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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书啦 > 将军捡了只狼崽子[重生] > 第11章 成家有郎

第11章 成家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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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案子办完了?”

“没呢。”

“那你出来干什么?”

“受凉了,告了半日假。我自冬至夜一直打喷嚏,怎么都止不住。”

“多饮热水。”

“没用,我怀疑不是天灾,是人祸!”

倪初久见他眼神促狭,料到定是楚黛将那日他和楚岚的调侃告诉了成施,以此换取一些毫州皇城好吃的好玩的情报,好在偷溜出宫时去看看。

不过成施知道是一回事,要自己承认编排他又是另一回事。他才不会让成施这么便宜抓到把柄。

是以倪初久煞有介事点点头,将“人祸”的锅转移到其他人身上:“你这么招人喜欢,定是有人挂住你,日日夜夜都想你念你。”

“哼,被大老爷们挂在嘴边有什么用,要心尖上的人念着才叫福气。”

“巧了吗不是?哝——”倪初久一指桌案上油纸包着的三个春笋木耳粉丝馅儿的包子,满意地看到成施惊诧的表情。

成施眼皮猛然一跳,知道那是倪初久跟崔怀慈惯用的密语:三个春笋木耳粉丝包表示一切顺利,两个则表示遇到困难。而若是只有一个,那便是极其危险的信号,需要尽快见面的意思。

成施有些吃味,自己这个发小跟崔怀慈认识的时间比他跟崔怀慈更早,而且人家连暗号都有了。自己却跟个傻子似的,想见人一面都难。

成施不甘心问道:“他有提到我吗?”

倪初久装模作样地想了好一会儿,才欠嗖嗖开口:“嗯……半个字都没提到。你又惹他了?”

成施上一息跟个饿了半年刚见到肉的豺狼似的双眼放光,下一瞬却像是吃坏了肚子,脸色一下变得很是难看,长吁短叹道:“冤枉啊!我什么都没做。偏生他现在就喜欢躲着我,好像我是什么洪水猛兽,要吃了他去。”

半年前,十七岁的新科状元郎凭一纸策论博得楚岚赏识,择任翰林学士。鸣锣开道,乌帽红袍的天骄之子被簇拥着跨马游街,万人空巷,名噪一时。

然而总有些特立独行的人,成施便是其中之一。

他属于纨绔子弟中少见的自己长了脑子的那一类。虽然对追捧学问渊博者不甚上心,却也没有纵情于声色犬马。

四月正是春光无限好的时节,哪能浪费在室内?

是以他照例出城去遛马,可惜倪初久忙着照顾他那刚捡回来的狼崽子,没空同他一起。成施一人跑了一上午的马仍不够畅快,又打了两只野兔、三只狍子才尽兴。

回城路上微风徐徐,他骑马慢行,松了衣带散汗,又扯了跟草叼着,漫不经心听三两路过人闲语聊昨日状元郎游街盛况。

毫州郊外这段路人烟稀少,田间零星散落着几户人家。唯前头有茶铺一间,只是过分简陋。拉了半个棚子遮太阳,下头摆了三张高低不一的木桌和几张矮凳。

间或有赶路人吃水,会要上半壶茶,在这休息片刻。

搁平日,成施会直接路过。但他不知为何那日偏偏眼神特别好使,一下子就看见与众不同一人端坐于矮凳,脊背挺直,风姿绰约。

那男人脸分明是少年模样,行为举止却优雅稳重。手里捧着个洗得发白的缺口茶碗,却叫人以为是什么金尊玉盏。他生了两片不善人情世故的淡色薄唇,轻轻抿在茶瓷碗沿,留下一小片清浅湿润。

不知为何,耳边响起方才听来的对新贵样貌的惊叹,成施下意识将二人比较。他想:狗屁的新科状元,要是有这人半分风姿,他也不至于每次酒局都得昧着良心夸赞朝中的歪瓜裂枣。

春风清凉,成施却觉得口干舌燥。是以下马到茶铺,也要了碗茶。茶汤浑浊晦涩,一看就是冲了不知道多少泡的,难为那男人竟喝得如此香。

他刚坐下没多久,就见茶铺摊主和一瘸腿老翁起了争执。说这老翁趁他忙碌,偷偷顺走他的钱袋。摊主及时发现,但火气上来了,对老翁拳脚相向,后者也顺势躺倒地上,撒泼耍赖,倚老卖老。

成施默不作声喝茶冷眼旁观这场闹剧。

他虽是大理寺少卿,主管案件审理。但这事第一没有报官,就算报官了也是衙门的事,还轮不到大理寺出手;第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翁虽有疾,但为老不尊是事实。成施没有慷他人之慨的道理,也懒得插手。

却见那少年不知何时起身,摸出来个钱袋对着摊主认真道:“不管他偷了你多少银子,我双倍补偿。你也见他身子不好,多挨几脚或许撑不过,不如放人一马,也算是积德行善。”

他又蹲下身子,转向地上趴着的老翁:“我帮你不需要你偿还。但你偷人钱财,已经触犯律法,得去官府领罚。”

“扑哧——”成施头一回见识这等天真烂漫之人,没忍住笑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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