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情方大少爷您这之间谈过的小男友就都不存在了是吧?”简云毫不留情地指出真相。
“嗨,那都没走心,就是图个新鲜。”方北尴尬地遮掩过去,又板起脸来,一本正经地说道:“不准叫我方大少爷!”
“遵命。”简云应下,又微微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我还以为你和顾明生能走到最后的,可惜了。他人很好,也很适合你。”
方北陷入了沉默。过了半晌,他才缓缓开口:“他人是挺好的,长得也帅,也很有才华,但我总觉得……他好像离我很远。”
“怎么说?”简云问。
方北思索了半天找不到合适的描述,索性举例说明:“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就像参加一次精心安排的演出,情节很浪漫,也很刺激,但我总觉得自己像是在演另一个方北……不像我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想怎么聊天就怎么聊天,想怎么打闹就怎么打闹,完全不用在意剧本,特别自在。”
简云听着方北的话,心中涌起一股奇异的温暖,就像是在冰天雪地的冬日里,喝下了一碗滚烫的酸梅汤,从舌尖一直暖到心底,也酸到心底。他点评道:“很有哲理,不愧是方大哲人。”
方北无奈:“方大哲人,方大护法,方大将军……你给我的外号多得都数不过来了。”
简云微笑,端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压下心底最想叫出口的那个称呼。
方北放下酒杯,突然问道:“说起来,你这么多年了,还没谈过恋爱吧?”
简云面无表情,只是微微抬了抬下巴,指向书桌:“托您的福,我一个人要做两人份的作业,每天案牍劳形,实在是分不出精力来谈风弄月。”
方北来了兴致,往简云身边蹭了蹭,抬起手肘来推了推他:“你喜欢什么样的,我给你介绍。不瞒你说,我情书塞了一抽屉,都是漂亮女生。我给你物色物色。”
简云挑眉:“阁下何以见得我喜欢的一定是女生?”
方北听到这话,整个人瞬间愣住,瞪大了眼睛:“难不成…… 你也喜欢男人?”
简云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哽住,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索性转移话题:“我喜欢狗。方大媒人您喝够了吗?我要收拾了。”
“哎,别啊,喜欢男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生的情书我这儿也有。”方北见简云要收拾,赶紧手忙脚乱地抓起酒瓶,将里面剩下的酒一股脑儿都倒进了杯子里,凑到简云身边追问:“你喜欢什么样的?高的矮的?瘦的壮的?你喜欢的肯定得聪明,运动细胞肯定也不能差,这样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就能保护你……”
“你怎么不说找个和你一样的就行了?”简云回答得漫不经心,心跳却如擂鼓,拿了一瓶矿泉水倒进酒里。
“那可不行,至少得比我好才行啊,不然我可不答应。” 方北挠了挠头,看着简云的动作,迟疑了一下说道,“呃……我知道你这样做肯定有你的道理,但方正也不是傻子……”
简云轻轻瞥了他一眼,用眼神说了句“喝酒的时候怎么不见你操心”,随后拉开书桌抽屉最底层,从里面取出一个小瓶来。他将几滴深色液体缓缓滴入酒瓶中,不过眨眼间,水很快就变成了浅浅的焦糖色。
方北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
“焦糖色素,模仿威士忌的颜色。” 简云一边回答,一边又起身从书桌上拿了瓶蜂蜜,拧开瓶盖,缓缓倒入其中,不紧不慢地解释道,“蜂蜜模仿质感。帮我晃匀。” 说完便起身进了卫生间。
方北拿起瓶子,抵紧瓶盖猛晃了好一会儿才停下。他对着光仔细端详半晌,脸上写满了不可思议:“这看着跟真的一样!不过……万一方正打开喝了怎么办?不会喝死吧?”
简云拿着吹风机走了出来,重新坐回地上,对上了方北那满是狐疑的目光,忽然有心逗他:“那就只能赌他喝一口就能发现了。怎么了?”
“您这是……”方北倒是没先担心亲爹的死活,犹豫着问,“挨打也要帅着挨?”
简云笑出声来,忍不住伸手轻轻捏了捏方北的耳朵,解释道:“把瓶盖上原来的薄膜贴上去,用吹风机加热,就能让薄膜收缩,贴合瓶盖表面。就像没开封的一样。”简云一边说,一边有条不紊地操作着,又补充道:“是食用色素,没毒。”
简云的解释像是天外之音,方北只觉得脸上一阵滚烫,耳朵也像是着了火一般。他的心跳莫名加快,分不清究竟是因为刚才喝下去的酒,还是因为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