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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chapter t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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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完没能说出的话:“我要结婚了。”

曾经我把加州的窗帘披在身上。像每个青春期女孩会做的那样,她们问自己的药贩男友:“我是否美丽?你是否愿意娶我?”

他许诺给我一条配得上我的婚纱,无数其他的男人替他履行这个诺言。万众敬仰耶和华,为什么那些人里独独没有他?

我不信雷蒙没去伦敦找过我;我确信雷蒙没来伦敦找过我。倘若他来了,我绝不会让他走。我应当把他的话都录下来。我怎么写得尽呢?

我发现我从未对他说过,“我爱你”。我想是因为我把这句话给了太多不必要的人,因此少了他的份额。我总仗着他爱我。

巨大的悲伤中我流了一次产,约瑟夫待我如公主。我们的婚姻好像是因为欲望和孩子而得以存续。

他说:“我的辛达,我的精灵,别让它们把你也带走。”

他为我栽一棵橘子树。

橘子树下,我说:“我愿意。”

那个称呼橘子树下的我为“莉莉”的男人送来礼金,装在一个奶油色的信封里。他比生命还不肯放过我。

显然那是我第一次结婚,试婚纱时我猛然发现能帮助我的人都不在我身边,我离家五千多公里远。伦敦的街道上没有我的熟人,我好想我的爸爸妈妈,还有我的哥哥。我不爱他们,但我好想他们。我想回纽约,我想回唐人街,我想回家,我想与他们葬在一处,下一世还要再做纠缠。我想那些躺在靠墙单人床上伸不开手臂的日子,我想替我阻挡蚊虫的旧纱帘。它们不是实物,而是一种感觉,捆着我锁着我绑着我,让我不能移动,使我不能呼吸,令我的眼泪灌注。很多时候我有那种感觉,时间转回到去年的同一个时节、肌肤被熟悉的布料包裹、相似的对话发生…我走不出过去,我走不到未来。

全天下的眼泪都让我承受吧,反正我已经如此的痛苦了,我许愿迷茫的人不会哭泣;满世界的迷茫都让我负责吧,反正我已经如此的难捱了,我许愿凡我见到的人都有未来。只有我不行就够了,我活在过去那小点点的阴影里。

家庭医生说我是流产导致的忧郁症。

怀蕾妮时我也差点流产,因为亚瑟的葬礼。

我又要说,婚礼和葬礼没什么两样。极尽奢华,不知所为。都有宾客,都给宾客看那些眼泪。

多年以后约瑟夫跟我回忆当天的场景,他说:“你肩膀紧扣,浑身颤抖,眼泪比急来的雨更伤人。不爱你的人会说你楚楚的美丽,爱你的人则为你心伤。”

我问他:“你是哪一种?当时的你是哪一种?”

他不说话,坐在我床边,抚平我褶皱的上衣。

我说:“等我死了,也这样替我整理衣衫吧,我知道你会在。”

他哭了,又吻我,又要我。

我说:“你也是我走不出的过去啊。”

游泳池,网球场,花园,书房,在那些黄油和果酱、红茶和方糖上,他也是我走不出的过去啊。

伦敦把我身上那点加州赠送的古铜夺走了,我恢复到黑白,仍有什么彩宝都不能将我点染,因我的心就是那种颜色,就是一片凄凉的黑白。伦敦似乎也不欢迎鲜亮的色彩。

我用大量的尼罗河花园掩盖身上那种从商场买回来未经清洗的新衣服似的悲伤,但它们混合成为一种更加恼人的气味。很快我有了有效的办法,我用香槟佐帕罗西汀片。有时我喝威士忌。

约瑟夫问:“你又怎么了?”

让我来翻译,他问:“你怎么醉成这样?我们约好今天去骑马的。”

我说:“我不去烦你们了,玩得开心点。”

我想,如果约瑟夫执意要扮演一个“好父亲”的角色,他应该一直那样做,而不是在偶然的某一次,他放下猎枪,对众人说:“我想提前回去看看我的妻子。”

也不算是巧合了,我知道这种事总有一天会露出马脚,不过对象是里安,约瑟夫大概有心理准备,毕竟他知道我们的关系。

他看到我,我看到他;他没出声,我没喊停。他看着另一个男人占有他的妻子。

他问我:“里安是你唯一的情人吗?”

他又问我:“蕾妮是不是我的女儿?”

我真奇怪,为什么离婚的时候他不说出来。在律师质疑我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时,他应该说出来的。那样我好带走我的蕾妮,即使我可能提供不了像他一样的教育和陪伴。

我说:“我的女儿不能有后母。”

他说:“这事不会发生。”

至少到现在他没再婚。而我结了三次婚,我成为像我母亲一样的,失败的母亲。

并不是说,约瑟夫是个合格的父亲——这简直是罕物。他不愿做亲子鉴定,也拒绝承认蕾妮是他的骨肉。好在他爱她。

我说:“别像一个混蛋一样爱她;别像爱我一样爱她。既然你把她夺走了,做个正常人。”

他说:“我分得清。”

以免我听不懂这是句讽刺,他补充:“只有你分不清。”

随即他道歉;我不明白有什么好道歉的,我伤害他时从不道歉。

天主教徒式的,我用皮带抽打自己的后背,用插着唐菖蒲的花瓶砸自己的脑袋,用烟头烫自己,然后裹一条浴巾,跑去警局状告他家暴我——他不同意和我离婚,我就使他家门蒙羞。

我甚至忘了他不抽烟。而他唯一忍受不了的是别人看见我的身体。

他说:“里安就足够了,或者再加两到三个,足够了。”

他比麦克慷慨大方太多了,连裁缝对我说话时麦克都警惕。我感叹他没杀了我。

有一次,我在欣赏脖子上项链的小细节时向柜台的镜子凑了凑。我用拇指抵着天蓝色的小蝴蝶,因亲吻而呈现一种丰满的嘴唇发出声音,气息或许刚好可以传送到店员那里。麦克不由分说地把我拽走了,要不是路上行人匆匆,他真的会把我按在引擎盖上收拾一顿。像父亲教育自己初显魅力与诱惑的女儿一样,他不用鞭子和皮带,他用发刷和手掌。

高等教育确能使人聪慧吗?约瑟夫说中了所有事。

我还在考虑要不要留在伦敦时,约瑟夫给我在市区买了一套公寓。书、碟片、衣服、酒…一切都布置好了。

约瑟夫把钥匙交给我,他说:“我自己没留。当我按门铃时,麻烦给我开门。”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来的时候屋里没有别人?”

他耸了耸肩,说:“我们离婚了,我想我不会介意;而且,公寓里有好几间卧室。”

他说:“我变成你的情人了,不是吗?这样你会不会多爱我一些?”

我依稀记得有人赞叹我的容貌,也羡慕我。她说:“你吸引他们。”

当时我说:“吸引一个人很容易,留住他却很难。”

不过我很少有确定自己言论的时刻。我经常胡言乱语,撒谎骗人,再骗骗自己。

约瑟夫带蕾妮来陪我度圣诞,不知何时我不过新年了。

约瑟夫说:“你应当过的,我可以陪你,像以前一样。”

我没理会他,却发现蕾妮喊我“妈妈”。

我崩溃了,我仓惶的松开拉着她手。收回给她的吻,我跑开,把自己关进衣柜。哄好蕾妮后,约瑟夫来找我。他打开柜门,见我不肯出去,只好坐在地板上,又跪起身揽我进怀里。

我说:“不止一条伤疤。”刨腹产给我的伤疤。

于是约瑟夫用眼泪给我留下新的一个。

他抱着我哭,问了许多难回答的问题,尽是些蠢问题,“为什么?”“发生了什么?”“我们怎么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我纠正说:“是你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不是我;我一直如此。”

那年我二十六岁,我们结婚三年,离婚又纠缠了三年。

我开了间花店,约会了不少英国男人,虽然我总是很快分手——因此我没必要记住他们的名字和样貌,我有一种留在伦敦的冲动。我不喜欢伦敦,但我有预感它会成为另一个唐人街。里安回纽约了,显然他不了解麦克的事,他还问我要不要和他一起。

我想起加州的夏天,使我皮肤晒出红斑的夏天,我依旧躺在沙滩上。雷蒙支起太阳伞,还搭了帐篷,他叫我躲一躲毒辣辣的太阳。我情愿受虐,我说:“除非你不爱这样的我了。”

他说:“我要去游一圈,你要不要和我一起。”

几年后有一天,我在德州,克里下课就冲出校园,把朋友都甩在身后。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我面前,还没站定,就问:“我买了晚上的电影票,要不要和我一起?”

我终究没能和任何人一起。

当我懂得的时候,也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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