一塞,直接往狗背上一搭,硬生生把它打造成了移动盆栽展示。
宋野桥:“……”
幸亏街上人少,否则他真想一头撞死在这儿。
毁灭吧!
他抖抖身子,暴躁地想把多肉抖下去,来个玉石俱焚。
陆小川也有些担心,劝林荫道:“老6走路上蹿下跳的,小心给你摔得盆都不剩。”
林荫深觉有理,作势弯腰要把多肉拿回来:“那算了,不然还是给你拿着吧。”
什么?
宋野桥看着陆小川手上的一堆小山,顿时觉得一阵心疼。
那还不如自己来。
于是它连忙驮着多肉盆栽,四平八稳地往前小跑起来,极力自己哪怕当植物展示架,也是架中翘楚。
结果狗步还没跨出去几步,就瞥见林荫又飞步跨进了一家男装店。
他连忙倒步退回去,跟着进了店。
“小川哥!”林荫拿起件男款针织外套问,“这件衣服怎么样?”
陆小川无奈道:“我都几岁了?这种风格不适合我。”
“怎么不适合了?你也就比我大一岁,照你这个说法,我明年是不是就只能穿粗布花衣裳了。”
赵琴看了那件衣服,也觉得满意:“我觉得挺合适,小川去试试吧。”
陆小川拗不过他们,只能拿着衣服,准备进了试衣间。
“诶!等等!”林荫叫住他,环视店内一圈,又“唰唰”取下两件休闲风格衬衫长裤,甚至还非常认真地挑选了双鞋子,正好凑了一套,往陆小川怀里一塞,“去吧。”
机会难得,宋野桥正想抓紧机会偷偷溜进去,却被林荫粗鲁地按住:“你不能进去,小狗狗看了会长针眼的。”
错失良机的宋野桥:“……”
很快,衣间帘子一掀,陆小川走了出来。
奶白色针织衫自然垂落,勾勒出流畅的肩颈线条,袖口微卷,露出一截清瘦的手腕,浅蓝牛仔裤清爽利落,裤脚在鞋口堆叠出几道随意的褶皱——那是种不经意的妥帖,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干净得却让人移不开眼,像被雨水洗过的清晨,养眼又舒适。
“哇!”林荫发出一声惊叹,急忙将人拉到了镜子面前,炫耀自己的眼光道,“你看看这一身!多好看!比你那一柜子看上去半死不活的衣服强多了。”
陆小川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一时恍然。
高一那年,他被匆匆带出陆家,连套换洗衣服都没来得及拿,赵老师也是这样,耐心陪着他,一条街一条街地逛过去,一件一件地试着衣服。
那是第一次,有人不关心衣服是否打折,也不觉得能穿就行,而是考虑穿在他身上是否合身好看。
陆家虽然不算富裕,但也不至于买不起新衣服,只是以往的衣服,大多是从趁着打折或换季,低价买的,陆母本就打算着“大一码能多穿几年”的主意,所以并不合身被洗衣机洗过几次后,更加松松垮垮,套在身上,显得自己像个永远也长不大的小孩。
“陆小川!”一道尖锐的声音将他从恍惚中陡然清醒。
几人循声看去,只见门口站着三人——怒气冲冲的陆母、满脸不爽的陆安平、以及一个显然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姑娘。
那姑娘看上去约有十八九岁,分明与陆安平婚期在即,眉梢眼角却寻不见一丝新娘子该有的喜色,反而有些忧心忡忡。
陆小川扫过她微微凸起的小腹,然后目光淡淡从几人身上挪开,转头旁若无人地夸赞林荫道:“眼光确实不错。”
林荫担忧的脸骤然舒展,得意道:“那当然!”
陆小川点点头,往右边走了两步,不露痕迹地挡在了赵琴身前,对老板道:“结账吧,顺便帮我把试衣间里的旧衣服收起来,再找个袋子包一下,麻烦了。”
见自己竟被亲生儿子忽视,尤其在外人母子跟前,陆母更加怒火中烧,直杠杠冲了进来,叉腰骂道:“陆小川你个狼心狗肺的白眼狼!畜生玩意儿!老娘一把屎一把尿养了你二十多年,如今你翅膀硬了,倒整这些个没用的破纸糊弄上我了,你大哥后来找人问了,那个鬼东西断绝书连法律效应都没有,根本不作数!”
陆小川结完账,从老板手中接过袋子,没有理她,揽着老师赵琴想从旁边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