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傻人有傻福,但那得遇上对的人才行,若遇上的都是坏蛋,只会人见人欺。
所以人还是聪明点比较好,无论怎样,至少能够自我保护,不被他人所伤害。
最可靠的人,还得是自己。
见小笨蛋没有表态,方见墨不由得又问一句:“要哪个?原本的?聪聪?还是说,笨笨?”
说笨笨的时候,方见墨带着点调笑意味,这里面,大概小笨蛋最不想要的就是这个了。
“嗯。”谁知小笨蛋竟然点了点头。
嗯?
什么意思?
是他理解的那个意思吗?
“笨笨?”他试探性地问。
“嗯,我喜欢笨笨。”小笨蛋这次明确表示了是哪个。
小笨蛋的选择让方见墨感到非常意外,他没想到他竟然会选择笨笨。
他很好奇,为什么会选这个?
“来来来,告诉哥哥你为什么喜欢?”他来了兴趣。
为什么?
不知道想到什么,小笨蛋突然呵呵傻笑起来,“因为好好听。”
刚开始不喜欢,他才不是小笨蛋呢。
后来觉得好好听,他喜欢宿主叫他笨笨,就跟爸爸妈妈叫弟弟“崽崽”那样。
至于具体怎么个好听法,怎么个一样法,孩子还小,还不懂怎么去表达。
但谁对他好谁对他不好,他是能够感受得到的。
小孩子本身对名字其实没有太多概念,不会因为名字本身而喜欢或厌恶,不会因为某个名字太土气、太大众、太难听而拒绝,只会因为叫名字的人本身所传达的情绪而有所喜恶偏好。
小笨蛋原本想要占有“崽崽”这个名字,是因为他感受到了父母对自己的不好,和对弟弟的好,感受到了父母在叫他们名字时的不同情感,他也希望自己能够被如此亲昵地对待。
现在接受“笨笨”这个名字,也是因为他能够感受到方见墨叫他“笨笨”时的柔软,他感受到了他的善意、他的亲近。
他感受到自己正在被善待着,他很受用,他觉得很开心。
于是当方见墨问他为什么选择这个名字时,他无法用言语去形容自己的感觉,只能表达自己最直观的感受——好好听啊。
方见墨不知道他心里的弯弯绕绕,听到他的回答,再配上他的傻笑,不由得也乐了。
看来“笨笨”这个名字没有取错,简直是再适合不过了。
……
虽然得到的信息不多,但该问的都问完了,该起来了。
方见墨打了个哈欠,然后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
起床第一件事,先长长地伸个懒腰,趴得有点久,骨头都快僵硬了,舒展舒展。
余光中发现小笨蛋也爬了起来,他轻笑了一下,没有搭理,而是自顾自地下床,打算去洗漱。
走出几步,他回头看了下,发现小笨蛋坐在床上,可怜巴巴地看着他的身影,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要干嘛的样子。
于是他朝他招了招手,示意他过来。
这下小笨蛋开心了,眉开眼笑地床边挪。
坐在床边,发现小短腿够不到地面,他神情紧张、小心翼翼地将屁股一点点往下挪,直到脚趾够到地面,才放心地沉下身来。
脚刚踩实地面没几秒,他就小碎步往方见墨那边跑。
看着向自己跑来的小笨蛋,方见墨心想,孤寡惯的生活中多出一个小孩来,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
可能是因为这个小笨蛋……挺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