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沙发上的林尽自然看见了,他又不是瞎子,少女像颗水蜜桃一般闯进他眼帘里,雪白的肌肤,紧绷的衣服,还有那小巧的桃尖儿。初见时的景象又浮现在他脑海里,那根本遮不住的裙子。林尽止住念想,低下了头。她太小了。
换上了短袖短裤的沈盏,又下了楼,在楼梯口停了一下,她看林尽依旧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便如往常一般走了过去。
“怎么不穿袜子?”林尽看了她一眼。
“不用…穿袜子吧。”沈盏看了看自己的脚,又看了看林尽的脚上的黑灰色袜子。
随后果断起身上楼,把袜子套上,才下来吃饭。
林尽看了一眼,满意地点头“今天大雪封路,全市停工停学。”
坐在餐桌前的沈盏,喝了一口紫薯粥,好香。
“那我也不用去学校了。我今天在家里画画。”
“你的比赛作品开始画了没有?”林尽想起来宋致美提到的比赛,就顺口问了一句。
“已经在画了。等画好了,让你看。”本来在餐桌前吃得好好的,一手一个小笼包,站在林尽身后。
林尽抬起头看她,叽叽喳喳的小糯米团子一个,吃个饭都静不下来,光打在她身上,活脱脱一个小精灵。
下一秒,沈盏机会将手中的包子递到了林尽嘴边。
在林尽的眼里,此刻被光笼罩住的沈盏犹如神女低眸,将心爱之物送给眼前人一般。
林尽张开嘴,咬住包子,扭过头,盯着电视。沈盏不明觉厉,小笼包,好吃着呢!
厨房里传来砰砰的声音,让林尽低头无声地笑了起来。
很快,两个人又开始各忙各的。
《求生》这幅画,很自然地引着沈盏回忆起了过去的往事,她从不畏惧过去的经历,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她更不会去设想没走过的路,心若在,路就在。
人生在世三万多天,我一定要活着,去创造美好的事物。那些造谣的人,看不到沈盏身上的光,一个人,想要散发光,就已是艰难,何谈成为光?可是沈盏,就是要做这样的人,因为她看到了光的存在,她太向往了。
在画玫瑰的根茎时,沈盏忍不住手抖,所有人都在向往光明,很少有人会转身看向黑暗,更不会伸手去触摸深渊的獠牙。
可是依附黑暗而活的玫瑰,本就能在光明之下盛开出耀眼的花。
颜料蹭在了沈盏的脸上,可她却无暇顾及,她的双眼明亮,手下的这幅画,并不是她的画,而是具有灵性的活物。她似乎看到玫瑰痛苦地挣-扎,艰难地伸长根须,遍体鳞伤,却坚定地在黑暗中寻找出路。沈盏将根须铺满了整片土壤,尽管火焰漫天,也挡不住玫瑰的生路。
沈盏在画室一呆就是半天,手机一直响个不停。连林尽敲门声都没听见。
出于担心,林尽轻轻推开了门,一眼便望见那副画作,只一眼,他便愣在原地,动也不动,他将门轻轻关上,去了那间他很少打开的房间。柳姨应该告诉过沈盏,这栋房子里,有一间屋子不可以进,那是林尽很久之前居住的房间。
林尽躺在床上,回想刚才他看到的场景,那不是一幅完整的作品,整幅画给人的冲击力很强,颜色搭配很大胆,但是这幅画一眼望去太压抑了,他知道沈盏在想什么,没有人比他更知道的了。他甚至能通过这幅画,回忆起曾经的自己。可是他以为,他给沈盏的爱护已经足够了,足够到她忘却过去的经历。
等到沈盏从画室出来,林尽想将手机递给她,不过在看到她时,打消了念头。
“画得满意吗?手机一直在响。”林尽看到她脸上的颜料,身上也是五颜六色。
沈盏退到画室门口,脱掉外面套的专属作画服,乖乖跑到浴室洗脸,不一会儿,便跑到林尽这儿,脸也没擦干净,一滴水珠还挂在下巴上。
“是谁找我?我给她们说了我要忙。”沈盏将手机打开,通讯软件上,向北的名字后面跟了个数字12。
沈盏看了林尽一眼,不着痕迹地坐到他对面。打开对话框。
沈盏要画画:“什么事?”
向北:“帖子的事,你找林尽了?”
沈盏要画画:“没有,我不知道。”
向北:“校长说他今天接待了林氏的人。帖子全都消失了。”
沈盏要画画:“嗯,我知道了,你得谢谢哥哥帮你洗清污名。”
向北:“呵呵,我可没你俩那么亲。”
沈盏要画画:“也是,他一定是在帮我,不是帮你。”
向北:“你真行。”
沈盏懒得搭理他,关上了手机。看向林尽,张口就来“哥哥,中午想吃什么?”
“你想吃什么?我去做。”林尽将手里的书扔在一边,站了起来。
沈盏摇头,指着他“你坐下,我来做。我们吃菠萝猪排。”
林尽一脸茫然,柳姨做过这道菜吗?
“你确定家里有菠萝?”
“当然有,我专门和柳姨去买的,进口的。”沈盏对这些掌握的如火如荼。
菠萝猪排,菠萝的酸甜中和了猪排的油腻,沈盏自己偷偷做了几次,实验非常成功。
沈盏将梅花肉放进盘里,又倒入适量的料酒、生抽、黑胡椒粉、还有些许蜂蜜,进行腌制。然后把菠萝和洋葱切成好看的形状。
拿出煎锅,倒入油,将腌好的肉排放进去,每个几十秒就将肉翻个身,在煎成金黄-色后,就用厨房剪将其剪成小块儿,继续翻炒均匀,再放入洋葱和菠萝,然后转中火放入生抽和蜂蜜,继续翻炒均匀,将菠萝放在下面,焖上两分钟,打开撒上欧芹碎和芝士,接着焖两分钟,再开锅就是一道香喷喷的菜了。
林尽看她做得很开心,就去取了一瓶红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