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是住在这附近吗?我可以去拜访你吗?”
林暮见青年开口想要拒绝,于是继续补充道:“我很喜欢欢欢,我想,我想以后去看看它。”
林暮搬出欢欢作为借口依旧没有打动蒋羽熙,蒋羽熙看着温和,拒绝起人来却不留丝毫余地:“我每个周末的下午都会来这里来遛狗,你要是实在像见欢欢可以来这里。”
蒋羽熙看了看时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去了,下次再见,两位林小姐。”
这一次蒋羽熙很轻易就将赖在林暮旁边的狗牵走了,林暮甚至没什么理由能够挽留。
*
晚饭是林幻做的。
林幻的做饭水平意外的好,虽然之前的所谓的什么豪门真假小姐的设定现在看来明显是假的,但林幻的形象看上去实在不像是会做饭的。
而现在桌子上的饭菜光看卖相都不可能会难吃。
“难怪之前花菡茗总嫌弃我做的饭,原来是你给惯出来的。”
林幻却没承这句夸奖,而是伸手抢了林暮已经抓在手里的筷子:“你怎么跟花菡茗一样,先去洗手。”
因为被绳子栓在一起,林幻也跟进了厨房,她看着林暮洗手,却开口说出了一个林暮完全没想到会提起的人。
“我的厨艺是和大哥学的,家里一般都是大哥在做饭,所以花菡茗的那些坏习惯不是我惯的。”
她就像是在理直气壮地告状。
林暮甚至觉得她现在的样子实在可爱。
“但是相比大哥做的饭,你确实更喜欢我做的饭。”
又像是在邀功。
其他的内容林幻没有说,比如因为总是大概在做饭,所以林暮为了哄她去做饭,林暮经常撒娇打滚卖萌无所不用其极,所以就凭这一点,林幻就能日常得到林暮的几个吻。
再比如林暮尤其爱甜食,有一段时间林幻每天下午都会给她做几道甜品,于是一段时间之后林暮胖了十几斤,因为林暮本来就瘦,胖起来实在明显,那段时间弟弟画上的林暮都比之前要胖了一圈。
林暮威逼利诱弟弟改画,弟弟声称要记录最真实的日常,死活不该。
林暮坚决不承认是自己的错,硬要甩锅给林幻,每天早上拖着林幻出去跑步减肥。
后来林暮怕又一次体重超标,严格控制每天甜食摄入量,于是每天只能眼巴巴看着桌子上的小蛋糕,看着不会吃胖的弟弟妹妹吃掉她往日的份额,每一口都像实在吃她身上的肉。
那幅样子太可爱了,让林幻忍不住想要亲亲她。
现在,林暮将自己的手从水龙头下面拿开,恶作剧似的一抬手摔了林幻一脸的水,笑嘻嘻道:“好了,洗完手了,我们去吃饭吧。”
林幻没有生气,只是默默想着,林暮相比一开始呆板木讷的样子活泼了很多,这是很好的变化。
“暮暮。”
“什么?”
林暮毫无防备地回头。
林幻迅速在林暮的唇角亲了一下,然后把自己脸上的水也给蹭到了她的脸上,之后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样,若如其事地抓住林暮的手腕,牵着她向着餐桌的方向走:“好了,没事了,去吃饭吧,做的都是你喜欢的菜。”
林暮有一瞬间的恍然,虽然没有半点回忆,但她觉得或许这些事情曾经发生过很多次。
所以那个落在唇边的吻才会那么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