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澡也在那啊,厕所旁边那间屋子就是,有四个淋浴头。”
“也不分男女?”音调明显提了一个八度,表达着这声音的主人有多么诧异。
“噗……你傻呀!”余欢笑了出来,“洗澡分时间段的,六点到八点是女士时间,八点到九点半是男士时间。楼上的标准大床房和特色房有独立卫生间,要不,今晚我去开一个?”
徐谦修的眉毛拧得更紧,“不用,我就问问。”他几次想找个地方安置自己的手杖,奈何这间屋子实在让他无从下手。“拿上你的东西,跟我走。”他终于再无法忍受,站起来,说。
在意料之中,余欢来来去去的行李也就一个手提包,她从里面找了件换洗衣服,又将电视柜上瓶瓶罐罐的化妆品扫进包里,怡然的跟在他后面离开了地下室。经过前台的时候,柜台后面坐着的老板娘,意味深长的对她笑了笑。
她深知那种笑的含义,并无心辩解,在这片区域出入的人,洗不白的,她甚至得意的冲那个喜欢涂大红指甲油的老女人飞了个媚眼,这种交流无需多言。这里每天都有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住进来或是搬出去,老板娘看得多了,早就为她们每个人算好了期限,谁是会在这里住久一点的,谁一看就不是会在这里常住的,那是她看人的标签。
来她的住处折腾这么一下,已经快到十点,车子开到主干道上,飞快的行驶。人对自己难以驾驭的东西,总是喜欢征服,男人尤其,徐谦修开的手自一体,路都走不快的人,上了车彻底释放了自己的野性,频频超车,行云流水。
余欢没有问去哪儿,自从那晚别墅里的人是他,她的方向就交给了命运。
“刚才那人,也是你的客人?”徐谦修问,目视前方,表情平淡,好像在闲聊一样。
他似乎很怕热,车里的空调开得很低,余欢两手托着手肘取暖,窝在座椅里看着他的侧脸,回答:“他是朋友。”软得像没骨头一样。
“那种地方交什么朋友。”
“唔,没错。”余欢认同的点点头,又说:“我是先认识的他,才去的重生工作,不叫朋友叫什么。”
徐谦修看上去并不是真的想与她讨论交友问题,拐过一个弯,才终于开口问:“你白天为什么装不认识我?”
“如果我不装作不认识你,你打算如何介绍我们的关系?”她笑。
她的反问更像是一种追击,恰到好处,游刃有余。
徐谦修又不说话了,薄唇微微抿着。
她很聪明,也很会用微笑来掩饰自己一切不想外露的情绪,不想回答的问题,总有办法不回答,还能顺捎着给别人出个难题。
他带她去了一处小公寓,房子有年头了,装修也是过时了的款式,余欢有点意外,她认为他们应该去一间偏僻些的酒店,既符合他的档次,又免去了碰见熟人的风险。
那是一间约七十平米的公寓,虽然装修是旧的,但一些日常用具都是崭新的,看得出来,已经长时间没人居住了,灶台和卧室都没有人为使用过的痕迹,冷冷清清。除了卫生间是用磨砂玻璃隔开的,其余房间全部都是打通开来的框架结构,沙发背靠着餐桌,厨房和客厅也仅靠一面电视墙做隔断,一张双人床在朝南的阳台旁边,贴着马赛克瓷砖的阳台上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半米高的白花盆,里面除了土,没有植物生长的痕迹。
徐谦修坐在沙发上换拖鞋,他换鞋比寻常人麻烦一些,需要先让自己坐下来,一只一只的换。“门口的鞋柜里有一次性拖鞋,别又光着脚,一走路啪嗒啪嗒的。”他说。
“好。”余欢把自己的东西放在沙发旁的边桌上,去找鞋,手机攥在手里,震动了两秒钟,一条短消息:我刚从你家出来,联系到了肿瘤医院神经外科的主任,余欢,你以为的困难其实没什么困难,不管你之前是怎么打算的,现在都交给我解决。——纪明海。
余欢看了看沙发上的徐谦修,他的鞋子已经换好了,整个人陷进柔软的米白色布艺沙发里,仰着头,闭目养神,一双皮鞋鞋尖朝里,被他工整的摆放在了沙发脚旁边。
“知道了,我明早和你联系。”她编辑内容,却没有回复,未发送的短消息安静的躺在草稿箱里。
从重生离开时,她想回去跟纪明海打声招呼再走,却被告知人已经走了十几分钟,算一算,与纪明海相识,也有七八年了,时间过得真快。