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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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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佳人,王靖宗目不斜视,只当从来没见过,放下锦杌,束手立在一边。

沈宁溪再度见他这样,有些许稀奇。

王靖宗从来没这么规矩过,不由得多看了他一眼。

垂眉低眼,态度端正。

十分顺眼。

或许是她回到了现在,有些事发生了改变。

沈宁溪不再他想,踩着锦杌,在揽月掀开车帘时,进了车内。

揽月紧随其后。

王靖宗这时才抬眼,拿走锦杌,放在车辕下,驾着车离开。

心里却在想方才沈宁溪的眼神。

就算目光没有对视,他也能感觉到自己被探究。

心道,难道是他回到了现在,一切都发生了转变?竟叫眼高于顶的沈四娘子对他正视了一眼。

-

采荷畔,粉荷如海浪。

袁昭约见的采荷畔距离沈府不远,四周宁静,空旷悠远,是闲散的达官贵人最喜欢的附庸风雅之地。

到了时令,荷叶翠绿,芙蓉盛开,白里透红,如少女粉嫩的脸颊,羞涩娇艳。

晨露未干,落在花瓣上,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玉石般璀璨。

清和在采荷畔的入口处迎接沈宁溪。

沈宁溪踏着微醺的光晕下了马车,随着清和往里面走,背对着王靖宗,他抬头,眯了一眼。

微风拂过,她的背影仿佛镀了一层金光,摇曳生姿,与那不远处的芙蓉花相比,不知谁更胜一筹。

揽月记着王靖宗的恩情,逗留了一会,对他说道:“娘子要到午后才回,且容你清闲半日,午后记得来接。”

如此更好。

王靖宗道了谢,待揽月追上沈宁溪,才恋恋不舍地又看了一眼那个背影,转身离开。

沈家的马车,王靖宗自然是不能用,将马车安顿在采荷畔的管事处,出了土坯屋舍,就见獾奴已经到了。

采荷畔的入口是一座四方的敞开门柱,管事处就在不远处,后面就是罩房,獾奴在大门前,脖子伸长,朝着采荷畔里面探头。

王靖宗扫了一眼,入目尽是荷田花木,没什么好看的,跳上马车,道:“别看了,人已经走远了。”

獾奴悻悻地回来,一边驾车,一边埋怨:“你就不能早点给我消息?我这一得消息,就赶紧过来了。”

这一趟,他们是要去看酒肆,酒肆就在福淮巷,与书舍不在一处,拐两个弯就能到,獾奴没说大话,的确是地段又好租金又划算的金品店面。

店面不大,外表老旧,先前是一对夫妻经营地茶馆,茶馆生意惨淡,得知獾奴要租房,夫妻两一合计,将铺子租出去每月还能挣一笔小钱,不比开茶馆差。

夫妻两收了包裹,高高兴兴地去跟找儿子媳妇,獾奴找来几个弟兄,将茶馆里里外外打扫一遍,再挂一个带“酒”字的旗旓,茶馆变酒肆,便十分合上那味了。

“郑老头早就想收拾铺子去享儿孙福,他婆娘不愿意,两人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嘿,我这一来,就找郑老头说项,郑老头瞒着他婆娘跟我签了契约,他婆娘还想和我闹,哼,我怕个嘚。”

酒肆尚未开张,獾奴一路说自己地丰功伟绩,后面的尾巴翘上天。

拐了个弯,新出炉的酒肆出现在眼前,远远看到一人在酒肆门前驻足,背影宽阔,一看就是个壮汉,好酒的那种。

獾奴“嘿”地一声,“是谁这么有眼光?瞧瞧,还未开张,就盯上我们生意了。”说完,赶紧驱车上前。

麻利地栓好马车,獾奴上前招呼,“兄弟,想喝酒?”

壮汉转身,露出一张与身形十分匹配的“汉子脸”。

蓬头垢面,满脸胡须,乍一看,还以为是从哪个山沟里跑出的野人,身上衣衫褴褛,没一个能装铜板的地方。

不过还算整齐,将该遮的地方都遮住,就是补丁无数,还有几条碎片随意地挂在腿上,稍微想想,也不知他到底有没有钱。

毕竟,真正的穷人,养不出他这一身的腱子肉。

獾奴脑海中转过无数念头,暗自猜测。

壮汉朝他笑了,笑容憨厚可爱,眼神清澈明亮,“兄弟,不谢。”

獾奴:“?”

王靖宗上前,拍了拍花不谢的肩膀,问道:“不谢,你一个人来的?”

花不谢点点头,“是,我爹说,一个人,管够。”

他点头的时候,头发上几根长毛跟着点点,獾奴看着那几根毛,忽然浑身难受起来。

他记得没错的话,今个儿,豨哥是要介绍厨子给他吧?

就这?

会把客人都吓走吧!

花不谢已经朝獾奴伸出手,说话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兄弟,我叫花不谢,你叫我不谢就好,豨哥说你给我找了份差事,让我跟着你好好干。”

原来,名字叫不谢。

还真是奇特的名字,獾奴哼哧哼哧笑了两声:“好,不谢。”

王靖宗瞅了一眼獾奴,道:“都是自家兄弟,不必客气,进去吧。”

茶馆夫妻走的时候,将桌子椅子木柜等物什都留了下来,酒肆内一应俱全,三人找了个四方桌,围着坐了下来。

獾奴仍在暴风雨中狂奔,内心不由得担忧起酒肆的未来,早知道是这样,他还有勤勤恳恳操前操后的必要吗?

王靖宗抬起桌上的水壶,没想到里面有水,再试了一下温度,竟然是温的。

又扫了眼獾奴,亲自倒了杯水,放到獾奴面前,道:“喝点水。”

獾奴:“好好。”猛灌一口。

王靖宗又倒了一杯给花不谢,问道:“伯父身体还好吧?”

花不谢顿时两眼泪汪汪。

王靖宗心里倏地一紧。

不想,花不谢接着道:“好得很,就是经常做梦,爹一梦到王叔父,就怎么也睡不着,能抱着被子哭一宿。”

“......”獾奴心道,男子汉大丈夫,你家爱哭的毛病竟然还能遗传?

王靖宗将心放回肚子里,介绍起獾奴,“他叫柳胜,你喊阿胜就行。”

花不谢眼泪一收,高高兴兴地道:“阿胜哥,请多多指教。”

獾奴掀了眼皮,看了一眼王靖宗。

轻描淡写地回应:“你应该比我大,喊哥不合适。”

花不谢:“我今年十六,哥你今年多大?”

“......”

真看不出来。

与王靖宗同岁的獾奴没好气道:“行,就叫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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