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无数打扮成意大利人的美国人一样,我们还应当在这里度蜜月,在甜蜜的、流淌着水果冰淇淋粘液的夏季。住在顶层民宿,我会用一根细腰带束住连衣裙,把相机挂在脖子上,通过话筒用蹩脚的意大利语向房东打听哪里有实惠的餐厅。我们将坐在人头攒动的圣马可广场的露天咖啡厅,吃一点三明治,喝几杯意式浓缩,再搭水上公交去总督府。
我说:“路过面包店的时候记得买些佛卡夏和恰巴塔。今天之后我们极有可能连续几天不出房门。”
我忍不住在贡多拉上亲吻你,把苦涩和茴香利口酒一同传给你。你嘴中是美国香烟的味道。热浪逼人。
我问你:“我们下一站去哪?米兰?西西里?”
你没有回答,我想我们最好去到一张装有纱帐的床上,把窗帘严丝合缝的拉紧,关上床头灯,至多点两根蜡烛。我们将鲜花、绿油油的叶子、嘈杂的人声和蚊虫挡在外面,如此我们可以将一切挡在外面,仅剩下你,仅剩下我,就连耶稣也只能从门缝中偷听我们的情话。
别妄图用五项论证说服我,我要告诉你不会再有其他上帝。现在也不是思辨的最佳时机。我孤独了太久,离群索居,不知道自己说了些什么话、做了些什么事。我想做个按时回家的乖孩子,加州是我的家吗?我想戒掉和香烟等量的葡萄酒,沙拉是个好选择吗?
我说:“你也听到钟声了,再给我一个吻。”
当你的手搭在我的胸口,你知道我的心脏在懒倦的跳动,但在我的意识中,左半边的身躯都因这颗孱弱的心痉挛抽搐。我是日落大道上滚落的一卷黑白胶片,若你在我身边,我不必感伤,放任制片人难过就是了。
可是夏天早已结束。雷蒙,夏天早已结束,今年不再有六月的阳光。我依旧去圣马可广场的露天咖啡厅,吃上帝可能不感兴趣的加了奶油和果酱的牛角面包,只是没有你在我身边。
我多可耻,雷蒙,没有你我就找旁人替代。无非是两片嘴唇,总会寻得同样的触感,等我闭上双眼,吻他人不也与吻你并无二致;无非是一份情感,世上总有人爱得相像,等我沉溺其中,别人的爱不也与你的爱大同小异。我会命令他们两天刮一次胡子,我会教他们像你那样抹发油,我会让他们磕磕巴巴的打着乱序的拍子唱出那首歌。
我都快忘记你,但我还爱你。最令我绝望的是,每当有人提起些不起眼的小事时,我的第一反应都是:“啊!雷蒙!”哪怕在我十一二岁的年纪里,我的脑海也会闪过你的名字——即使那时我根本没有遇见你,对吗?
偶尔我失去对时间线性运动的知觉,通常情况下我吃几片止疼药——德国产的,日本产的,在耐药性的衬托下副作用显得不值一提。从恍恍惚惚中清醒过来,我站定于一条狭窄的小巷,抬头是薄薄的一层云天。我思考:当我们谈论究竟是精神的畸变诱发了躯体的伤病还是脊椎的错位导致认识的萎靡时,算不算得上是对物质决定意识还是意识决定物质话题的变型。
没等摸索出答案,麻烦找我而来。我确信我被跟踪,三个人,或是四个人,他们脚步轻浮,吹着口哨。包里有几万里拉,还有几百欧元。我把包丢在地上,继续向前走,希望能通向河边或大路;继而是项链、耳环、手镯、大衣。他们同样没有停下脚步。值钱的就剩下我穿着的套装了,一只手搭上我的肩膀。那人说了几句我不曾听过的话,我不确定是不是意大利语。
我转过头时,搭我肩膀的人被拖着向后倒去。等他摔倒在地,我发现搭救我的是一个流浪汉。小巷里缺乏灯光,我依稀能看见两侧墙壁上的血迹。他们咒骂着跑开了——我听不懂,我猜测那是咒骂。
用意大利语,我说:“谢谢。”
也许是我的口音太重,那位流浪汉用英语回复我,他说:“不必客气。”
我说:“如果你希望的话,可以去我的酒店房间暖暖身子,然后洗个澡。”
他说:“谢谢,但是不了。如果你觉得冷的话,可以分享我的毯子。”
他坐了下来,我坐在他身边。他说:“你的裙子很美丽,是丝绒材质的,对吗?”
我说:“是,它还有口袋。”我把兜里的巧克力糖分享给他。
我们默默吃了一会儿巧克力糖。它们冻得很硬,又被我的体温捂暖了。刚放进嘴里它们就迅速抢占口腔的各个角落。我的牙齿沾染黑色,我的喉咙甜的发刺发麻。我吃过更腻的巧克力糖,外面裹着一层杏仁碎,拿金锡纸包了,咬开后是浓稠的杏仁糖浆——我还称之为巧克力糖,是因为我原先总把它们含在嘴里,等它们慢慢的慢慢的在温暖的唾液中化开,于是最先刺激到我的,使我活跃兴奋的,就是那层巧克力薄壳。如今我不能一块接着一块的不停的吃下去了。
吃完后,他说:“你像书里走出来的人。”
我问他:“哪本书?”
他说:“我的书。我写的书。”
我才注意到他穿了一件皱皱巴巴的过分宽大的西装外套,重病后穿上从衣柜最深处扯出来的外套就是他那副样子。他头发花白,零星有黑,不挑眉时额头也有纹了。我打赌,他胡子下的皮肤不会和衣服一样皱。事实如此,我总在赌局上交好运。
我说:“作为一位作家你的身手有些太好了。”我又说:“你写了一本什么书?”
他说:“胡言乱语。”他说:“生活对我胡言乱语,于是我把那些东西记了下来。”
他回答我:“你像我书里那个一定要穿黄裙子结婚的女人。倘若有人提出反对,她就说:‘好吧,我宁可不嫁。’
她希望自己的伴侣,无论是哪一个,可以牵她的手。对这一点她自己也有质疑,她疑心自己过了牵手散步的年纪。假如没有牵手,她希望情人可以搭住她的肩,或是环住她的腰。
她做过一段时间的模特,正是年轻美丽但单纯天真的时候,那让她流了不少的泪,吃了不少的苦。她认为自己的胴体美丽,所以大方的展示给别人看,让别人拍下来,也是件美丽的事。可惜许多肮脏的人不这么想,他们千方百计的哄骗她,占她的便宜。
最终她放弃了。她承认了自己的平庸,没有天赋,缺少艺术性。但是上帝——既然我是作者那么我就是上帝——不会说她是个失败的人。我的女主角,她对着镜子涂了口红,戴上耳环,穿着黄裙子。她嫁给了自己,她娶了自己。她的嘴唇内侧有一个小创口,现在只有她自己有权力吸吮,只有她自己有权力品尝。”
我说:“我知道你流浪的原因了——你的故事糟糕透顶。”
他笑了,我问:“为什么是黄色。”
他说:“那是你呀。问问你自己,你比我更清楚。”
我哭了,我对他说:“我做了一个梦,梦中我决定在生日当天、在不拆开任意一份礼物的情况下死去。我的亲人全都复活过来,聚集在我身边。他们不知道从哪个途径得知我要赴死的消息,他们欺辱我、折损我、贬低我,使我无处遁形,令我抱头痛哭。我的母亲对我说:‘你大可以试试吧!我会在你割破手腕的第四天将你送去医院,在不打麻药的情况下挑破血痂,重新缝针。第四天,你的手筋接不回去了,血管也断,但你还能活着——我要让你痛苦的活着,身心俱伤的活着。’我把兜里所有的钱都拿出来给她,给她的兄弟,他们仍以同样的眼神看着我,以多年之前、他们还在世的时候、我的噩梦中常出现的那种眼神看着我。那时他们给我现实梦境难分辨的怨怪和责骂。我终身活在一片树叶大小的阴影下,人们笑话我,‘这算什么呀?’可我脆弱、敏感、怯懦、胆小,对我来说这样的苦难都超过了。”
之后我醒来,在酒店昏黄灯光照耀的大床上。
我强迫自己回到梦里,回到那条小巷。摘下雷蒙的十字架项链,我问他:“你的书里,他的结局是什么?”
他把我的眼泪送回枕头。
我给里安拨电话,我说:“我和克拉克离婚了。”
他说:“我知道呀,赛,你们离婚有几周了。他找你麻烦吗?你遇到什么困难?财产上的事?”
我说:“都不是。你能来接我吗?”
他问我:“你在哪儿?”
我说:“威尼斯。”
他问:“你去那个鬼地方干嘛?”
他又问:“你要跟我回纽约吗?”
我说:“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