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屁!哪儿小了?”
“看着太小,你不知道,看着那两颗清亮的眼珠子,跟犯罪似的。”
“看着也不小啊。”
“滚!往哪儿看了你都?”
余欢再进来的时候,人已经到齐了,吴良一真的领了个小女朋友过来,眼熟,拍卖酒会常出没的面孔,郎晨没费什么力气就想了起来,是大华电子的千金,高华。
能领过来给兄弟看的,那是认真了的,这是他们几个之间心照不宣的规矩,吴良一这是第一次领人过来,郎晨也领过一次,只不过后来无疾而终了,徐谦修从来没领过,相比之下,年龄最小的司陆“认真”的次数比较多,相对也较频繁。
“妹妹,你也别走了,跟你们领班说,留下跟咱们喝一回儿唱一会儿。”郎晨说着,真的拿了只杯子搁到她面前,亲自倒满。
要是别的客人,余欢也就答应了,像这样一屋客人,一晚上的消费光提成就抵她小半月的工资了,她穷惯了的这些年,总结了一个道理——该赚的钱没赚到,就等于丢了。
可他们不是别人,他们是徐谦修的朋友,徐就坐在他们中间,轻啜着酒杯里的琥珀色液体,神色淡淡。
她摆好了酒杯和果盘,由半跪的姿势站起来,拽了拽工作服的裙子下摆,她无比清楚自己与这屋子里另一位光鲜亮丽的女士不同,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的不同,差距并不能刺伤她,让她觉得刺痛的,是纪明海的那些话。她始终低着头,将托盘收在身前,满上的酒杯往里推了推,说:“我不会喝酒,抱歉,如果需要这方面的服务,可以立即为您准备。”
“哎哎哎,都说姑娘们都是要么滴酒不沾,要么喝到壮汉,小姐姐,要不你试试?看能不能喝倒一个!”司陆跟着起哄。
徐谦修这才看了她一眼,带点笑意,“让你留下就留下吧,和那位小姐做个伴,平时不是挺能喝的么。”
酒杯被重新推回眼前,余欢不知道是哪儿来的气,也许是因为纪明海说的他与周副市长家将近的喜事,也许,是因为他可以一直这样若无其事的与她纠缠不清,而她却不能。
“太凉,我来例假,喝不了。”她冷着一张脸。
“没关系,你可以和小华一起喝果汁。”吴良一绅士而礼貌的说,高华在身旁微笑着垂下了头,好像因为那声“小华”有点羞涩。
司陆在点歌屏上戳戳点点,不一会儿,大屏幕上出了一段黑白的影像,他竟然点了一首《风云儿女》。
“喂喂。”他试了试话筒,“谨以此歌献给这位来大姨妈的小姐姐。”
唱到“为什么战旗美如画,烈士的鲜血染红了它……”的时候,连徐谦修都没忍住微微扯了下嘴角。
余欢再也不想看这帮牛鬼蛇神发神经了,招呼都没打转身就要走。
一条胳膊越过她的脖子重重的搭在了她肩上,郎晨一把拎起另一只话筒,“都别瞎几把唱了,我妹妹都生气了,来,叫声哥哥给这帮混蛋听听,好死了他们的小心心。”
余欢哭笑不得,她有着松弛的神经和很低的笑点,尽管他们这么一通瞎胡闹是让她有些不太高兴的,可郎晨说“小心心”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要笑了出来。
“你笑起来,还挺好看,干嘛成天板着个脸,教导主任似的。”郎晨搂着她的脖子往沙发里送。
余欢动弹不得,像只被拎了耳朵的兔子似的由着人家往里拖。
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终于响了起来:“你们几个再不消停,我这就告到你们老子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